第211章 連續反駁,重大判定!(2 / 2)

“到目前為止,從牟利的角度和因果關係上麵出發,檢方是占據一定的優勢的。”

“可是,經過被告方訴訟律師的這一反問,我感覺兩個人堪堪打平。”

“公訴方的陳述….是具有法律效益,但是陳述的方式不是太對,大家可以這麼理解…聞著味兒是臭的,吃著味兒是正的。”

“大概是這個意思,剩下的我也說不好,大家繼續看吧。”

.

….

庭審仍然在繼續。

庭審場上。

審判長席位上,楊耀東通過兩個人的答辯,臉上的欣喜漸漸消失。

早知道,他就不應該讓蘇白進行詢問。

剛才的辯訴,說白了。

就是蘇白的詭辯!

什麼意思?

大概的意思是,沈翔表達的觀點——動播擁有那麼多用戶是衝著能夠播放汙穢視頻來的。

用戶觀看廣告,產生利潤和傳播汙穢產生了間接的因果關係。

蘇白的觀點是什麼?

用戶看似是衝著能夠播放汙穢視頻來的,其實不是,而是衝著動播的技術來的。

要不然用戶怎麼不去下載其他播放器?

其他播放器也能夠播放汙穢視頻啊!

用戶不去下載其他家的,而來下載動播,這是衝著動播的技術來的!

雙方的觀點都有一定的依據。

需要審判長進行判定,並且,怎麼說呢

楊耀東的傾向性本身就傾向於檢方,到了這一步的判定,肯定是判定具有因果關係。

這是具有法律依據的。

就算是蘇白提起監察審查,也沒有任何的問題。

可是問題的難點在於。

關於蘇白提起的問題,需要進行解答,要不然的話,那麼就會對法院判決的公信力產生巨大的影響。

思考再三。

楊耀東整理了一下手中的訴訟材料,開口:“被告方,你方表達的觀點是用戶是衝著你方的技術來的,關於這一點伱能夠詳細的進行解釋嗎?”

“或者說,針對用戶為什麼不去其他視頻進行播放,以及控告方認定用戶周知動播傳播汙穢視頻,關於這一點,你方有沒有什麼需要解釋的?”

“審判長,我不是太懂技術,這一點可以由我方當事人進行回答。”

“那好,王博你談談。”

王博對於動播的技術進行了簡單的描述。

實際上。

楊耀東不懂技術,麵對王博的陳述,楊耀東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不過針對這一點,隻需要進行對比即可。

這一點並不是論述的關鍵問題。

咚咚。

法槌敲響:“通過王博的陳述,法院已經大致的進行了了解。”

“那麼關於用戶周知動播傳播汙穢視頻,你方有沒有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

雖然這是大家心裡麵都默認的問題。

但庭審上不承認也是一種策略。

“審判長,我方沒有看到相關的證據,所以不進行承認。”

楊耀東:.….

嗯,在庭審上,被告方提出沒有證據來證實,這的確無法反駁。

動播的用戶高達數億,想要進行調查是一件很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是通過網絡投票….這一點動播也可以完全進行否認,

因為他們可以說那不是他們的用

戶,或者說不能夠證實投票群體的主觀性。

想要通過用戶在取證方麵進行舉證是不太現實的。

每每進行到這種舉證的環節。

往往會陷入到一定的僵局當中。

目前的情況是,被告方訴訟律師蘇白陳述觀點——動播是利用技術來吸引用戶。

控方陳述觀點——動播是通過傳播汙穢視頻來吸引用戶。

判定了被告方訴訟律師的陳述。

這個間接性因果肯定是不能進行判定。

使用控方的陳述,間接性因果是能夠進行判定。

可是.…對於被告方的陳述沒有任何的交代。

.

….

所以。

問題又回到了最初。

有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動播吸引用戶是利用傳播汙穢視頻。

雖然這一點大家心裡都清楚,但是沒有檢方沒有提供證據….怎麼判定?

咚咚!

楊耀東敲響法錘,看向沈翔:“檢方對於被告方律師的陳述有沒有什麼要說的?或者是有沒有要提交的證據。”

沈翔:.….

扭頭看向了一旁的李林。

“咱們收集了相關證據呢?”

“在這裡。”

“嗯!”

沈翔將收集到的證據放在庭審上。

證據內容,主要是針對於動播公司內部的人員調查。

根據市場監管部的主管人員的證詞證言。

詢問:你們公司的主要是利用什麼途徑去吸引用戶?

主管人員回答:用戶比較喜歡用我們公司的軟件看一些小視頻。

.

證詞證言交由各方。

審判台上,楊耀東笑了笑。

通過這一證詞證言,判定動播是通過傳播汙穢視頻吸引用戶,沒有任何問題了。

進行完這麼一個判定。

那麼就可以進而判定,動播的營收和傳播淫穢視頻有著間接性的關係。

繼而.…

判定其中關鍵的一點——動播通過傳播汙穢視頻獲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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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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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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