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庭審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作為一名“藥神”,不應該這麼判。(2 / 2)

西省省高院門前,該案件本來就是一個有著巨大話題性的案件。

再加上蘇白代理了本次案件。

所以在高院門前聚集了一群記者媒體。

這些媒體不僅來自於西省,還有不少來自於全國各地。

其中站在靠近中間的,話筒上寫著清楚的四個字南都媒體。

在蘇白帶著李雪珍進入法院時,不少媒體都圍了過來,七嘴八舌的詢問著問題。

“蘇律師,請問你對於這場案件的二審結果怎麼看?能不能進行一下預測?”

“蘇律師,作為全國頂尖的刑事律師,請問你對銷售假藥這種事情認可嗎?”

“伱接受銷售假藥人員的委托,為其進行辯訴,請問是否打破了你以前作為一名為底層發聲律師的人設?”

蘇白:.…

這個問題.…

說實話,角度很清奇。

南都媒體這個時候也擠了進來,將話筒放在了蘇白麵前:

“請問蘇律師,對於本次案件中的林勇,網上有人說林勇的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

“還有人說林勇是為了自己的病友,我想請問蘇律師,你對於這個看法怎麼看?”

對於前麵的一些回應,蘇白沒有回答。

南都媒體的這個問題,蘇白稍微思考了一下開口:

“本次庭審為公開庭審,各大媒體可以關注公開直播。”

隨後,帶著李雪珍進入到了庭審場內。

說實話.…

蘇白也沒有想到,這一次關於林勇的二審會引起這麼大的熱度。

不過熱度越大.…那麼這場庭審所涉及到的關注度越大。

說不定相關部門在注意到這場庭審的熱度後,會關注買不起藥的群體的這種情況。

不過,蘇白也沒有思考太多,在等候室內等候了將近五分鐘的時間,工作人員就將其領到了庭審場上。

伴隨著審判長的入庭,宣布本次庭審開庭。

審判台席位上。

本次庭審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長段清水,主持審理。

關於本次案件.…

段清水對相關的事實已經經過了客觀的了解。

環繞了一圈庭審場上各方人員都已入庭後。

開始核對身份信息。

在核實完身份信息,緊接著落下法錘:“現身份信息都已核實完畢。”

“請上訴方開始陳述上訴理由以及上訴申請。”

在這場庭審中,上訴方指的是蘇白一方。

麵對著審判長的開口,蘇白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對於我方改判減刑。”

“理由如下:”

“一:在一審判罰當中,我方判決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銷售假藥罪。”

“其中,我方認為,一審當中對於判定我方銷售假藥罪的一些相關判定有異議。”

“如下:”

“根據銷售假藥罪的定義——”

“假藥是侵犯了複雜的客體,這裡的客體指的是——

侵犯了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製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安全。”

“在客觀方麵,生產者和銷售者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銷售“假藥”。”

主觀方麵表現為故意,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在一審的判定當中,認為林勇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對於這一觀點,我方並不認同。”

“另外還判定林勇所銷售的“假藥”,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對於這一點我方仍然不認同。”

“不認同的理由是,我方並不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另外,並沒有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駁回一審中關於這兩點的判定。”

“二: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對於我方的判決過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認定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罰金。”

“若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彆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購的藥品,並沒有對被代購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是有什麼其他嚴重情節。”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甚至幫助了被代購人緩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認為從這方麵而言,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已經超過了應有的判決刑期,在這一方麵我方認為不合理。”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駁回一審判決結果,對於我方當事人從輕判決。”

這個案子,蘇白做的是減刑判決。

為什麼這麼做,而不做無罪判決?

因為走私罪是事實認定條件,沒有駁回的餘地。

另外,未經國家允許,國家批準或者是不按照《藥品管理法》所規定的,都屬於假藥和按照假藥處理的藥品。

按照法律規定,林勇銷售的是假藥嗎?

算是!

所以這兩個罪名都是具有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的。

證據明晃晃的擺在眼前,這一點肯定反駁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認定上麵反駁不了,隻能從罪行方麵進行反駁。

那從刑期方麵來講,四年有期徒刑,對於林勇來說多嗎?

肯定多!

先不說彆的,根據蘇白走訪調查的證據。

林勇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賺一分錢。

要知道,一般的國外代購賺的都是盆滿缽滿。

可是林勇代購了兩年,又是代購的必要藥品。

一分錢沒賺,甚至有補貼,從這一方麵來講,林勇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藥神”。

對於這種行為,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於情理上來講,根本說不通。

在蘇白的認為中,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最多判個緩刑!

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

蘇白在陳述完畢後,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著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

PS:求求月票~這個案子會有名場麵~

手機版:

『點此報錯』『加入書簽』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