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沉默的間隙,顧宴卿又開始跟我打感情牌:“小晚,我們之間是有感情的,難道就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一定要鬨到離婚這步嗎?”
我聽著這話,內心毫無波瀾。
“你彆跟我說這些惡心話,我們之間不可能回到過去,離婚是必然的。”
見我態度堅決,那邊沉吟片刻,又說:“就算要離婚,也還有些財產分割問題需要商議,等我出差回來再說。”
“有什麼好商議的,不就是一套彆墅嗎?你要的話,我給你,你把裝修跟家具錢還給我就行。”
我現在住的彆墅,是顧宴卿全款買的,花了三千萬,戶主寫了我倆的名字。
但裝修跟家具是我出錢,也花了大幾百萬,耗儘了我所有積蓄。
彆墅是買來當結婚新房用的,兩人都出錢出力,一起為小家努力,我當時覺得很幸福。
可現在想來,真後悔。
“彆墅給我,你住哪裡?你難道還能回江家?”
“住哪兒是我私事,就算露宿街頭也跟你無關。”
“小晚,彆說氣話,我怎麼可能讓你露宿街頭。彆墅我不要,都給你,等有空去辦下過戶手續。”
我想了想說:“給我也行,那購房款我付你一半,不過要等些時日。”
我現在拿不出一千多萬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