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場上。
審判長秦勇在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後,微微皺了皺眉。
見義勇為.…
這一點,檢方的確沒有在庭審上麵提出來。
被告方提出來,這一點是基於既定的事實。
隻是在庭審場上,暫時還沒有進行判定。
緊接著,秦勇看向檢方。
對於這一方麵的判定,是由檢方也就是公訴人和被告方當事人產生的討論。
秦勇開口:“請檢方進行答辯。”
聽到審判長的開口,唐亮微微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而後又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被告方的這一觀點。”
“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一點:在剛才的質證環節中,通過詢問已經很明顯的了解到了廣有誌,已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並伴有故意傷人的主觀意圖。”
“第二點:見義勇為的行為與故意傷害的行為並不衝突,兩者之間沒有特定的關係。”
“也就是說就算是廣有誌有見義勇為,但是他對於王強造成了傷害,並且是實質性的傷害,那同樣屬於故意傷害。”
“不能因其見義勇為的行為,就忽視了他本身的故意傷害行為,這樣這樣進行認定是錯誤的。”
“第三:廣有誌是否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需要待定。”
“以上是我方的觀點。”
“基於以上三點,檢方並不認同被告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觀點。”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唐亮的陳述觀點也非常的簡單,那就是——
見義勇為歸見義勇為,但是故意傷人是事實造成的,傷害也是事實,不能一概而論。
並且廣有誌,是否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待定。
以上就是唐亮陳述的觀點。
麵對以上幾點,蘇白開口反駁。
反駁的第一點就是從廣有誌,是不是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進行的。
剛才他已經陳述過見義勇為行為的構成。
見義勇為行為的構成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所以蘇白直接申請法院對於廣有誌是否屬於見義勇為進行判定。
“審判長,我方並不同意檢方對我方的認定。”
“針對第三點而言,根據相關執法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被王強欺負那個女性的口供而言,我方明顯是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
“我申請對於我方當事人廣有誌當時的行為進行判定。”
“判定結束後.…再繼續針對本案的其他情況進行審理。”
秦勇同意了蘇白的陳述,翻看了一下相關的材料,緊接著問了廣有誌幾個問題。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廣有誌,你在當時看到王強欺辱那個女孩的時候,第一時間的反應是什麼?”
廣有誌開口回複:“審判長,我第一時間也沒有想什麼太多的東西,我當時想的就是幫那個女孩兒。”
“不想他被其他人欺負。”
“那你是出於什麼目的,想要去幫助這個女孩?”
“當時的目的很簡單啊,當時我看到王強正拉扯著人家女生,人家女生滿臉的不情願,他還非要想把人家拉上車。”
“第一時間想的就是王強在欺負人,於是我就上去動手了,如果說目的的話,我覺得目的可能是為了救人吧。”
“沒有什麼其他目的.…我在上學的時候就一直看到網上有些欺負人的案例。
所以心裡麵一直想著,如果我遇到這種事情了,會不會幫助其他人.…
我當時給自己的心理暗示,就是如果我遇到了,肯定會幫助其他人。
因為我也擔心以後我的親人在外麵遇到了什麼危險其他人不願意幫助的情況。”
作為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廣有誌的想法很簡單,在審判長詢問的時候,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好的。”
在秦勇聽完廣有誌的回答以後,心裡麵已經有了大致的判斷。
廣有誌的行為的確可以稱得上是見義勇為,這一點的判定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是在哪一點有問題?
有問題的一點是——在這個見義勇為的過程當中。
廣有誌導致了王強的重傷,從見義勇為的觀點和主觀行為上,能不能夠判定廣有誌造成了王強的重傷,這一點是合法合理的。
這一點才是本次庭審中最關鍵的一點。
秦勇在先前都沒有處理過這種案子。
但是根據以前的案例來看。
大部分案例.…
如果在見義勇為的行為當中造成了當時的施暴者,重傷或者是死亡。
見義勇為當事人都會被判定成故意傷害,隻是在量刑上麵而言會進行酌情的判決。
隻不過這次庭審上,蘇白做的是無罪辯護。
秦勇倒是很好奇被告方委托律師會從哪個角度來進行無罪的判定。
法槌敲響。
秦勇開口:“針對於被告方當事人廣有誌的行為。”
“法院方麵進行判定:
廣有誌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
“各方還有什麼其他異議嗎?”
王強在聽到審判長的判定的時候,扭頭看向了自己的委托律師張碩。
“張律師.…審判長的這個判定,會不會影響到庭審的最後判決啊?”
張碩點了點頭:“如果考慮到有見義勇為行為的話,會影響到庭審的最終判決,可能會減免刑期之類的。”
“減免刑期?”
王強的臉色微變,減免刑期那肯定不行啊!
“張律師.…你之前不是和我說過,可以不讓對方判定成為見義勇為嗎?”
張碩微微點了點頭:“是可以讓對方不被判定成為見義勇為,但前提是伱當初拉扯的那名女性和你有著特殊的關係,比如說你們兩個認識。”
“這一點我記得我好像提前和你說過了.…”
“更關鍵的是,執法方已經進行過立案認證了,除非讓那名女的再更改口供,不然的話沒有機會.…”
“在這次庭審場上認定的見義勇為,是改不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