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席位上,唐亮的目光落在被告方席位上。
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怎麼去反駁。
蘇白同樣將目光落在檢方席位上,一言不發。
在唐亮沉默了將近一分鐘的時間後。
蘇白知道唐亮不可能也絕對不會回答這個問題,於是將目光落在了審判長席位上。
“審判長,我還沒有陳述完畢,不知道能不能夠繼續補充內容?”
秦勇開口:“可以繼續陳述。”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繼續開口:“我接下來的陳述是根據檢方的陳述來進行分析的。”
“檢方陳述,王強也可以完全看作是正當防衛行為。”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檢方,檢方,你知道正當防衛的必要條件是什麼?”
“正當防衛中的必要條件有一點是,是處在正在被不法侵害的時間點,而不是預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後做出的攻擊行為,處在預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後的這些行為不能被稱作是正當防衛。”
“在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當中,王強是在實施不法侵害還是被不法侵害?”
“按照檢方的說法。”
“王強仗著自己有身份,有地位,欺負弱小,被人阻止,是被不法侵害,所以進行正當防衛是吧?”
“正當防衛是有限製的,而不是無限製的,我不理解檢方陳述王強正當防衛的原因是什麼,但是我想請問檢方能不能夠解釋解釋以上幾個問題?”
“我想詳細的聽一聽檢方是如何認定,王強是正當防衛的。”
單從刑事責任的劃分上來講。
廣有誌的行為,是否屬於故意傷害和正當防衛,需要從他的行為第一點看來。
他對王強的第一次攻擊屬於什麼性質?
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
這一點才是真正的首要關鍵。
按照唐亮說的,如果判定廣有誌第一時間為正當防衛,那麼王強是不是也屬於正當防衛。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王強屬於正當防衛嗎?
當然不是!
從這一點能夠看出來檢方就是滿嘴的胡扯!
為什麼?!
從正當防衛的解釋當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具體的情況。
在正當防衛的法律解釋中,有著時間限製。
那就是,一定要在不法侵害時進行的反擊行為才是正當防衛行為。
如果按照檢方的陳述,王強是正當防衛行為,那麼王強是不是在不法侵害時進行的反擊行為?
從總體的事件來看,當然不是!
王強當時是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而不是被不法侵害的當事人。
這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彆。
基於這一點來看,那麼王強就不可能是防衛行為!
再有。
如果按照檢方陳述的那樣,拋開對於正當防衛的解釋。
那還真是拋開事實不談的話,王強的確屬於正當防衛。
蘇白的質問也是從這一點進行出發的。
他不知道公訴人為什麼會提出來這麼一個說法,但是這是漏洞。
公訴人對於正當防衛的認識都不清,還提出來了王強是屬於正當防衛。
這不純純搞笑嗎?
不依照正當防衛的限製條件來進行舉例,列舉王強屬於正當防衛這一觀點。
不是菜就是壞!
.
….
與此同時。
本次庭審是直播庭審進行公開審理,並且蘇白已經讓李雪珍進行過預熱了。
本次公開庭審關注的人數本來就多,在聽到蘇白的這一串反問之後,當即就有人提出來對檢方的質疑。
“對啊!說什麼王強是正當防衛,咋滴?惡人先告狀是吧?”
“真的是純純大無語了,真的不理解這種行為,我感覺公訴人問的有些著急了,一時之間腦子裡不知道在想些什麼,脫口而出了!”
“對啊!如果蘇律師不提出來的話,我還沒有想到這一點,可是現在提出來了,對方怎麼說?”
“蘇律師這一質問,必須無罪釋放啊!見義勇為還要被判刑是吧?對方還正當防衛,正當防衛TM!”
.
….
直播庭審中的評論非常的激烈。
全是針對公訴人言行的不滿。
唐亮在聽到蘇白提出來的問題以後,整個人有些發愣。
他剛才隻是想要進行辯證,一不小心說出來了,這種話完全沒有經過思考.…
現在導致了被蘇白抓住了這麼大的一個問題。
作為一名公訴人,指證被告方沒有任何的問題,可是用錯了法律條文和法律解釋….
這一點他應該怎麼解釋?
隻能夠繼續保持沉默,默默的低著頭,看著訴訟材料一言不發。
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也不能回答。
審判長席位上,秦勇在聽到蘇白的兩個問題以後眉頭緊皺。
剛才唐亮陳述的的確有問題,說王強正當防衛,可是正
當防衛是有限製條件的!
作為一名公訴人,難道對這一點都不清楚嗎?
秦勇不由得抬頭看了一眼公訴人席位,心裡產生了一絲的不滿。
開口詢問:“公訴人知不知道正當防衛的限製條件?”
麵對審判長的詢問,唐亮不得不回答:“知道。”
“嗯!既然公訴人知道正當防衛的限製條件,那麼,駁回公訴人剛才的陳述。”
“公訴人,有意見嗎?”
唐亮心裡也非常的清楚,剛才自己犯了一個大錯。
公訴人在這種直播公開的庭審當中,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不清,並且遭到了對方辯護律師的質問。
這在庭審場上,屬於嚴重的失職行為。
審判長駁回他剛才的陳述,沒有任何的問題。
唐亮低著頭開口:“審判長,我沒有任何意見。”
“嗯!”
秦勇點了點頭,沒有意見就好。
如果有意見的話,在庭審場上陳述出來:
被告方隻要稍微一進行反駁,就會顯露出公訴人的法律水平。
這妥妥的打檢方的臉。
秦勇下意識的看了一眼唐亮,心中默念:“這個檢察官的水平有點低.…”
“就算是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也不能在庭審場上瞎說.…”
事件影響力低了還好,可是如果事件影響力高了。
回頭來說,這場庭審對於審判人員和公訴人都是嚴重的汙點。
說不定還會被打上其他的標簽,釘在法律界的恥辱柱上,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性。
秦勇深吸了口氣,沒有再去管公訴人,敲響法槌,看了一眼控告方席位:
“控告方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要補充的?”
王強聽到審判長的詢問,不停的暗示著張碩。
快說快說,快點回答.…
張碩注意到了王強,但是並沒有理會,深吸了口氣:
“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被告方陳述的正當防衛。”
秦勇開口:“仔細陳述你方的理由。”
“不過記住!”
“陳述需要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不能脫離事實和法律條文。”
有了剛才唐亮的表現,秦勇特意提醒了一句。
“好的審判長。”
張碩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繼續開口:
“我方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在這個案子當中,根據正當防衛的條件來講,我方並沒有對於廣有誌實施不法侵害。”
“正當防衛是在實施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產生的。”
“既然我方沒有對廣有之實施不法侵害,那麼廣有誌就沒有正當防衛的理由。”
“同樣,在案件的整個過程當中,廣有誌也沒有緊急避險的條件。”
“綜上所述.…廣有誌並不屬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所以需要對於我方當事人造成的重傷負應有的法律責任。”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的觀點。”
法錘敲響。
從這一點可以明顯的看出來,控告方委托律師的水準。相對於公訴人來說較高。
張碩的答辯思路,相對來說更精準一些。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通過剛才的陳述已經很明確的表明了,無罪隻能有兩個點,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