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舊案,一般不會提起。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牽扯比較多。
畢竟.…
涉及到舊案。
一般舊案不去處理,是沒有證據。
可是有證據而沒有去處理的,顯然都是有問題的。
尤其是像張燕這個案子的舊案,當初明明已經將犯罪嫌疑人吳昊羈押。
犯罪證據和犯罪事實既定。
可是最後卻無罪釋放.…
其中肯定有問題!
這也是陳年舊案一般不會被再次提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再有一點,陳年舊案一旦被提起。
那肯定其中有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問題了。
這個案子當初的負責人也是耿浩。
耿浩在四年前作為負責人對這個案子進行的調查。
今天,執法部門出庭的人員中。
有兩個人出庭了本次的庭審,分彆是耿浩和方明。
麵對蘇白的詢問,方明作為當時的負責材料的人員,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這件事情,是耿浩讓他這麼做的。
方明的目光聚集在耿浩身上。
耿浩沉默著,當時執法方對於本案進行了立案。
沒有進行起訴和繼續調查的不作為真實原因他當然清楚是什麼。
但是這種事情肯定不能說啊!
在庭審上說出來。
那不就是向檢察官交代自己的問題嘛?
沉默了將近一分鐘的時間,蘇白再次開口詢問:
“我想請問,執法方,在四年前將吳昊無罪釋放的原因是什麼?”
“這一點應該有著明確的記錄吧?”
“我方隻需要執法方能夠提供這一點的明確記錄。”
麵對追問。
耿浩開口:“四年前無罪釋放的原因是,經過我們的深入調查,發現證據不足。”
“進行了撤案。”
嘖嘖.…
證據不足?
蘇白不清楚這個證據不足是怎麼進行認定的。
但顯然,這個說法,並不能夠說服他。
在四年前,有著證人證物進行指控的情況下。
相關的人員就算是進行調查,也能夠調查的出來當時的情形。
並且。
其中的物證包括什麼?
物證包括了確認吳昊和張燕發生了關係。
並且遺留的有證據。
人證指的是張燕作為當事人指控了吳昊。
再說。
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最主要的依照是什麼?
在國內,強迫婦女發生關係。
最主要的是口供與相應的場景相結合,進行相關的判定。
因為在強迫發生關係時,一般需要分為多種情況,被迫的形勢也不一樣。
在當初的一審案發時。
所記錄的口供和實際情況是——
吳昊見色起意,將陷入意識昏迷的張燕,帶進了酒店,實施了犯罪行為。
並且對張燕進行威逼利誘,造成了嚴重的二次傷害。
在這個過程當中,有著實證!
並且張燕一直都沒有進行過改口,說自己是自願的。
在這種情況下,認定證據不足?
怎麼可能是證據不足!
“我想請問,關於這個證據不足的認定,執法方是如何進行認定的呢?”
“相關的流程有沒有走?”
“再有,公訴案件,應當交由檢察部門進行審查。
確認是否需要提起公訴,或者是補充審查,撤案。”
“據我所了解的,這個案件似乎沒有提交到檢察部門。”
“為什麼沒有將其提交到檢察部門,能不能進行詳細的解釋呢?”
耿浩繼續沉默。
沉默了30秒後,知道再繼續沉默下去,事項將會更嚴重。
於是反問了一句。
“這些問題,似乎和庭審沒有太大的關係吧?”
沒有關係?
怎麼可能沒有關係!
這就是突破點啊!
按照流程,這些都應當是正常的流程。
可是呢?
先前並沒有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走!
這些問題,就顯得很重要了!
麵對耿浩的反駁,蘇白繼續開口:
“這些問題,涉及到了本次庭審的補充證據,所以我方想要進一步的了解相關的情況。”
“請回答。”
耿浩被問的有點煩躁,不知道怎麼回答,於是繼續保持著沉默。
咚咚咚!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餘成在聽完蘇白和耿浩的相互問答,敲響了法槌。
這個案子.…
到目前,涉及到的問題隻有一點——吳昊在一開始立案時,有表明自己的犯罪
意願的傾向。
並且被羈押。
在當初為什麼不進行立案,這是蘇白所陳述的重點內容。
當然,這也是這個案子的突破點。
隻不過,目前的庭審情況,有些跑偏了。
餘成開口:“關於本案,是涉及到了吳昊的犯罪訴訟問題。”
“補充證據,可以在庭審後,進行提交。”
“現在暫時先不作討論。”
“在此對控告方委托律師進行提醒。”
“好的審判長。”
麵對審判長的提醒,蘇白點了點頭。
緊接著,審判長再次開口詢問:
“控告人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其他需要詢問的?”
“有的審判長。”
“關於被告,我方還有一些事項需要進行詢問。”
“好的。”
“開始吧。”
審判長餘成示意蘇白繼續詢問吳昊。
蘇白的目光落在吳昊身上,深吸了口氣,這個案子的難點在於吳昊的口供。
吳昊一直堅持著是張燕說過喜歡他,自願的。
關於這一點,張燕現在離世,並不能夠出口指控。
吳浩也是認準了這一點,所以一口咬定,進行了翻供的行為。
.
….
此時吳昊端坐在被告人席位上,臉色平靜,心裡麵沒有太大的波瀾。
這個案子
他已經得到了律師的暗示和提醒,隻要他死咬著不是強迫的。
他強迫張燕這件事情,就是等同於說沒有發生過這件事情!
反正,沒有人知道具體發生過什麼!
除了他和張燕,誰知道他們兩個人在酒店裡發生過什麼?
根本沒人知道!
所以他現在翻供張燕當時是自願的,那麼也不會出現什麼其他問題。
畢竟.…張燕人已經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