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2 / 2)

“職權是什麼?”

“方世軍和馮向的職權是抓捕犯人,抓捕嫌疑人,安藥集團針對當時秦寶的違法行為,進行報警行為,執法單位也進行了立案。”

“所以兩人,在這個過程中,進行抓捕,有問題嗎?”

“從這個角度來進行解讀的話,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根據檢方的陳述,兩個人隻是違反了相關的管理條例,但是並沒有犯罪行為,也沒有進行職權的濫用。”

“畢竟….在檢方的陳述當中,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是進行了職權上麵的濫用。”

“但是,抓捕應該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夠叫做職權上麵的濫用嗎?”

“我想這不能夠吧。”

“話說回來,檢方為什麼憑借以上幾點,就對我的兩位委托人妄加定義,認為他們兩人是濫用職權?”

“他們兩個人收受禮物了嗎?”

“檢方的調查,發現兩個人有職權濫用的目的嗎?”

“換句話說,檢方認為,兩個人職權濫用的重要直接證據是什麼?”

“基於以上幾點,可以清楚的發現,我方當事人並不是職權上的濫用,而是行為不當,造成了一定的後果,造成了一係列不良的影響。”

“我想申請,檢方撤銷對我方的控告,因為檢方對我方控告的罪名完全的不成立。”

.

….

林深的陳述完全圍繞著“職權”。

根據對於職權的定義來闡述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的情況,是不是職權的濫用。

在這一點上,林深的闡述,不管有沒有法律上的效益。

但是!

在庭審直播上的效果非常的好。

曹雪平靜的看著林深,還沒來得及說話反駁,蘇白就舉手示意進行補充。

法錘敲響,得到了審判長的同意後,蘇白開始進行陳述。

“我不認同被告方委托律師的觀點。”

在蘇白看來,林深的闡述,完全是從側麵進行陳述的。

為什麼這麼說?

林深隻從職能的觀點來闡述,可是並沒有從其他方麵進行陳述。

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也沒有講——是誰讓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前往外省的?

這一點方世軍和馮向沒有說吧?

就衝著這一點方世軍和馮向沒有講,那麼就已經說明了,兩人就是這次的主犯。

安藥集團立案了。

對,沒錯,是進行立案了。

但是這和伱的職權有關係嗎?

並沒有關係。

進行立案了,你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執法,這屬於正常流程,屬於合規行為,這才是屬於你的職權。

但是你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執法,這不是已經超過了你自身的職權嗎?

職權濫用也屬於這一方麵的定義。

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在省外有執法權嗎?

沒有!

沒有執法權,你憑什麼抓人?

並且你利用的是什麼身份去抓人?

利用的是你執法者的身份吧?

沒有執法權,但利用執法者的身份,去抓捕一個隻是進行立案的人員,沒有人通知你,讓你抓捕。

協調沒有完成,你就急匆匆的跑過去抓人。

這應該怎麼定罪?

不定職權濫用,那定當眾綁架罪?

再說,林深一直強調的是兩個人隻是違反了相關的管理條例,並沒有觸犯職權濫用。

實際上,兩個人不僅僅是違反了相關的管理條例,還觸犯了職權濫用!

蘇白繼續陳述:“針對被告方委托律師的說法,在這裡我隻想詢問幾個問題。”

“第一:方世軍和馮向作為執法人員,為什麼沒有按照程序去進行執法?”

“是誰讓他們這麼做的?”

“第二:不遵守管理條例,算不算是違背了相關的職權?”

“第三:兩人跨省進行非法抓捕,是誰給他們的權利?他們是以什麼身份將秦寶帶回安城的?”

“是以一個執法員的身份,還是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

“第四,檢方剛才不是已經陳述的很清楚了?”

“兩人濫用職權的直接證據就是兩人違法使用自身的職權,這已經在職權濫用的範圍之內了!”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想要表達的是,兩人違法,使用自己的職權,不屬於職權濫用嗎?”

蘇白簡單的將問題進行總結後,目光落在了林深身上。

林深對於曹雪的反駁,說實話,沒有太多法律上的定義。

隻是先前曹雪表述的並不清楚,讓林深有了反駁的機會。

僅此而已。

麵對蘇百提出來了幾個問題,林深沉默了數秒…

一旁的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對於法律條文的理解並不太深。

隻是覺得林深剛才表現的非常的具激情,他們有很大脫罪的可能性。

兩人在被告方席位上,一直將目光落在林深身上,示意其繼續講。

繼續反駁.…繼續懟公訴人員。

但是.…

林深清楚自己有幾斤幾兩,自己不過是一個表演型刑事律師。

準確來說….

就是在庭審上說的天花亂墜,但是實際上沒有太多的法律“效力”。

要不然的話….也不會被方世軍他們請過來擔任委托代理人。

對方的這幾個問題問的都非常的關鍵,可以說直擊方世軍與馮向兩個人的判決要害。

他能回答嗎?

不能.…

乾脆把這個問題直接拋給了自己的當事人。

“我為一般代理人,關於當事人本身的問題,請當事人回答。”

徐浩同意了林深的請求,將回答問題的權利交給了兩名當事人。

隻是.…

麵對這幾個問題,方世軍和馮向都屬於乾瞪眼的程度。

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隻能使勁的對林深眨眼睛。

林深不動聲色的扭過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就是不朝被告方席位看。

.

….

注意到了這個小細節,蘇白笑了笑。

真是“高明律師”!

該送進去就趕緊送進去,在這裡扯什麼其他的。

.

….

PS:抱歉更晚了,改文的時候耽誤了一下….

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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