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一個名為“徐曉風”的大V發了一篇文章。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是每一個投資者最開始就知道的,所以,在知道唐律師接下了這個案子後,我覺得很費解。”
“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存在隻賺不賠的買賣,那麼同樣,投資失敗遭遇虧損,同樣是正常的。”
“更何況,銀行在這裡麵隻是一個代銷機構,唐律師以銀行作為被告,要求賠償相應損失,我認為這很不合理。”
“大家如果想要找靠譜的基金,建議來我直播間……”
而和這位大V一樣蹭熱度的人並不少,介於老唐的金身,他們並不敢直接開炮,隻能暗戳戳的說什麼不合理。
不管網上還是現實中,總有一些人是見不得彆人好的類型。
股民當中這種人自然也不少,看到彆人虧了恨不得高興死。
現在,有人虧損後居然還要向銀行索賠,這就讓他們沒辦法接受。
“我也很納悶,為什麼現在有人會這麼不要臉,賺了的時候咋不說,賠了的時候怨彆人了是吧?
然而這種言論很快就被人反駁了。
“樓上的,我也很納悶,人家合情合理維權有什麼不對,起訴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正當途徑,怎麼現在起訴都不能了?”
老唐的忠實擁躉還是多,畢竟東方市的中介們還在一批一批的審呢,渣土車的餘威尚在!
所以網上其實也沒弄出什麼風浪來,就是一些自媒體在胡咧咧。
騰達律所,老唐看著網上的這些消息撇撇嘴,閒特麼扯淡,自己就是沒錢了,所以想賺點錢而已。
不然又是交房貸,又是給彆人墊錢交訴訟費,交保全費,這都需要錢。
你以為想做個好人那麼容易啊,做好人,你首先得有錢!
他老唐沒有那種能變出錢來的係統,隻能自己努力賺錢,然後才能做其他事。
就是不知道這個消息誰泄露出去的,銀行嗎?
不可能是銀行,閒著沒事乾了在網上說自己代銷的基金虧了一半?
想不通,也懶得去想,渣土車他都不帶怕的,還會怕輿論啊。
翻了翻,卻發現這次律師界的反饋居然極其正麵!
帝都某位業內極其知名的金融律師居然也出麵發了消息。
“我覺得唐律師提的這個訴訟很正當,銀行一直以來都是以格式的風險告知書來確認客戶知曉風險,我認為這存在著極大的問題!”
“風險到底是什麼風險,是賺不到很多錢?是一分不賺?還是賠錢?亦或者是賠掉一半本金?這中間的風險完全不同。”
這位大牛老唐在之前學習的時候有過了解,畢竟人家的名字就在那本書上麵印著,想不看到都難。
現在,啥都不用考慮,安心等著開庭就行。
而老唐這邊沒有出麵打嘴仗,網上的輿論也就自動散了,吵架吵架,隻有兩邊都出麵才能吵起來。…。。
光明銀行人民路支行,馬行長本來打算讓員工去應訴的,但是看到網上的這些消息後,又覺得不太對頭。
很多的金融律師都在那裡發聲明表示支持這種訴訟,而且認為這個案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再加上唐方鏡的名頭,仔細考慮之後,還是決定請律師。
“丁主任,這次就麻煩你了。”馬行長看著麵前的中年律師說道。
丁主任,今年四十歲,年富力強,在京州的金融律師領域,算得上靠前的那種了。
一身筆挺西裝,皮鞋擦得鋥亮,看起來就是那種頂級律師。
“放心吧馬行長,具體材料我都已經看過了,相應的答辯狀我很快就會交給法院。”
他對這案子很有信心,但他不會弄什麼風險代理,好端端的賺錢不行嗎,何必要搞得那麼瘋。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風險代理多好啊,但事實上很多律師不願意接受風險代理。
律師同樣喜歡安安穩穩的賺錢,既然輸贏都是旱澇保收的,為什麼要去搞風險,一個案子做幾個月甚至一年多,要是輸了,相當於全年沒收入。
五天之後,老唐這邊收到了答辯狀副本以及相應的證據材料。
一路看下去,不出意外,還是以“風險提示文件”,以及吳大媽已經簽字來作為答辯的。
這點並不意外,老唐早已經有了應對的方法。
再看看後麵的證據材料,裡麵隻有一個吳大媽曾經買過另一個高風險基金的證據還稍微能看,其他的都是老套路了。
對方確實有點東西,但也隻是有一點而已。
網上隻剩下了一些股民在打嘴仗,更多的人則是好奇這個案子究竟會怎麼判!
如果唐方鏡這邊勝訴,那就意味著,銀行過去的那套已經不行了,而且,投資出現虧損,銀行是有可能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的!
這個意義就不一樣了,最起碼銀行以後在推銷中,必須得各種注意,而不是像以前那樣,隻是想著能把理財賣出去,其他的一概不管。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了通告,直播庭審!
一周的時間
很快過去了,周一早上,老唐拎著手提包,再次來到了京州市中院,出乎意料,今天旁聽的人特彆多。
“唐律師來了?您先進,我們都是來旁聽的,您是不知道,那稍微存款多點,銀行的推銷員一天十個電話,就想讓你買理財。”
“對,我爸媽就是,不單單打電話,還來家裡給推呢,說是這個理財收益多大,那個收益多大,完了我爸媽就買了,最後虧得一塌糊塗,去銀行問,那個推銷員還離職了……”
“你說咱要買理財,需要他們天天說嘛。”
很多人都在那裡吐槽,他們今天特意來旁聽的,就想知道這裡麵是個什麼情況。
老唐打著招呼一路走進去,這事鬨的,連任務都沒有,他本來隻是打算賺點錢而已,結果又給弄成了這。…。。
民庭門還沒開,老唐到門口打算等等,結果一個男人很快走了上來。
“是唐律師吧?你好伱好,我是大風律師事務所的丁風,久仰大名啊。”丁主任滿臉笑容地看著唐方鏡。
大風律師事務所,老唐對這家律所並不感冒,更何況兩人現在應該算是對手。
所以隻是隨便應道:“是丁主任啊,久仰久仰。”
說是久仰,臉上就差沒寫著“我根本不認識你”這幾個字了。
丁主任卻不在意,隻是道:“唐律師,你這個案子不該接的,金融案子不能像你這樣蠻乾,知道吧,不過如果你有興趣,其實可以來大風這邊。”
“我們所裡有專門的金融律師培養體係。”
一臉的前輩口氣,聽的老唐有點無奈,儘管他現在已經算是大律師,在網上名聲特彆大。
但是在律師行業裡,還是有人覺得他太年輕,就是個小輩。
搖搖頭道:“丁主任,我們還是彆說話了,私下聯係,我怕被投訴到律協,到時候就不好看了,你說呢?”
正好這時民庭的門開了,老唐直接走了進去,坐在原告位置上自顧自地開始整理材料了。
丁主任同樣搖搖頭,對著身邊的助理道:“走了,這位唐律師,還是沒經曆過社會的毒打啊。”
法官來了,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終於,這場算是多人矚目的案子開庭了。
前麵還是走程序,確認雙方身份,看看是否申請回避,法庭紀律等等的這些。
都走完了,開始法庭調查,由原告進行陳述。
其實就是讀起訴狀,要不很多人都說庭審感覺像是走過場,其實這種感覺沒錯,起訴狀這個東西,那不管被告還是法官,開庭前都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但是按照程序,你還是得讀一遍,這就叫陳述事實和理由。
老唐讀完了,丁主任身邊的助理開始讀答辯狀。
終於,舉證質證開始了。
“證據一,我方當事人吳女士與光明銀行簽訂的基金合同,證明我方當事人與光明銀行之間存在著基金銷售關係。”
老唐並沒有以委托理財為由起訴光明銀行,而是以合同糾紛為由起訴。
原因就在於,光明銀行隻是代銷方。
丁主任隨即質證道:“對於該證據的合法性和客觀性無異議,關聯性有異議,光明銀行隻是作為豐盛二號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代銷方。”
“合同雙方應當為原告與基金管理人,被告主體不適格。”
老唐這邊接著舉證:“證據二,通過對於銀行理財產品的公開宣傳查明,涉案理財產品,應當為高風險型。”
“證據三,我方當事人曾經在購買案涉基金前二十天,因為購買另一份理財產品,做過風險調查,調查顯示我方當事人為穩健型投資者。”
“適合投資穩健型或謹慎型投資產品,並不適合購買案涉基金這樣的高風險理財產品。”…。。
丁主任再次道:“對於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無異議,關聯性有異議,原告在購買案涉基金前,曾經做過風險評估,按照光明銀行的風險調查問卷評估結果,應當為平衡型。”
“與案涉基金風險評級相符合。”
老唐這邊又舉證幾次,輪到丁主任舉證了。
“證據一,風險告知,在簽訂基金合同之前,光明銀行向原告提供了風險提示文件,並且原告已經簽字。”
“證據二,原告在購買基金前的客戶評級結果,證明原告已經是平衡性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