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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萬強陳述完畢後,輕呼了口氣。
本案的重點就在這裡,雖然說經過先前的判定,周立很有可能不會維持一審原判判定死刑。
但是這種由於自己的行為和主觀造成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至少也要判個無期徒刑。
在蔡萬強陳述完畢後,蘇白微微皺了皺眉,舉手示意:“審判長,我對於檢方的一些陳述不同意。”
審判台席位上,林友平開口詢問:“請被告方委托律師發表意見。”
“好的。”
“我並不認同檢方陳述的觀點。”
“尤其是在故意性方麵。”
“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故意性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主觀上存在預見和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結局。”
“按照公訴人的陳述,詢問周立是不是知道是穿心臟會導致當事人死亡,由此印證了周立的故意性。”
“可是公訴人剛才也已經陳述了,這是常識。”
“常識代表著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情,所以我方當事人知道這件事情也沒有什麼意外。”
“但是這並不代表著在當時的情況下,我方是衝著捅穿對方心臟去的,是預見並且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的死亡,還是依舊希望對方死亡的。”
“朝著重要的部位刺穿,的確存在著可以預見,並且知道自己行為會對對方造成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是為了進行防衛行為呢?”
“何平雖然說沒有,出太重的拳,對於周立進行攻擊,可是他的行為屬不屬於攻擊?”
“根據法律的解釋,何平的做法這就是對於周立進行攻擊。”
“在這種情況下,周立進行反擊,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問題。”
“再者,我不理解公訴人說的,周立砸自己攤位進行側麵驗證是什麼意思?”
蔡萬強開口回複:“砸自己攤位,代表著的是周立,具有很強烈的攻擊傾向和意願。”
“這說明其本身是一個性格不穩定的情況,基於這一點有很大程度是進行著故意攻擊。”
蘇白:“對於這個觀點我並不認同。”
蔡萬強:“那麼我想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為什麼不認同?”
蘇白繼續開口:
“砸攤位這件事情,不能單純的從某一項情況來看。”
“要從整體的情況來看。”
“在這個案件中的整體情況是什麼?”
“周立家本就很是貧困,有年邁的父母和殘疾的孩子,全家指望著這一個攤位來掙生活費和醫療費。”
“現在又遭遇到了執法人員的不公平對待,隻是抱怨了一句,對方就對他推搡,甚至有毆打的行為。”
“人都是有尊嚴的,周立砸的是攤位嗎?”
“他砸了攤位,就代表著他有故意傷害的傾向了嗎?”
“不是!”
“他砸的並不是攤位,而是心裡麵對於生活的無奈,生活對他的壓迫。”
“他想到了家裡麵年邁的父母和殘疾的孩子,失去了這個攤位,再加上罰款,他沒有能力去支撐起一個家庭。”
“現在遭遇到了這種事情,他憤恨自己的無力,所以砸了自己的攤位。”
“同時也是發泄自己對於未來生活的絕望。”
“基於這一點,才砸了自己的攤位,而不是說存在著什麼犯罪的主觀性和犯罪的意願。”
“同時。”
“關於主觀故意的表現,首先,周立並沒有率先動手的行為,他一開始持刀的心理,隻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再遭受毆打。”
“試想一下,一個男人,在有極大的壓力下,自己的生存來源還被斷了,而且做這件事情的主要人員還對自己進行了推搡,辱罵和毆打。”
“這種情況下,周立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尊嚴,就算是這樣,他也沒有說在持刀的第一時間進行攻擊行為。”
“而是在何平對他進行攻擊時,
才進行反擊。”
“檢方的陳述很有道理,何平對於周立的身體攻擊沒有達到緊急避險的情況,但是何平是不是對於周立的精神進行了巨大的侮辱和攻擊?”
“壓垮周立的是精神的支撐。”
“根據以上的種種情況和相關性的法律規定。”
“我方並不認為,周立是屬於故意性殺人。”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這個案子,無論從哪個角度進行陳述。
都是具有選擇性的。
公訴人的觀點也好,他的觀點也。
都是在爭取相關人員的法律權益。
蘇白為周立進行辯護,是為了爭取周立的法律權益。
公訴人進行指控是為了爭取何平的法律權益。
從事實的角度上來講。
周立對於何平,的確是造成了,死亡的結果。
可是何平等人的行為,在當時也是對於周立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周立需要養家,結果自己的攤位被針對自己被侮辱被打,自己反抗了,要判死刑。
這不妥妥的老實人模板?
換作其他人來講,肯定受不了這個氣,也可能會產生巨大的問題。
但不管怎麼說,這是在庭審上,一切以法律為依據,以判定和判決結果為依據。
現在,最主要的是,審判長和合議庭的其他兩名成員對於本案件該如何判定。
蘇白能夠確定的是,這場案件肯定不會維持一審的原定判決。
但是!
具體的刑期,他不清楚到底會進行怎麼樣的判定。
還是那句話,如果判定的刑期過重,那麼咱就繼續上訴。
不過,對於林友平的了解,蘇白知道林友平會存在一個客觀的判定結果,想要上訴很難。
蘇白深吸了口氣,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目光卻恰好與審判長林友平對視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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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那個番外,是起點的一個活動,日常不影響正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