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最高檢抗訴,指定高院開庭(1 / 2)

第369章最高檢抗訴,指定高院開庭

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控告都要依據證據。

就像是徐興旺這個案件所麵臨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當初控告,王芳在進行審理的時候。

基本上沒有留出太大的把柄。

或者說,放到現在去進行追溯,很難追溯。

為什麼這麼說?

第一:王芳程序違規進行審理,按照徐興旺的說法是采用了逼迫行為。

可是怎麼逼迫的?

有證據能夠證明是逼迫的嗎?

你說你挨打了,或者是站了三天沒有睡覺。

有證據嗎?

證據在哪裡?

你拿不出證據,說伱挨打了,或者是站著三天沒有睡覺。

那麼你憑什麼要去控告人家,你是被逼迫的?

所有的判定都是需要依照著證據!

沒有證據,那就是空口無憑,尤其是20多年前的案子。

畢竟時間線已經過去了那麼久,很多線索都已經中斷。

很難去進行相關的認證。

蘇白特意上網查看過,20多年前王芳也才不到30歲。

像這種情況,除了徐興旺的口供,還能有什麼?

所以說,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多,涉及到的情況也比較複雜。

單從申請再審方麵,就有不小的難度。

依靠新的證據進行上訴,這新的證據必須要從整個案件的所有經過來進行出發。

辦公室內。

蘇白再次整理了卷宗中的整個信息,並且多次詢問徐興旺關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具體細節。

經過好幾天的時間。

蘇白整理出了這個案子中改判的主要新證據。

呼.…

在發現了新證據以後,蘇白長呼口氣,揉了揉眉心。

這個案子.…不同於以往的冤假錯案。

以往的冤假錯案都具有明顯的缺失證據問題。

可是這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王芳當年特意將整個線索流程全部抹平,亦或者是進行了掩蓋。

從而導致想要尋找新的主要證據,有很大的難度。

不過現在總算是找到上訴的依據了。

徐興旺這個案子在當初經曆過一審和二審,並且過了20多年。

想要再次申請上訴,進行改判,現在隻能向最高檢申請抗訴,重審。

在整理好相關的材料和新的事實依據後。

蘇白向最高檢提出了申請抗訴的請求。

這個案件雖然過了20多年。

但是相關的卷宗資料以及其他事項還是保留比較完整的。

按照蘇白的估算,最高檢會在一個月內對於本案做出相關的判定。

決定是否提起抗訴。

一個月的時間,並不算長。

很快,一個月的時間過去,最高檢也在期間,對於徐興旺這個案件做出了回複。

最高檢認為,蘇白提交的新的證據,在本案當中,為有效證據。

也就是說,最高檢認為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在本次案件當中入室搶劫殺人。

基於這一點.…最高檢認為本案應當予以重審。

於是將本案駁回江都高院進行重新審理。

江都高院對於這個案件也很快展開了相應的調查。

並且準備依照現有情況,準備對於該案進行重新審理。

這整個過程雖然說不是太複雜,但是每一項流程的進展都非常的緩慢。

因為要反複的進行核對,確保沒有其他情況。

所以從蘇白接取這個案子到進行重審,經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

在得知重審的時候,蘇白第一時間將這個情況告訴了徐興旺。

徐興旺在得知消息後,整個人都非常的高興。

畢竟坐了20多年的牢,現在終於有機會能夠伸張自己的冤屈了!

江都高院在調查完後。

也很快對於本次案件中的相關細節問題進行了整理,並通知了各方開庭審理的具體時間。

與此同時。

王芳家裡。

王芳也接到了這次案件開庭的通知,是有人告訴她的。

不過.…

說實話,王芳處理的案件不少。

23年前關於徐興旺的這個案子,她還真清晰的記得!

因為這個案子在當年江都所引發的爭吵聲不斷,並且,由於媒體的故意傳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上麵對於這個案子非常的重視。

可是卻沒有任何的破案關鍵判定信息。

於是讓她從彆的刑偵人員手中接過了這個案子。

經過了對於這個案子的事實調查。

很快她就確認了入室搶劫案的凶手就是徐興旺。

並且讓徐興旺進行了認罪認罰。

為什麼她能記得這麼清?

<b

r>????因為就是這個案子讓她得到了領導的肯定,才有了現在的位置。

不過.…

怎麼說呢,在當時,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徐興旺。

在她看來,徐興旺的嘴非常的硬,不提供一點的口供。

上麵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她想要立功,肯定要使用點其他行為。

當然,最後也成功了,成功的讓徐興旺認罪認罰。

目前來看,可能在20多年前,她對這個案子的審查審理的確有一定的問題。

存在著可能不符合事實,並且讓徐興旺冤坐了20多年監禁的情況。

對於這一點兒,王芳表情平靜。

最高檢決定抗訴,對於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那麼就說明有新的證據讓徐興旺能夠進行翻案。

翻案的確是會對她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也隻會在口碑上造成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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