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2 / 2)

“不願意接受那就要維權,否則法律製定出來是乾嘛的。”

這姑娘作為他的助理,剛剛居然問他兩百塊的事是不是沒必要起訴。

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有必要沒必要的,今天可以說兩百塊沒什麼必要,明天就能說十天拘留也沒必要。

反正都是忍忍就過去了。

“行了,你出去吧,如果再有這樣的問題,那我肯定是要換個助理的。”

雖然這姑娘很吸引人,但他老唐隻是用來過眼癮的。

眼看著門被關上,老唐也是歎口氣,他當然知道兩百塊其實不值得打官司,但這是非常必要的。

對方沒有絲毫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像是之前碰瓷那對父女一樣。

這種事也確實是小事,好像看起來調解就沒事了,但是,越這樣,這種人以後就會越猖狂。

事實上他唐方鏡自己也在網上經常能看到,一些開車強行加塞的,那脾氣一個個大的驚人。

好像你不給他讓你就犯了大罪一樣,下車還要打人。

如果不來的狠一點,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有錯,反正無非用錢就能搞定,那怕什麼,下次可能更猖狂。

時間很快來到了三天後,西紅區法院,老唐拎著手提包已經坐到了原告代理人位置。

居海清沒來,據說是幾天沒更新被寄了刀片,這會兒正在戰戰兢兢的趕稿子,不敢再有半點拖延。

等了一會兒,被告那邊也來人了,是一個中年大漢,臉色很黑,身邊還有一個代理人。

老唐也沒去打招呼,這會兒肯定是把人得罪狠了,不過他無所謂,這兩年得罪的人多了。

維權這件事本身就要得罪人的,如果害怕得罪人就不敢打官司,那他趁早躺進棺材裡去就行。

等了一會兒,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審判長帶著兩個審判員走了進來。

今天的審判長同樣臉色很黑,立案庭那邊什麼案子都立,這種案子真的是不好弄。

案件開庭了,法庭調查階段時間不長,因為案件證據很少,基本上就那一個視頻。

“視頻中,於二明先要強行插隊,而且已經到了實線依舊插隊,我方當事人拒絕其插隊是合理的。”

“結果強行插隊發生車輛剮蹭,對方下車後直接罵人,是否可以認定對方挑事在先呢?”…。。

“而且看這裡,對方先動手,我方當事人是存在一個避免衝突行為的!”

老唐指著視頻的一個截圖道,那個時候,於二明已經動手了,一腳踹了過去。

居海清躲了一下沒躲開,結果對方的耳光已經扇了上來,結結實實地給老居來了一下狠的。

“根據最高檢聯合公安部印發的《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第二點,第九條的規定,

“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製而引發打鬥,對於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說白了,辯論辯的一個是事實,一個是理由,也就是法律規定。

而這個意見,是今年才印發的,目的為了讓基層辦案人員知道,不能機械地把還手認定為互毆。

對麵,派出所的代理人開口道:“視頻中居海清的行為並不能認定為避免衝突,他隻是在躲避對方的攻擊,而後便直接反擊!”

“而且這種反擊是以報複為目的的……”

老唐聞言道:“整個衝突隻有十幾秒的時間!”

“而對方最開始的攻擊也隻是踹了一腳,連一秒都不到,那你告訴我這個所謂的不能認定為避免衝突是怎麼認定的?”

“對方的攻擊行為隻有不到一秒,所以這邊的避免衝突行為也隻有一秒左右,難道也有問題?”

“不能因為時間短,就機械地將其認定不是避免衝突吧,那是不是說,對方動手了,隻有跑開,才能算避免衝突?”

“早在幾年前,兩高和公安部便聯合發布,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那請問被告,這個事裡麵到底誰是合法的,誰是不法的!!”

老唐的聲音響徹了整個法庭,他幾乎是吼著說出來的,如果法官認為他違背法庭秩序,那他願意被驅逐,甚至願意被行政拘留!

但是,該說的話一定要說出來。

明明是受了委屈的一方,結果必須得跑了才算是避免衝突是吧!

審判長開口道:“請原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發言。”

算是一句警告,不過也就是警告一下而已,老唐這邊已經把該說的話說完了。

對麵的代理人看了看身邊的大漢,再次開口道:“我認為原告律師是在強詞奪理,法確實不能向不法讓步,但是對方的還擊明顯是為了報複,於正當防衛的理念相悖……”

老唐原本已經坐下了,又起來道:“哦,那你的意思就是說,正當防衛,必須防衛才行,隻要有任何攻擊的意圖,就不能算作防衛對嗎?”

“那你告訴我,規定裡麵的給對方造成傷害怎麼解釋,難道我還能通過格擋把對方震傷?”

偷換概念而已,對於老唐這種老油條來說隻是不屑於用,不是說不會用。…。。

對麵這個律師他記住了。

上麵的一位審判員差點笑了出來,主要老唐剛剛說那話時候的語氣很有意思。

“你這是偷換概念,我說的是防衛理念,不是防衛這個詞的本身含義!”

“哦?你也知道偷換概念啊,那時間短的避免衝突行為就不能是避免衝突了對吧,到底誰在強詞奪理呢?”老唐聞言又道。

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說穿了就是把事實邏輯嵌進法律規定裡麵。

而今年一月份才發布的這個意見,就是最大的武器,它將原本的正當防衛指導意見再次細化,明確告訴你,這種情況就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對麵的代理人瞪著眼睛,但是卻不知道怎麼回答。

避免衝突行為這個概念還是模糊,那憑什麼躲避行為就不能認為是避免衝突呢?

“時間本來就短,誰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反應過來,這就是要求完美防衛,不是欺負老實人嗎?”老唐還在那裡喋喋不休。

審判長開口:“好了,法庭辯論結束。”

“現在請原告代理人做最後陳述。”

<

br>????“請法院支持我方訴求,撤銷行政行為,和稀泥是要不得的。”老唐直接了當的說道。

反正都這樣了,也無所謂其他。

對麵的中年人開口道:“請法院駁回對方訴訟請求。”

審判長宣布休庭,老唐開始收拾東西,這種案件他也沒有絕對的把握,不過,為了這個說法,他是願意把案子一路打到最高法的!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否則,那還要法律乾嘛。

強行加塞發生事故很常見,畢竟網上有名言,我最討厭兩種人,一種是讓我加塞的,一種是不讓我加塞的。

說白了人就是這樣,都是為了方便。

但是你下車直接開罵後還打人,這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對麵,來自西紅區一處律所的律師羅遠輝搖搖頭,對麵這位唐律師的攻擊性太強了。

兩百塊的事,律師費能收多少啊,這麼上心。

自己這是必須得上心,民生路派出所就在他們律所旁邊。

等了好一會兒,合議庭回來了,重新開庭。

根據《行政訴訟法》,《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判決如下:

撤銷民生路派出所“行xxx”號行政處罰,由民生路派出所重新作出認定!

老唐臉上露出了笑容,西紅區法院也不錯,看來以後值得多來幾次。

對麵的羅遠輝和身邊的男人商量了一下,隨即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現在是輪到他們覺得不至於了,二審改判率很低的,上訴正常情況下也就是走個流程。

收拾東西走出法院,也沒有和對方交流,直接撥通了居海清的電話。

“行政處罰被撤銷了,對,下一步你是什麼想法?”

身邊,同樣走出法院門口的羅遠輝和旁邊的領導一臉懵逼,這還有下一步?

電話另一邊,居海清同樣沒理解:“下一步是什麼?”

“下一步就是來法院就對方的故意傷害行為提起刑事自訴,輕微傷隻是說不用公訴,但是卻可以自訴的。”

又是刑事自訴,旁邊的羅遠輝和領導都搖搖頭,這位唐律師對於把人送進去的行為好像極其熱衷啊。

電話那頭的居海清有點猶豫,文人嘛都這樣,一聽到要把對方送進去,就考慮的比較多了。

“放心,刑事自訴是可以和解的,到時候讓對方多賠點錢也行。”

對於老唐來說,肯定是把對方送進去最好了,能提高任務完成度,但必須得考慮當事人的想法。

民生路派出所的速度還是很快的,這邊法院判了,第二天,派出所就將之前的行政處罰撤銷,並且重新作出認定。

於二明尋釁滋事,居海清還手是正當防衛!

老唐這邊拿到了相關材料後,又來到了西紅區法院。

工作人員看著他像是見了鬼一樣:“唐律師,你……你又來了?”

“對啊,我又來了,這次是個刑事自訴案件,我看你們這邊沒有自訴接待窗口,所以隨便掛的號,真巧啊。”老唐笑得很開心。

“你們這是不是還沒有過刑事自訴案件啊,正好我來幫幫忙。”

工作人員:“……”我謝謝你啊。

39288628。。

酒劍仙人提醒您:看完記得收藏【筆趣789】?xiaoshubao.net,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繼續閱讀哦,期待精彩繼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