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艸!”
“什麼玩意?!”
“不是,我剛才沒聽錯吧?”
“合議庭給出來拒絕申請回避的理由,竟然是不影響正常的庭審。”
“更好的了解事實?”
“這什麼意思啊這是?!”
“是不是仗著有審判權就在這裡欺負人啊?!”
“.….”
在庭審場,還沒有做出任何反應的時候。
庭審直播的彈幕直接炸了。
怎麼說呢.…
在剛才直播的彈幕當中,已經有人了解過了。
在本案當中,公訴人應不應該回避。
原本大家都以為休庭.…合議庭會商討,然後給出讓公訴人進行回避的要求。
可是.…
審判長在休庭結束以後,依舊沒有讓徐波回避。
這啥意思?
擺明了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問題,依舊要堅持錯誤的程序?!
???
有問題吧?!
本次觀看庭審直播的,不少人都對法律有一定的研究。
可以明顯的看出這些人對於本次庭審中的合議庭的決定出現了質疑。
這一點沈瑤考慮到了嗎?
肯定是考慮到了輿論的影響,但是這個案子.…
審判台席位上。
沈瑤看了一眼上訴方席位的蘇白。
此時的蘇白,對於合議庭做出這樣的決定。
非常的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
剛才已經休庭了….
原本以為,再次開庭的時候,能夠給出一個相應符合程序的答複。
可是誰能想到答複是這樣的?
基於這一點。
蘇白再次舉手示意,想要申請抗議。
但是審判談席位上的沈瑤完全沒有給蘇白發言的機會。
開口道:“關於公訴人是否回避。”
“合議庭再次進行強調,對於是否回避,不得在庭審場上繼續討論。”
“如果有任何的異議,可以在庭審後進行申訴,提出質疑。”
“但是目前庭審繼續。”
“上訴方如果繼續堅持無意義的抗議,那麼本次庭審,將會認為上訴方是在擾亂庭審秩序。”
“現在提前對於上訴方進行相關的提醒。”
對於審判長的提醒,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沉默了數秒。
沒有繼續進行抗議。
申請回避是依照法律,合議庭給出了解釋。
雖然解釋不合理,但終歸是給出了解釋。
在法律的層麵上能夠說的過去。
他如果繼續在庭審上進行抗議,按照審判長的提醒,肯定是會被驅離出庭審現場。
那麼就會導致.…
在這場重審中,讓公訴人徐波有機會,導致該案件的重審程序出現問題。
所以麵對審判長的開口,蘇白並沒有開口反駁,或者抗議。
畢竟一切要以委托人的法律權益為目的。
不過,對於審判長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同意回避。
這件事情肯定在後麵需要進行處理。
庭審結束後直接舉報,就完事了!
庭審場上,審判長的確有著判決權。
可是如果判決不合理,那麼作為公民,我照常有舉報的權利。
這沒有其他問題吧?
隻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對於重審結果的判定。
基於這一點,蘇白沒有再繼續開口抗議。
.
….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見到蘇白沒有再開口提出抗議,稍稍的出了口氣。
如果蘇白真的要在她提醒後繼續抗議,
她不介意在庭審直播的情況下,讓蘇白離開庭審。
隻要符合程序.…就算是有輿論,也不會出現太大的問題。
在回不回避這個問題翻篇過後。
咚咚咚!
沈瑤敲響法槌。
“庭審繼續。”
“本次庭審是審理關於薑偉在13年前涉及到的陳年舊案。”
“涉及到薑偉在13年前被判入室搶劫並強行與婦女發生關係,後將其殘忍殺害一事。”
“上訴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沒有客觀的事實認定薑偉有犯罪行為。”
“下麵請上訴方,對於無客觀事實和無客觀證據,證明薑偉有犯罪事實,從而證實薑偉無罪進行陳述。”
麵對審判長的詢問,蘇白點頭:
“好的。”
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蘇白心裡也清楚這些問題才是這場庭審的關鍵點。
麵對著審判長,蘇白不緊不慢的開口:
“審判長.…”
“對於先前一審,二審對我方的犯罪判定。”
“我方認為無客
觀事實和無客觀證據,能夠證明我方有犯罪行為,指的是——”
“在本案的認定當中,主要認定我方有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的有——”
“第一:三名證人的證詞證言。”
“從當初執法部門提供的三名證人的證詞證言和在庭審場上三名證人的直接口供可以看得出來。”
“三名證人分彆陳述的證人證言是,薑偉家裡麵比較貧窮,平常和受害人之間的交流比較多。”
“對於受害人,有一定的好感。”
“在案件發生前,出入過受害人的家裡麵,對於受害人家裡的情況比較了解。”
“諸如此類,為了節省庭審的時間,在這裡我不進行一一的陳述。”
“以上,總體而言,從證人的陳述以及公訴人當初的相關認定和判定中。”
“認定的犯罪事實隻有一個——犯罪動機!”
“在以上的陳述當中隻有一個犯罪動機和犯罪動向。”
“因為在犯罪現場的勘查中,沒有發現當時入室有強行入室的痕跡。”
“判斷為熟人作案。”
“所以以此推斷,薑偉是犯罪嫌疑人,並且以此當做判定條件。”
“從我上麵的描述當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
“這上麵的所有判定和判斷都沒有任何的客觀事實。”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證人證言僅僅能夠表明薑偉和受害人之間認識,有關係,關係不錯。”
“剩下的一些,都是一些懷疑的,具有主觀性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