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孟振邦還笑著問衛淮怕不怕。
結核病很難治療,並且有傳染風險,衛淮說不怕那是假的。
在鄂族人家做客,他們認為,尊貴的客人到家裡是自己莫大的榮幸,給客人準備的食物很豐盛,以麅子頭為珍貴的美味佳肴,是待客的最高禮遇。
如果沒有麅子頭,則會把烤得半生不熟、帶血絲的麅子肉、犴肉,用手撕或刀切後的“手把肉”送到客人嘴邊,然後送上一碗酒,對此盛意,隻能閉著眼睛把肉吞下,再端起酒碗,一飲而儘。
所以,儘管這些肉很嫩,也還算可口,衛淮當時的回答還是很實誠:“是有些不太適應,能做得更熟些就更好了。”
但孟振邦他們,顯然不會因此就輕易做出改變,隻是告訴衛淮:“酒是殺毒的,沒事兒。”
幾個人聚在一起吃東西也就罷了,但隻要是在孟壽安這裡,衛淮總會去搶著做飯,或炒或煮或烤,總是弄成全熟的。
孟壽安抱怨衛淮弄的肉沒他們做的肉的好吃,沒他們的鮮嫩,衛淮勸說他多替草兒著想。
還好,在孟壽安看向孟草兒的時候,她點頭了。
他也就沒有再計較,隻要草兒喜歡,就由著衛淮來,看著草兒吃得高興,他也跟著高興。
白水麵片湯煮好,放在篝火邊溫著,衛淮切了些麅子肉片,多放些野豬油用吊鍋好好炒出來等著孟壽安歸來。
這一等,就一直到了臨近天黑的時候,才聽到外麵的狗叫聲。
衛淮第一時間鑽出撮羅子,看到孟振邦和孟壽安兩人一前一後地用根木棒抬著一隻古怪的動物回來。
問了才知道這隻有著棕黃色濃密皮毛、超乎尋常的大爪子和一條掃帚似的大尾巴的動物是隻狼獾。…。。
兩人這一趟出去,在南邊山窩裡找到了馴鹿群,也在巡視的時候,看到雪地上有比狼腳印要大兩三倍的爪印,一眼認出是隻狼獾。
“這玩意兒,可比青皮子厲害,敢從青皮子、山狸子口中奪食,啥都能咬,馴鹿也不在話下。”
孟川也從撮羅子裡鑽出來,看著這隻狼獾。
“這玩意兒,看上去比狗還要小一些,能咬得了那麼大的馴鹿?”衛淮有些不敢相信。
“咋不能啊,這玩意兒凶著呢,你看看那大爪子,踩在雪地上,都隻是一個淺淺的雪窩子,馴鹿不一樣,雖然蹄子不小,但體重大,在雪地上一樣陷得厲害,被追趕的時候,跑不過狼獾,被追上了,跳起來就朝著脖子下死口,馴鹿甩不掉它,血流多了,隻有死路一條。
就即使被馴鹿踩上幾腳,它皮糙肉厚的,也沒事兒一樣……它們冬天,最喜歡來咬馴鹿了。
要說皮毛值錢也就罷了,關鍵是不值錢,一身腥臭味,那皮毛鞣製起來,需要不少東西,又賣不上價,最討厭這玩意兒了。”
孟川一臉厭惡地伸腳踢了踢雪地上的狼獾:“它的肉,連狗都不太願意吃,難聞。”
“還好發現得早,我們找到它的時候,它就在鹿群邊上的一棵樺樹上趴著,在打鹿群的主意,被壽安一槍給打了。”
狼獾在山上的時候,已經被他們剝了皮,孟振邦將皮毛扯下來,遞給孟壽安。
“交給白依爾嬸子。”
孟壽安沒有接:“等這次出獵回來,弄到麅子肝,請她幫忙鞣製出來,給衛淮做個帽子。”
“做帽子……”
孟振邦點點頭:“這倒是好東西,山外邊的人不懂這皮毛的好,這種皮毛即使在氣溫很低的時候,遇到嘴裡哈出來的汽也不會結冰,仍然能保持柔軟乾燥,這對我們常年在林子裡的人來說,非常重要,如果臉周圍的皮毛結冰,很容易就會把臉給凍傷。”
說這話的時候,他在看著衛淮。
“謝了,安哥!”
衛淮心裡感激,衝著孟壽安道了聲謝。
孟壽安隻是在他胳膊上拍了拍:“反正又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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