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一個二個三個.…彆辯訴了,小李:瞪進去!(2 / 2)

沒有從其他方麵考慮過相應的邏輯。

如果說這場案子不是檢方進行重新調取證據,查看證據。

或者說,檢方沒有進行撤訴的話,那麼一審二審,重審,都會認定孟子義是殺人凶手,從而判決死刑。

這也就導致了.…孟子義很有可能會因為法院方麵的不作為判決,玩忽職守判決,被冤枉吃槍子!

這是什麼概念?

這是基於自己的主觀,完全不拿被告方的生命當回事!

作為一名司法審判人員,應該嗎?

肯定不應該!

那麼提起公訴有什麼問題啊,沒有任何的問題!

基於以上,蘇白舉手示意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當即開始指控:

“審判長,我方認為,針對於被告方當事人關東風。”

“應該從其行為去分析他的玩忽職守。”

“第一點:在庭審錄像當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來,關東風在審判孟子義這個案件的時候,完全沒有依照著事實,沒有依照著庭審法以及審判所需要的相應證據進行判決。”

“大部分依靠著自己的主觀去進行審判.…”

“第二點:在當時的庭審場上,對於被告方提出來的合理依據和合理邏輯以及合理的懷疑證據,不給予采納。”

“這一點並不是說關東風沒有拒絕采納的權利。”

“而是他不加以分析的,就對於孟子義和孟子義委托律師的陳述,以及提供的相應證,進行反駁。”

“根本不給被告方法律陳述的機會,這在法律上等同於

剝奪了被告方的法律權益。”

“第三點:被告人關東風完全沒有考慮到孟子義的處境以及相關的環境,從法理的情況下說不通。”

“從法律的角度下來講:麵對死刑判決,應當是重之又重,可是關東風不依照證據,不參考邏輯,直接進行死刑的判決結果。”

“從以上的三點角度而言,我方認為關東風屬於完全構成了玩忽職守。”

.

….

在蘇白陳述完畢後。

關東風本來還想著自己要進行辯訴,可是卻被審判長一錘子敲回去了。

“被告方不得繼續陳述,現在休庭。”

審判長在聽取完蘇白的相關意見後敲響法槌,選擇了休庭。

並決定下午進行開庭繼續審理。

在宣布休庭的時候,蘇白能夠明顯的看到關東風的臉都快要氣炸了。

先前他作為審判長,坐在審判台席位上,具有判決權。

可是現在.…

他也體會到了彆人一法錘落下,禁止他開口陳述的感受了!

關東風站在被告方席位上,在準備離場的時候,淡淡的看向蘇白。

隻是.…

卻被小李給瞪了回去。

以前你當審判長的時候,怎麼看都無所謂。

可是你現在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接受著法律的審判,還這麼囂張?

憑啥?

就瞪你!

李雪珍眼神中不自覺的透露出一股氣場,可能是瞪進去的人多了.…由此產生了這種氣場。

讓關東風覺得有一些不自在。

隻不過.…很快關東風就離開了庭審場。

這一幕被蘇白收入眼底,不由得笑了笑。

關東風也嘗了一次,坐在被告方席位上的滋味了!

角色互換,他估計也清楚,當時自己在庭審場上的無奈了。

.

….

中午,在吃過飯以後,蘇白和李雪珍等待著下午開庭繼續審理。

按照蘇白的估算。

上午進行休庭的主要原因是在於,合議庭需要對於關東風以及老張等人的刑期和是否判定有罪進行商議。

畢竟這個案件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輿論,不管怎麼說,還是要注意輿論的影響力。

趁著中午的時間,蘇白也大致的看了一眼輿論。

輿論幾乎是一邊倒的情況,全都指向了,控告關東風,老張,方一龍等人有罪。

蘇白不知道合議庭是怎麼進行思量的。

但是基於本次庭審以及公訴方所準備的證據而言。

對於關東風等人的判定,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

….

下午開庭。

審判長直接要求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在法庭陳述方麵,關東風仍然認定自己無罪,並且舉了一係列的例子。

認定自己主觀上沒有故意,而是通過某某方麵進行判定,判定出現了錯誤。

隻是.…

審判長明顯沒有太過於采納關東風的陳述情況。

你說錯了就錯了?

作為審判長了一切依靠證據,這點道理都不懂?

嘴上叭叭叭的有什麼用,我不采納,你說那麼多有什麼用?

對此.…

關東風很生氣,但是沒有辦法。

算是體會了一次坐在被告方席位上的無奈。

和老張兩個人都目不轉睛的盯著審判台。

等待著法院對於本案進行其他的陳述情況,以及最後的判決。

.

….

到控告方進行陳述的時候,蘇白沒有陳述,而是將權利交給了孟子義。

因為孟子義最懂他自己在庭審場上的無力感。

心裡最清楚,被冤枉而又無力反抗的感受。

他讓孟子義陳述的目的不是用這種感受來影響審判長的判決。

而是通過直播庭審的方式告訴觀看直播庭審的觀眾。

以及本次庭審人員在麵對法律的不公,在麵對審判人員的刻意審判的情況下,作為一名被告方是多麼的無力。

同時也從側麵印證,關東風的這種所謂的無意行為,就是在間接的殺人!

利用自己審判的權利,隨意的不按照法定程序的進行判決,尤其是在判決重刑方麵,那不可就是在殺人嗎?

雖然不是主觀意義上的謀殺,可是這種判決造成的後果和影響是巨大的!

孟子義的經曆,引起了很多人巨大的共鳴。

畢竟誰都不願意經曆這種無力的絕望。

最終。

在孟子義陳述過後。

審判長敲響法錘,開始宣讀判決結果。

“針對於本次提起公訴的人員,現在宣布相應的判決結果和刑期。”

“方一龍,作為**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偽證等,數罪並罰,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張名

,枉法裁判,玩忽職守,並伴有徇私舞弊性質,判決一年有期徒刑!”

“.….”

本次判決的被告人數較多,審判長站在審判台席位上,一個名字一個名字的念著罪名,罪行以及刑期。

最低刑期一年刑期,最高刑期四年刑期。

最後一個念到的是針對於關東風的判決結果。

“針對關東風作為審判人員枉法裁判,玩忽職守所提起的公訴。”

“法院判定,關東風枉法裁判,玩忽職守!”

“判處刑期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以上判決由保市中級法院進行判定,所依照法律全部按照國內法律。”

“針對本次判決結果若有不滿,可提起上訴或者提起監察審查。”

“判決書將由十日內發放完畢!”

“現宣布閉庭!”

.

….

宣布完畢!

被告方席位上的關東風顯然有些不滿。

當即提出:“審判長,我認為本次判決對我的刑期過重,並且我不服從,對於我有罪的判決。”

庭審台上,審判長淡淡的看了關東風一眼。

“閉庭結束,我可以說點其他的,我在這裡提醒一下,你以前也作為審判長,應該知道現在對本次判決提出抗訴,沒有任何的意義。”

“如果你認為本次判決有問題,那麼需要向上一級高級法院提出上述請求。”

說完審判長離場。

同時在心裡麵默念,這場庭審就是高院和省檢,指定他們中院進行庭審的。

關東風想要向上一級提起上訴,或者是進行抗訴。

做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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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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