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一審判罰落地,你什麼意思?上訴上訴!
劉文雅這個案件,審判長已經有了傾向性。
這麼案件的判決,基本上不會出現什麼太大的意外結果。
最終能不能勝訴?
勝訴是肯定能勝訴。
但是隻能獲取一些賠償,在其他方麵的訴求,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判定。
並且.…更重要的是,被告方還不願意賠償十二萬多元的金額。
隻提出來了五千的賠償金額。
審判長還沒有給出明確的要求,甚至讓原告方陳述索賠十二萬的理由。
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了審判長的傾向性很明顯。
對於賠償金額的要求,也是傾向於被告方的。
理清楚這一層思路,蘇白深吸口氣。
對於審判長的傾向性,這一點是沒有辦法在庭審上進行開口反駁的。
事實上。
這也是審判長的自由裁量權的問題。
因為法律,對於某件事情以某種不同的角度和主觀沒有嚴格的標準。
所以會出現這種傾向性,同樣,這也是符合庭審要求的。
…
在審判長的要求下,蘇白簡單的陳述了這十二萬元金額的構成。
蘇白提出來十二萬餘元的賠償金額是經過了嚴格的計算。
是符合法律依據的。
主要的構成是——葉美珍侵犯了劉文雅的姓名權,來收取勞動報酬。
同樣,用劉文雅的姓名權,來進行學習和深造用於一些實習的工作機會等。
在陳述的這個過程當中,蘇白詳細的列舉了具體的數據,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
並且在審判長的詢問下進行了一一的解答。
在這個問題陳述完畢後。
審判台席位上。
張夢偉作為審判長對於賠償金額的事情向被告方谘詢了意見。
“被告方委托律師提出了賠償五千元的侵犯姓名權金額。”
“原告方提出賠償十二萬餘元的金額。”
“兩者提出來的賠償金額相對來說差距過大。”
“原被告方,願不願意關於賠償金額進行調解?”
“被告方委托律師的想法是什麼?”
被告方委托律師席位上,周亮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
沒有做過多的表述,五千的賠償金額,是葉美珍提出來的。
雖然說他在本案當中是全權代理。
可是關於委托人的委托訴求,他也不能隨意更改。
畢竟.…王奇瑞是在法院工作的,這委托人本身的身份就不一般。
換做普通人他可以更改委托人的訴訟請求,但是換做這種有身份有背景的人,肯定不能這麼做。
想到這一點,於是開口:
“審判長,關於這五千元的賠償金額,與原告方提出來的賠償金額相差過大,我方的想法是不願意調解。”
“我方認為對方要求的十二萬餘元的賠償金額過高。”
“好的。”
張夢偉點了點頭,對這個案子作出了總結。
目前。
該判定的已經判定,該駁回的已經駁回。
隻有賠償金額這件事情還有待商議。
隻不過這賠償金額,雖然說有待商議。
但是作為審判長對於這一點可以進行自由量裁。
就算是不按照原被告方各自的訴訟請求來進行判定。
或者說.…選一個折中合理的金額進行判賠。
這也是符合法律,符合審判的規則的。
法錘敲響。
張夢偉並沒有讓原被告雙方再針對任何觀點進行發言。
而是直接走了最後一個法庭流程,法庭陳述。
法槌落下,張夢偉開口:
“現關於本次庭審的關鍵內容都已答辯結束。”
“現進行法庭陳述環節。”
“請原被告雙方進行法庭陳述。”
“原告方,你方先開始進行法庭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在麵對審判長要求進行法庭陳述時。
心裡很清楚這場庭審已經差不多要結束了。
審判長的傾向性很明顯,是傾向於被告方。
被告方所陳述的有一定的法律依據,所以審判長的傾向性也並沒有錯。
這種情況會導致這個案子最終的判罰結果是什麼?
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會是,這個案子雖然勝訴了,但遠遠沒有達到預期的庭審訴求。
所以.…在這個案件當中,進行法庭陳述,講再多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隻是從判罰的金額,和劉文雅被頂替了上大學這麼多年的遭遇進行了相應的陳述。
希望能夠引起審判長對於這個案件的重新判定傾向性。
除此之外,並沒有陳述太多其他的內容。
在蘇白陳
述完畢,陳班長讓被告方開始進行法庭陳述。
周亮很清楚,作為已經和審判長打過招呼的被告方。
對他們這一方而言,這場庭審的法庭陳述,沒有什麼必要性。
審判長已經傾向於他們這一方了。
無論陳不陳述,對最終結果的判罰,有什麼區彆嗎?
壓根沒有任何的區彆。
所以周亮直接選擇了不進行法庭陳述。
審判台席位上。
各個法庭環節進行完畢,張夢偉敲響法錘開口:
“現在庭審各個環節答辯,都已陳述完畢。”
“本次判決結果,將會伴隨判決書將通知發放到各方。”
“閉庭!”
伴隨著法槌的落下,沉悶的聲音傳遍整個庭審場。
劉文雅案件一審落下帷幕。
原告方席位上,作為當事人的劉文雅,雖然不是太懂法律。
可是.…
依照著在審判場上,審判長對於他們原告一方,訴訟請求的駁回和同意。
以及對他們原告方和被告方分彆的態度。
完全能夠看得出來,在這個案件當中,審判長是傾向於被告的。
她的受教育權沒有被判定,賠償金額可能也得不到滿足。
這對於劉文雅而言很難受。
畢竟.…她被剝奪了自己的人生那麼多年。
現在換來了一個這麼樣的結果。
說實話,劉文雅有些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