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我方當事人根本不知道其妻子顧喬,和其情人謝偉有著不正當的關係。”
“基於這一點來說,我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什麼會殺害其妻子顧喬和謝偉?”
“再有。”
“根據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和我方當事人與朋友進行聚餐的時間。”
“在時間上重疊。”
“根據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距離和作案手段上來看,我方當事人,並沒有作案時間。”
“在理論和事實上,不存在殺人的可能性。”
“基於以上。”
“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不存在殺害顧橋和謝偉的可能性。”
“所以懇請法院,能夠駁回檢方的訴訟申請以及起訴事項,由檢方進行重新梳理案件,尋找真正的凶手。”
“.….”
審判長關東風在聽到蘇白的陳述以後,微微皺了皺眉。
按照蘇白的說法和陳述。
大概意思就是——孟子義沒有作案的時間,以及不存在殺害顧喬和謝偉的主觀目的。
從這方麵來論述.…
?
關東風沒有理解蘇白的意思。
但隨即沉思了幾秒後,明白了蘇白為什麼要這麼進行陳述。
這意思是想要進行翻供?
於是開口詢問:“根據檢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資料顯示。”
“根據孟子義的口供,孟子義已經清楚的交代了他是如何殺害顧喬和謝偉的。”
“並且已經交代了,他是知道自己的妻子和謝偉出軌,知道地點,和自己的朋友聚餐,隻是為了掩人耳目。”
“當時和他聚餐的朋友也都陳述過,表明了孟子義出去了一段時間。”
“後麵才回到聚餐的地點。”
“按照你的說法,孟子義是進行當庭翻供是嗎?”
“是的審判長,我方當事人要當庭翻供。”
當庭翻供.…
關東風在麵對蘇白的這一說法以後,深深的皺了皺眉。
這場庭審.…
如果按照檢方提供的證據來看,孟子義的確是被判的死死的,沒有任何的問題。
根據剛才蘇白陳述出來的問題來看,孟子義先前已經做過筆錄,進行過口供,陳述了以上的問題。
也就是說.…
想要進行翻供,需要陳述一下翻供理由。
“那麼,被告方當事人想要進行翻供的理由是什麼?有沒有具體的證明能夠來證實,孟子義先前的口供是不出於他本人的意願。”
“有的審判長。”
庭審到現在,時間不長,但是這個問題是最關鍵的問題。
因為在一審的時候,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孟子義有罪。
並且孟子義由於某種情況,進行了主動的認罪認罰,進行了口供上的認定。
這也就導致了在程序上麵,看上去具有合法的程序。
但實際上,在一開始程序就是不合法的。
導致了後麵的程序可以按照一開始非法的程序進行走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在法院判決的時候,一定要強調程序的合法性!
為什麼?
因為程序不合法,就很有可能造成一些冤假錯案。
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所以這個案子的問題還是在於一個方麵,程序合不合法。
讓孟子義開口認罪的程序合不合法!
翻供的點也就是在這裡!
緊接著,蘇白讓孟子義,露出身上的傷痕。
繼續開口道:“審判長,我方當事人身上的這些傷痕都是在看守所內造成的。”
“是由看守所內的其他犯人毆打造成的。”
“並且根據我方當事人的陳述,其他犯人警告過我方當事人,如果我方當事人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那麼他們還會繼續來對我方當事人造成傷害。”
“由此,我方當事人才忍不住被侵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基於這一點,我方申請法院方麵能夠駁回本次庭審,並且將本案交由
檢方繼續審理調查,找出真凶,能夠還我方當事人一個清白!”
“我方當事人身上的傷痕,就是證明,就是證據。”
“所以.…對於一審時我方陳述的口供以及其他事實予以否認。”
翻供?
關於蘇白的陳述,關東風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著,又看向被告方委托律師席位。
“被告方委托當事人是基於以上的陳述,來進行翻供的嗎?”
“是的,審判長,不僅僅是如此,還有其他證明。”
“好了好了.…其他證明先不用多說。”
“我在這裡先問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師,你能不能夠證明一下,被告方當事人陳述的事情是事實。”
“根據伱以上的陳述,認定的是程序違法,對嗎?”
蘇白開口:“對的審判長。”
“那麼在這裡哪一點違法了?”
“看守所內的事項,隻是犯人與犯人之間的矛盾,從這一點來看的話,並沒有違法行為。”
“所以在程序上麵是合法的,不存在其他行為。”
“基於這一點,我駁回你剛才的翻供請求。”
“被告方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要陳述的,如果沒有的話,那麼我們進入下一個庭審流程。”
蘇白微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深吸了口氣。
一旁。
李雪珍小臉嚴肅,氣鼓鼓的。
這審判長.…難道就不深入的問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嗎?
直接就駁回了剛才的翻供請求了?
不會吧.…
雖然說.…剛才蘇律師,沒有陳述直接的違法行為,可是按照正常的來說,肯定是知道其中有著不符合規定的程序。
一般來說,審判長還會進一步的詢問一句。
可是現在….
直接進行了相關的駁回。
那就是審判長在心裡麵已經認定知道了這件事情,但是為了最終的判決結果選擇忽略。
呼.…
李雪珍默默的看著審判長席位,沒有說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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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