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三,原告購買案涉基金時,是四十六歲,有多年理財經驗,因此應當認為其有風險識彆能力。”
老唐隨即開始質證:“證據一關聯性和客觀性不予認可,該風險提示隻是格式條款,且並未詳細列明基金的最大風險以及實際收益計算方式,並沒有儘到適當性義務和告知義務。”
“證據二,被告隻提供了一項單方麵的客戶評級結果,未提供針對我方當事人的具體風險測評表,且被告並未提供風險結果為穩健型和平衡型的具體標準。”
“因此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
法庭調查結束,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老唐再次開炮:“光明銀行作為案涉基金的代銷方,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其本身便與我方當事人形成了買賣合同。”
說人話就是,風險評估這種事,都是銀行做的,現在你風險評估出了問題,讓我去找基金公司?這不是開玩笑嘛。
“另外,僅有格式條款和
內部風險測評文件,不能證明光明銀行已經完全履行了風險告知義務……”
老唐的核心意思就是,如此高的風險,你卻隻給通用的風險提示文件,連這個投資可能導致的最大風險都沒有列明,這很明顯違背了合同公平平等原則,權利義務明顯失衡。
而且你說我的客戶是平衡型,那你得拿出當時的測評問卷來,並且要把你們對於客戶穩健型或者平衡型這些評級的標準都拿出來。
而不是隻拿出一份你們內部的評級文件就能行。
對方為什麼不敢拿出來,很明顯當初測評走了個過場。
拿出來證據,會被自己當做攻擊的武器。
所以,你沒提供這些證據,那就得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丁主任的眉頭皺起,這個唐方鏡好像對於這方麵很熟悉的樣子。
金融性質的合同之類,不能隨便簽,這是忠告,但是同樣,也不能僅僅以這麼一份合同,就說明你已經儘到了告知義務。
旁聽者們聽的很激動,這是一直以來都被詬病的地方。
銀行為了能多賣理財產品,很多時候的一些測評都是走過場,哪怕現在雙錄了,都是業務員們挨個教。
說你都回答“已經詳細了解”或者是彆的什麼就行,而客戶說是買理財呢,其實根本不懂那些東西。…。。
這個時候是需要你銀行把這些都給說清楚了。
所以老唐之前也是不知道這個雙錄係統究竟是保護誰的,隻能是讓這些投資者自己長點心,彆被幾句話就輕易打動。
“綜上所述,光明銀行向我方當事人主動推薦了與其風險評估不符合的理財產品,而且未采取有效的方式向我方當事人披露涉案基金的重要信息和投資風險。”
“未能履行充分告知義務,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勤勉儘責原則,光明銀行應對我方當事人的損失承擔責任。”
這其實是個死結,就像是物業和小區一樣。
物業是要賺錢的,同樣,銀行業務員也是要通過銷售理財產品來賺錢,那肯定是賣的越多越好。
高風險的理財產品同樣意味著銀行這邊的高收入,誰去了都想多賣。
風險告知給你說的模棱兩可一點,反正賣出去就行。
所以老唐才說,對方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勤勉儘責原則,你應該老老實實把這個基金的情況都說清楚,風險多大都列明白。
但你沒有,平時的話沒辦法,在法庭上你肯定要承擔責任。
丁主任同樣開始辯論,但他說著說著就開始車軲轆話了。
主要是他這邊能拿出手的證據隻有風險告知提示,以及客戶風險評級,那也隻能拿這個說事,翻來覆去就是說,我這已經儘了告知義務。
終於,審判長開口打斷了丁主任的話。
“法庭辯論結束。”
“原告還有沒有要補充的?行,現在休庭。”
都沒有再問被告了,審判長也擔心對方再說起車軲轆話來。
庭審結束了,並沒有當庭宣判,老唐收拾東西直接離開。
這個案子已經不是審判長自己就能判的,必須得經過庭長甚至院長以及審判委員會的討論。
又是等待的時間,時不時的,法官還會打電話詢問一些情況。
慢慢的,老唐已經知道了法院的傾向,最起碼這次是傾向於投資者的!
正如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是弱勢一方一樣,在麵對銀行這個代銷商以及各種基金公司時,投資者同樣處於弱勢。
很多人就是聽了幾句話,跑去買理財了,畢竟總是有人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一方什麼都不懂,那麼另一方肯定要好好告知,現在你自己舉證沒辦法證明自己儘到了告知義務,理應承擔責任。
網上,很多金融律師,投資者,網絡大v和銀行從業者對於這個案子已經吵成了一團。
各方都堅持自己的想法,都在說責任應該由對方承擔。
十天後,京州市中院重新開庭。
認定光明銀行確實沒有儘到適當性告知義務。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第31條以及32條規定,禁止基金銷售機構違背基金投資人意願向基金投資人銷售與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產品。…。。
如果申請人主動購買超越其風險評級的理財產品,應當在認購的同時進行確認。
但是考慮到吳友花有過多次的投資,其應當對投資產品和其自身風險的匹配進行,所以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
綜上,做出判決:光明銀行在本判決生效後向吳友花支付五十萬元!
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光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駁回吳友花的其他訴訟請求。
聽著判決結果,老唐頓時笑了,這個判決和前世的判決差不多。
依舊是開窗理論,自己肯定是有責任的,但是在打官司的時候絕對不能說自己有責任,肯定都是你們的責任,所以你們應該都賠!
法官肯定要酌情的,一酌情,讓你也承擔點責任,那判下來正好就是心裡的預期目標。
丁主任這邊聽到判決頓時急了,同樣來到法院的馬行長轉頭問道:“丁律師,這怎麼回事,這案子怎麼會輸呢?”
他當然知道自己的業務員對於理財
產品銷售一向比較粗獷,但是,居然要因為這個承擔責任了?
丁主任低聲道:“肯定是和那個唐方鏡有關係,他現在名聲大,裡麵應該有問題,要不我們上訴吧?”
馬行長沒說話,他是知道二審情況的,一般來說二審要改判,法官還得申請,還得經過批準等一係列流程。
所以很少會出現改判的情況……
“我,我再想想。”
判決結果很快就傳了出去,這下子網上的那些大V和一些銀行從業者都懵逼了。
這案子居然能判贏?
之前的大V“徐曉風”被各種艾特出來走兩步。
“來啊,徐專家,你來說說唄,人家判決裡說的很清楚,銀行根本沒有儘到風險告知義務,可不是說簽個合同就能說明的。”
“對啊徐老師,你不是說這不合理嗎?來說說唄。”
魔都的家中,徐曉風把手機丟在一邊,他這個四百多萬粉絲的賬號一下子成了笑柄,難道現在風向變了?
網上更是有一些律師直接說,這案子對於代銷理財產品的責任劃分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
最起碼,你銀行以後對於風險測評,對於高風險理財產品的銷售,不能那麼隨意了,該有的證據你必須要有。
銀行提起了上訴,老唐這邊已經到了騰達樓下,正如他之前說的那樣,做這個案子單純是為了錢。
二審讓老宋去都沒問題,他這邊之所以著急回來,是因為小顏那邊發消息說,有對夫妻哭著不走,就要找唐律師。
“小顏,小顏,人呢?”騰達門口,老唐看著裡麵喊道。
小顏姑娘趕緊出來道:“唐哥,在你辦公室呢,不過我得先說說,這個案子不好弄,一個不小心,你都可能會被網上輿論攻擊。”
老唐聞言頓時好奇道:“什麼案子啊,我現在還會被網上輿論攻擊?”
“是個qj案,而且比較特殊,是婚內qj的案子!”
老唐現在聽不得這兩個字,尤其是前麵還加了“婚內”兩字後,更是聽不得。
“這案子倒是有點意思,具體怎麼回事啊?”
小顏姑娘搖搖頭道:“我知道的也不多,好像就是那對夫妻倆的兒子正在和他老婆進行離婚訴訟呢,突然間,就報警說qj,人已經被抓了。”
“現在倆夫妻說他兒子不可能qj,具體情況也不好說,唐哥你悠著點,現在這方麵可是很敏感的。”
“沒事,我這人你又不是不了解,很謹慎的,先去見見這對夫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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