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通通駁回!(2 / 2)

唐亮開口:“審判長,檢方質證完成。”

法槌敲響。

審判長秦勇整理了一下目前的訴訟材料,隨後開口:

“下麵請檢方進行陳述法律依據或事實證明。”

“好的,審判長。”

唐亮作為公訴人繼續開口:“根據以上的質證,可以明顯的看出證據鏈完整。”

“並且被告方對於質證所詢問的問題沒有任何的異議。”

“基於以上的質證,檢方認為,被告人廣有誌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並且對受害人王強造成了重傷的行為結果。”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他人重傷,將麵臨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據廣有誌的表現和具有自首的情節,檢方推薦刑期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是檢方的陳述。”

.

在檢方陳述完畢以後,審判長秦總對照著案相關的訴訟材料,微微點了點頭,緊接著看向控告方。

“請控告方陳述相關的民事補充,以及其他事項。”

聽到審判長將目光轉到自己這邊,王強扯了扯自己的領帶,不停的催促著自己的律師。

“審判長問了,快快快,咱要的賠償就是200多萬.…彆忘了,一分錢都不能少!”

“還有就是讓對方多做幾年牢,就是這麼多要求,你和審判長說。”

“讓審判長同意你的觀點,這場訴訟咱們就算是勝訴了。”

辯護律師張碩:???

要不是王強給的錢多,在王強說最後兩句話的時候,他就直接懟回去了。

他陳述是陳述,但是讓他和審判長說,審判長就同意他的觀點了?

不懂法!

對於這一點,張碩心裡麵有點煩悶,但是一想到王強給的律師費,這種煩悶的情緒頓時消散了。

麵對著王強的催促,張碩不急不緩開口,陳述了王強的要求。

“我方申請的民事賠償為:對我方造成的醫療費用和務工費用等總計達到2167000。”

“同時,我方認為.…在本次案件當中,廣有誌的行為,完全是故意行為。

雖然說有自首情節,但是在我方當事人和對方沒有任何衝突的條件下,對於我方造成故意傷害,並且還導致了我方重傷,躺在醫院將近兩個月的時間。”

“我方認為,從這一點進行出發,可以明顯的看出,廣有誌對於法製,以及法律沒有任何的敬畏之心。”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加重判決,以上就是我方的陳述觀點,我方陳述完畢,審判長。”

在控告方陳述完畢後,審判長秦勇又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現在請被告方當事人或被告方委托律師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在聽到審判長讓自己進行陳述的時候,蘇白長呼了口氣。

陳述?

總算是到他們一方開始進行陳述了.…

如果說再不進行陳述的話,他聽到檢方的陳述和控告方的陳述,可能就開始忍不住反駁了。

並且控告方的如意算盤打的還非常響。

那就是想要讓,被告方也就是他的當事人加刑。

???

加刑?!

就算是這場庭審,廣有誌沒有任何的見義勇為行為,隻是對於王強造成了重傷。

那麼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也算是進行重判了。

按照一般的情況來講,大致就是3到5年有期徒刑。

可是.…

王強呢?

竟然認為五年有期徒刑判的還不夠嚴重,還想要繼續加刑。

怎麼可能?!

這不欺負老實人嗎?

想到這裡,蘇白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做無罪辯護申請,駁回檢方和控方的訴訟申請。”

秦勇開口:“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做無罪辯護的理由,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

“好的。”

蘇白繼續道:“首先,我方想要推翻檢方的認定,我方認為,我方對於王強的毆打行為並不是故意傷害。”

唐亮微微皺了皺眉,不是故意傷害?

人家跟你無冤無仇,都把人打重傷了,還不是故意傷害?

不過,針對蘇白的陳述還沒到自己開口的時候,唐亮沒有進行反駁。

繼續聽蘇白進行陳述:“檢方在陳述我方具有犯罪行為的時候,忘記了一個前提。”

“這個前提是什麼?”

“這個前提是,我方當事人廣有誌為什麼要對王強動手?”

“因為王強當時正在赤裸裸的騷擾一個小姑娘,並且.…在騷擾的這個過程當中,不止語言上的騷擾,還有行為上的騷擾。”

“廣有誌在看到這一情況,作為青年的他,有著自己心中的正義,並且王強的確是在騷擾並且猥褻這名小姑娘。”

“對於王強,廣有誌是在對王強進行阻止。”

“是在進行見義勇為行為。”

“根據見義勇為的法定條件和特征。”

“第一: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

“第二: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第三: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根據這三點來看,我方當事人是在保護姑娘的人身安全為目的,不顧個人的安危,對於王強的犯罪行為進行阻止。”

“其行為完全符合見義勇為的特征和特性。”

“所以在一開始,我方當事人廣有誌,就是在行使見義勇為的行為。”

“基於我方一開始的主觀目的,我方認為我方不構成故意傷害,隻是在見義勇為的過程當中,對於王強進行阻止的過程,造成了傷害。”

“但是王強是在進行著違法犯罪的行為和活動.…”

“基於這一點,應當由王強承擔著自己進行違法犯罪行為活動的後果。”

“即,我方既不負刑事責任,也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觀點。”

說白了,蘇白陳述的觀點是從在一開始,廣有誌的主觀行為上麵來進行的。

大概意思就是說——

王強,作為正在實施違法犯罪的人員,廣有誌進行了阻止,在這一點中。

廣有誌並沒有過錯。

所造成後果,也不是廣有誌想要看到的。

基於以上的情況,應當判決外有製不承擔王強受傷的結果。

以上就是蘇白的大致辯護思路。

隻是.…

在蘇白陳述完自己的辯護思路以後。

不僅檢方席位上的公訴人唐亮有點愣神。

控告方席位上的王強更是異常的生氣,並且覺得蘇白的辯護有些離譜。

什麼叫做他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責任?

他都已經被廣有誌打的重傷了!

現在告訴他,他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

不是.…

對方把自己打傷了,坐牢不是應該的嗎?

自己調戲小姑娘,關他什麼事?

見義勇為把自己打傷了,那也應該是故意傷害!

對此,王強特意扭過頭看向自己的委托律師:

“張律師.…對方這庭審訴訟不是瞎扯淡嗎?”

“審判長肯定不會同意對方的這種說法,對吧?”

根據蘇白的陳述,在張碩看來,審判長不太可能會采納被告方訴訟律師的意見。

於是開口道:“放心吧,審判長不會采納被告方的意見的。”

“見義勇為歸見義勇為,打人歸打人。”

“這場庭審,對方該進去還是要進去。”

聽到張碩的安慰,王強深吸了口氣,眯著小眼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問題不大!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