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108)(1 / 2)

西邊的晚霞 陸加叁 1688 字 1個月前

曾衛國在樓下拿快遞碰到了衛軍和妻子來看母親,他們一同上了樓。

衛民媳婦把鴿子蛋和親手熬的鴨腳煲交給八姐,就進內室看母親去了。

曾衛國打開裝文件的標準快遞信封,裡麵是法院的判決書。

衛民也探頭過來看。

一、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是一起由自行車與自行車碰撞引發的賠償糾紛。原告李文傑在行駛過程中,被告曾衛國騎自行車與原告發生碰撞,導致原告受傷。事故發生後,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案件事實

經審理查明,事故發生當時,原告李文傑騎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被告曾衛國騎自行車與原告在發生碰撞。事故導致原告受傷,經醫院診斷為右腳骨折。

三、判決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通則》的規定,綜合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和事故後果,本院酌情判定被告承擔70的賠償責任,原告承擔30的責任。

四、賠償項目及金額

根據法律規定和雙方的責任比例,本院判定被告應當賠償原告以下項目及金額:

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發票和診斷證明,被告的醫療費用共計人民幣100000元。原告應當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人民幣70000元。

營養費用:根據被告的傷情和治療需要,本院酌情判定被告的營養費用為人民幣2000元。原告應當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人民幣1400元。

護理費用:根據被告的傷情和治療需要,本院酌情判定被告的護理費用為人民幣10000元。原告應當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人民幣7000元。

交通費用:根據被告的治療需要和實際支出情況,本院酌情判定被告的交通費用為人民幣1000元。原告應當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人民幣700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和傷情較重,本院酌情判定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000元。

以上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81100元,原告應當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完畢。

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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