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喬丹”?(2 / 2)

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審判長在這一個觀點上有著相應的傾向性。

隻不過,相比於原告方席位上的輕鬆。

被告方席位上,張遠和肖有誌的表情卻顯得有些凝重。

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審判長可沒有就相關問題進行合議啊!

可是現在.…怎麼突然要進行合議了?

難道要采用原告方的陳述了?

想到這一點,張遠和肖有誌兩個人不禁對視了一眼。

都能從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一絲的凝重和擔憂。

這種凝重和擔憂與庭審一開始利用詭辯進行反駁的輕鬆感,形成了劇烈的反差。

場外,直播庭審的觀眾們對於這一次合議而後進行的判定,也好奇了起來。

紛紛開始猜測最後會如何進行判定。

如何確定喬丹是否擁有喬丹的姓名權。

不過,評論區也有人陳述了這種類似的案例。

在以往有不少的商標販子,會在某某人出名時搶注其姓名的商標。

用以進行牟利。

後來在商標法進行相關的規範當中,有一個商標販子注冊了某某名人的商標。

最後被告上法庭,判定商標販子知法犯法,並且判定其商標違法,予以駁回。

這種案例與其類似,但是喬丹的確不屬於國內公民。

所以針對這一點,評論區很多律師也不能夠確認審判長,最終會采用哪種法律解讀。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那就是如果采用了原告方的陳述。

至少在搶注商標上,會減少很多不法的商標販子。

更加規範了商標法的執行以及具體內容。

直播間的彈幕有不少的律師都發表自己的意見,在各方麵都總結的非常到位。

與此同時。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此時的林海心裡麵略微的有一絲不太妙的感覺。

因為他心裡麵也清楚,如果審判長要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當場就會依照相關法律進行駁回。

可是現在進入合議.…那麼明顯是對這一點有爭議,有著不同的看法。

怎麼說呢.…

對於這種情況,林海也擔憂審判長會采納原告的說法。

林海心裡麵很擔憂,可是徐飛卻表現的很興奮。

因為.…他不懂法律,認為這次庭審,法務部門人員表現的還不錯。

正在心情愉悅的和林海分享著自己的看法。

“這一次,你們法務部門表現的不錯嘛。”

“現在進入休庭合議,是不是等到開庭以後就可以宣布駁回原告方的種種訴訟請求了?”

“可以!”

“做的非常不錯。”

“我原本還在跟董事會表示著,還要再繼續打商標官司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上市情況。”

“但

是現在看來,完全不用擔心你們法務部做的,讓我非常的滿意。”

“不錯啊!”

徐飛毫不吝嗇的誇讚著林海。

林海訕訕一笑,硬著頭皮點了點頭:“謝謝徐總誇獎。”

這個時候,他雖然心裡麵有一種不太妙的感覺。

但是.…

現在隻是進行合議,他也不能夠確認最高院合議的最終結果是什麼。

他總不能說,徐總我覺得這一次的庭審合議有問題,咱們可能會敗訴吧.…

所以.…

按照現在徐飛的預期情況來,這場庭審一定不能敗訴。

否則的話.…估計如果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上市計劃擱淺了。

他們法務部很有可能原地解散。

想到這裡,林海不由得暗歎口氣,同時看著正在進入休庭階段的直播間,心裡默念:

“希望不要出現什麼其他的意外情況.…”

.

….

合議庭商討室內。

梁有成坐在沙發上,抬頭看著兩名比自己小上不少的審判員。

開口詢問:“這一次判定,你在這個案件中非常的關鍵。”

“主要是判定喬丹這個名字是不是那個籃球球星在中國的姓名。”

“張樹林,馮風,伱們兩個有沒有什麼看法.…”

張樹林同樣作為知識產權和商標產權的審判員,對於這個案件的相關情況,發表了意見。

“這個案子.…其他方麵我先暫時不說。”

“單單看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表現以及其做法。”

“明顯就是借助國外的體育球星喬丹在國內的名氣,銷售自身的產品獲取利益關係。”

“這一點我想是毋庸置疑的吧?”

梁有成點了點頭:“嗯,這一點的確是毋庸置疑的,並且造成的影響力非常的不好。”

張樹林繼續開口:“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做法的確是擦著法律的邊。”

“這一點先不多說,再說原告方的解釋公眾對於某一個人的辨識度,其可以稱為其姓名。”

“這點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按照法律的解讀是這樣的。”

“民法不像刑法,規規矩矩的,它有很高的理解性,我的個人認為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梁有成在聽到張樹林的觀點後點了點頭。

“其實我的看法也趨向於原告方。”

“這是在最高院,咱們最高院判決的一些案子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被告方的一些內容。

雖然說有一定的依據,但是依據並不全麵,大多數都是進行的詭辯行為。”

“從影響力這一點來講,我是更趨向於原告方的看法。”

“這是我的表態,馮風呢,你怎麼看?”

馮風笑著攤了攤手:“我沒什麼其他意見。”

“對於被告方的這種打著法律邊緣的行為,隻是目前沒有出台具體的相關法律,但是是肯定不能容忍的。”

“嗯,好!”

梁有成在聽到兩人的表態後點了點頭。

他們作為最高院,在審理時需要考慮的地方非常的多,並且需要非常的全麵。

畢竟在一些擦邊的法律上,他們要做出表態和具體的主張。

像這個案子.…

如果他們按照被告方的思路來對姓名權進行判定。

會造成什麼後果?

造成的後果就是一審,二審法院都會以這個案件為例。

很多被注冊的商標,會打著擦邊的法律行為。

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

所以這個案子無論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還是從影響力的角度來講。

被告方占據的法律優勢都非常的小。

從這一點來講,需要對被告方的陳述進行相關的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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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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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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