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證據完整!公訴補充人數,五人!(2 / 2)

並且。

徐峰等三人承認了,使用過木棒擊打林棟。

但是物證的去向他們並不知道。

“那你們知不知道當時物證是怎麼出現的?也就是你們嘴裡說的擊打林棟的木棍是怎麼來的?”

李笑榮匆匆趕到審查地點,詢問徐峰。

這件事情徐峰知道的最多,並且他能夠看得出來徐峰個人比較圓滑,知道什麼事情向著自己做對,什麼事情向著自己做不對。

對於李笑榮的詢問全部都交代。

在得知了徐峰交代的事項內容後,李笑榮微微皺了皺眉,離開審訊室後,點了根煙。

按照徐峰的說法….

這個案件,可能需要提起公訴的人員,不隻是這三人了。

.

….

按照徐峰三人的說法,當時的情況是,他們四個人發生了爭吵,並且發生了爭執,在這種情況下被帶去談話。

但是.…

林棟的脾氣並不好,這也就導致了和方唐與董冰起了衝突。

方唐和董冰一氣之下,想給林棟點教訓,於是就把他們關押在了一起。

在此過程中,由於衝動還丟進看守地點一根木棍,說是讓他們在這裡麵好好打。

由此而爆發的衝突。

導致了最終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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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事件的整個起因,根據監控視頻顯示的一部分,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徐峰說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可是李笑榮對於本案還是有點不理解,如果是涉及到這一個因素的話。

可是其他方麵呢?

就比如說最關鍵和最重要的一點——在這個案子中,為什麼一開始的發聲說林棟是由於突發心臟疾病而導致的死亡。

要知道三人圍毆林棟,導致了林棟的死亡,這算是一件不小的事情了。

通過驗傷肯定也能夠驗出林棟,是由於被毆打導致的死亡。

那麼說出林棟是由於突發疾病而導致的死亡,在經過屍檢以後,直接不告自破。

為什麼一開始要說假話而不讓法醫進行屍檢?

完全沒有必要啊!

不過針對這一原因,暫時性的還沒有得到什麼有效的線索。

隻能暫時歸結於,董冰和方唐兩個人不想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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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證據補充完整後,很快,檢方又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將徐峰和方唐等人提起了公訴。

案件由廣都中院繼續開庭審理….

同樣,這一次依舊由當時的審判長王雷進行訴訟庭審。

被告方依舊是被告方。

隻不過所掌握的證據,和先前的情況已經完全的不一樣,有罪控告多出來了兩個人。

並且通過這一次的深入調查發現,該補充的證據都已經補充完整了,剩餘的則是沒有了什麼其他意外情況。

開庭那天。

檢方補充了對於徐濤等人的刑期,三人分彆十年起步。

另外對於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過失行為提起了公訴並且建議量刑達到兩年半。

麵對休庭的調查審理和提起公訴,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表情顯得很不自然。

麵對指控的內容,兩個人承認了。

但是顯然兩個人並不認罪,也不認為自己有過失犯罪行為,聘請了廣州的刑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

庭審場上。

王雷針對本次案件再次開庭審理,並且補充了兩名被告人員的犯罪行為。

“針對於檢方提起的對於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過失犯罪行為,兩人有沒有什麼想要進行補充的?”

兩人的辯護律師在本次庭審當中做的是無罪辯護。

過失犯罪行為的定義方唐和董冰兩名律師分彆進行了解釋。

在主觀上的認定,方唐和董冰兩個人不屬於過失犯罪的行為。

隻是在自身的行為範圍之內,沒有預料到相應的結果,一時衝動而造成的影響。

對於這些,審判長王雷沒有聽取太多。

還是詢問了控方蘇白的意見。

在本案的審理調查階段,蘇白參與了,但是沒有參與進去太多。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隻是一名律師,而涉及不到司法身份的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通常情況下,如果在沒有司法介入的情況下,律師想要調查取證有非常大的難度。

蘇白進行陳述的內容,主要觀點是,申請駁回意見。

“審判長.…”

“首先我並不認定對方無罪辯護的意見,因為對方有著明顯的過失行為。”

“同時….在本案的調查當中,方唐和董冰兩個人明顯有著阻止司法調查的情況。”

“並且與犯罪嫌疑人徐峰等人進行串供行為。”

“根據檢方的調查,徐峰等人先前為什麼沒有將事情的經過說出來?”

“而是選擇隱瞞?”

“在這裡,我想請問被告人徐峰,一開始你為什麼選擇隱瞞,並且和另外兩人進行串供?”

“為什麼選擇主動認罪認罰?”

“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

徐峰給出的回答也非常的老實,原因就是方唐告訴他,隻要隱瞞了物證這一情況。

他們就不算是持械致人死亡,並且給他科普了相關的法律知識。

持物致人死亡和因為鬥毆發生的衝突。

兩者之間的量刑有著很大的區彆。

所以他們就選擇了隱瞞,一開始進行的挺好,因為他們願意口供定罪。

後麵的話,還有翻供的可能性。

但是蘇白冒出來了,直接要求進行補充證據,打亂了他們的想法。

這也就造成了現如今的結果和局麵。

對此。

庭審場上,蘇白揉了揉眉心。

到目前為止,案件在庭審當中的大致過程已經清楚的浮現出來。

接下來就是認定過失的情況。

認定過失相對來說就要簡單很多。

案件經過檢方的調查,現在證據鏈充足,隻是說從主觀上麵進行認定。

這個認定可以從側麵進行驗證。

剩下的結果也就不言而喻,過失致人死亡這個罪名,蘇白打過很多次。

在這個案子中.…

判定過失,基本上沒有任何的問題。

最關鍵的是,能不能判定成為故意…?

這一點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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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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