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1 / 2)

吳曉珍站在那裡,臉上很是不滿,她覺得不公平。

“憑什麼?就憑你兒子先動的手,你說憑什麼?”車全忠可不慣著她:“如果你覺得不服,可以去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於二明聞言喊道:“那是他先不讓我的啊,那還不能讓人走錯路了?”

“走錯路,那你可以從前麵繞一圈,這不是你插隊的理由,我再說一遍,你們要是不服,可以去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說完,車全忠又來到唐方鏡兩人麵前道:“居海清,兩百元的罰款,伱是現在交還是什麼時候交?”

居海清聞言道:“兩百元而已,這不算什麼,那他把我打成這樣,這個怎麼說,醫藥費什麼的他不用出嗎?”

旁邊的於二明又喊道:“那你把我打成這樣你就不用掏錢?”

眼看兩人又要吵起來,車全忠隻能道:“你們是互毆,明白嗎,醫藥費要互賠,之前讓你們調解你們不答應,現在自己來解決。”

居海清聞言看向了唐方鏡,老唐擺擺手道:“那警察同誌,事情呢就是這麼個處理方法了對吧?”

“唐律師,就是這樣,你也知道,已經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不可能再更改,而且兩百塊的罰款而已。”

否則三天的行政拘留,兩百的罰款你選哪個,正常人都知道怎麼選。

老唐隨即來到了於二明麵前:“我再和你確認一下,你的意思是醫藥費不可能賠,對不對?”

於二明聞言直接道:“我不賠,你們要厲害就去告唄,到時候讓法院判下來再說。”

還請律師,說的好像他們這邊不能請律師似的。

他現在都要被行政拘留了,還怕什麼,還能會有什麼事。

“行,那我就清楚了。”老唐很是禮貌地點點頭:“那警察同誌,我們就先走了,罰款呢等我們回去商量一下。”

不是,兩百塊有什麼商量的?

車全忠還想再說兩句,然而老唐和居海清已經離開了。

來到車前,老唐問道:“現在呢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了,你有什麼打算?”

居海清瞪著眼睛道:“唐律師,那不是兩百塊的事,是我覺得心裡憋屈,我被人插隊被人打,完了還手說是互毆,現在還要罰款!”

“我接受不了!”

老唐臉上笑容一閃而逝:“那意思就是說,你不想交這個罰款,而且覺得對對方的處罰太輕,對吧?”

“是,太輕了,這種想插隊不給插就要動手的,一個行政拘留他就能聽話?唐律師你看看他剛剛說話的樣子。”居海清很是不滿道。

“那行,既然你這麼說了,那我先給你走程序吧。”

說著話,老唐看向了派出所的方向:“在京州還沒告過派出所呢,也算是先練練手。”

“至於那個於二明,你不用擔心,咱們事情要一步一步來。”…。。

老唐回了騰達開始準備材料,這個案件的事實其實很清楚,行車記錄儀就是極其完整的證據了。

正如居海清說的那樣,兩百塊的罰款不算什麼,就算是兩萬塊,對他來說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主要是心裡憋的慌,寫小說整天快意恩仇呢,結果現實中被人懟了這麼憋屈,他過不去這個坎!

那當事人有要求,律師自然要來做,這個就叫專業。

行政處罰行為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所以老唐這邊直接開始寫訴狀。

倒不是說他覺得行政複議不行,主要是他這個人喜歡法院。

行政複議,說白了你把相關材料寄給複議機關,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複議機關給你進行答複。

是否要撤銷相關行政行為,以及事實和理由。

他是不可能見到那些做出複議決定的人,也不可能和對方進行辯論。

但是法院不一樣,法院立案開庭,行政機關的人必須出庭,到時候最起碼能見到人,能現場來辯一辯。

所以這是老唐純粹的習慣使然。

行政起訴狀和民事差不多,隻不過被告成了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就是行政機關負責人。

事實和理由,老唐認為派出所認定有誤,這不應該是什麼互毆,這很明顯是故意傷害和正當防衛!

準備妥了之後,老唐拎起了手提包,一路出發前往西紅區人民法院。

行政案件的管轄權經過了多次的調整,不過基本上都是為了便於人民法院對於案件的審理和執行。

一般如果是政府行政行為,肯定要去中院的,因為你基層法院判了,也不一定能執行……

但是其他部門的行政行為,就可以去基層法院。

西紅區人民法院門口,老唐滿臉隨意地走了進去,還是掛號排隊,到了窗口一看,裡麵的工作人員好眼熟啊。

“誒唐律師,你……你又來了?”工作人員有點好奇道:“又有案子了嗎?”

“還是之前那事,這是材料。”

說著話,老唐將材料遞了進去。

工作人員接過來一看,行政起訴狀幾個字明晃晃的,再看看那被告一欄,民生路派

出所同樣讓人眼暈。

“唐律師,這是……這是行政訴訟?兩百塊的罰款,不是啊唐律師,你這個有點……”

工作人員不知道咋說,這種行為往大了說是有點浪費司法資源的。

老唐聞言笑道:“有點什麼,兩百塊確實不是什麼大錢,隻不過是對於行政處罰行為不服。”

“所以你先看看能不能立案吧。”

工作人員犯了難,她當然是知道這位唐律師跑去漢西省把法院都給告了的。

但是,現在這個案件情況又不同,兩百塊,說實話西紅區法院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的行政訴訟。

工作人員為難,老唐這邊則沒有什麼想法,符合條件就立案,或者告訴我不予立案,就這麼簡單。…。。

和罰款數額大小沒關係,雖然看上去像是鬨著玩一樣,但一切都符合程序。

如果民事訴訟兩百塊的標的額,根本不會立案,直接轉入訴前調解中心。

然而,對於具體行政行為的訴訟是沒辦法調解的,要麼行政行為有效,要麼就是無效。

“那唐律師,你先回去等著,我們這邊審查有結果了再通知你。”

“沒問題,我這邊時間很充裕,你們慢慢審查。”老唐依舊掛著笑容道。

大家都沒什麼仇,隻是對於事情的認定不一樣。

案件被上報到了立案庭庭長那裡,庭長看到起訴狀後同樣無語。

“不是,這個當事人缺這兩百塊?這麼點事還專門要提行政訴訟?”庭長在那裡說道。

實在是不合適,否則他都想說我給你交這兩百。

對麵的工作人員道:“那位唐律師說,不是兩百塊的事,而是覺得那個衝突不能被簡單認定為互毆……”

“得得得,彆說了,我們這邊立案吧,反正符合法律規定,剩下的事讓他們行政庭的法官頭疼去。”

看看他們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吧,兩百塊罰款的行政行為居然鬨到了法院,這真就和鬨著玩一樣。

時間來到了兩天後,老唐接到了西紅區法院的通知,決定立案!

民生路派出所依舊很繁忙,基層所管轄的範圍普遍偏大,正式民警又少的可憐。

車全忠早已經把之前的事給忘了,對於他來說那就是一個普通的互毆案件,隻不過雙方都不服,所以做了行政處罰而已。

這種事太常見了。

這會兒他正在前麵值班,就看到派出所門外進來一個警察。

“同誌你好,請問你是……”

進來的警察笑道:“你好,我是西紅區法院的,來這邊送一下材料。”

車全忠也沒覺得奇怪,法院那邊經常會因為案件開具協查函。

接過材料隨便看了看,頓時愣住。

“傳票?不是,同誌你是來送傳票的?”

麵前的法警摸了摸頭不太好意思道:“那什麼是的,大哥你們領導在不在,在的話讓他簽個字。”

車全忠沒空回答,他現在在翻起訴狀副本。

第一反應並不是於二明和居海清,因為他倆那事真的太小了。

結果打開後便看到了原告名字。

“這人什麼情況啊,兩百塊還專門起訴了一次?”車全忠看著起訴狀副本很是不滿道。

所裡這邊已經給優待了,否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五天以下拘留和五百以下罰款那是或者關係!

和稀泥嘛,重的這邊給個拘留,輕的這邊給個罰款,兩邊大概都能接受,也就這樣了。

隻是沒想到,這次居然有人不接受,而且還是輕的這邊!

這怎麼去和領導說,領導肯定要發火的。

“那什麼我們領導這會兒不在,要不……”…。。

“沒事沒事!”法警趕忙擺手道:“不簽字也行,不影響的,那我就先走了,還有幾份材料得送呢。”

法警離開了,車全忠隻能帶著材料去領導辦公室。

十分鐘走出辦公室,唉,這都什麼事啊,事實上對於基層來說,兩百塊那真的就是意思一下。

這到底是怎麼想的,圖什麼啊!

辦公室裡,老唐看著麵前的王青青道:“圖什麼?當然是圖公正了,和稀泥有人願意接受,那自然有人不願意接受。”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