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武俠小說,刊載了六章,24800字。
撕開編輯的來信,誇讚他這篇小說寫得頗有新意,人物形象突出,故事吸引人。
經討論決定連載這篇《魔俠怪傳》,希望每月20號前寄出六章稿件,不低於24000字到編輯部。
希望保持現在的寫作風格,把故事寫得更加豐富多彩。
期待長久合作。
編輯信上還給了他一個藍圖:小說若是反響比較大,到時候到了一定字數可以結冊出版。
彭明遠高興地說:“小華子你是好人,每次看見你都有好事。為了表示對你的感謝,要麼今晚我請你吃飯?”
華有財眨眨眼睛說:“之所以這個時候給你送稿費下來,就是為了蹭你的飯吃。”
彭明遠讓他坐幾分鐘,他把電飯煲的飯用碗盛出來,又淘了一點米放去煮。
華有財問他:“你飯量這麼大,這麼多飯足夠兩人吃了,還要煮飯?.”
彭明遠朝門口嚕了嚕嘴說:“本來是煮了兩個人的飯,你來了自然就不夠了。”
華有財看見程雪花走了進來。
他在籃球場那裡見過她,知道她是選礦廠女工。
他暗自佩服:文人就是不一樣,走到哪裡都有女孩子喜歡。
機修廠有兩個女工跟他走得很近,眼前這個關係肯定不一樣了,晚上吃飯都在一起了。
看來我這個大燈泡有點不合時宜。
他說:“彭作家,出名了就什麼都有了,有錢有名有對象了。我蹭你飯吃,不會影響你們吧?”
“影響什麼。”
彭明遠介紹說:“程雪花,我寫作助手,幫我抄稿的。”
他跟程雪花說:“這個是華有財,每次看見他,我都可以發筆小財。
現在他又幫我送稿費單來了。
《今古傳奇》一篇武俠小說連載了,每月寄稿24000字。
以後你這個助手天天都有事做了。”
程雪花喜上眉梢,她高興說:“彭明遠,你完全有資格成為專業的作家了。”
她看見了那張248元的稿費單。
金錢是一方麵,其他方麵肯定也會受到領導重視。
彭明遠招呼兩人吃飯。
程雪花問:“你姐夫和你弟呢?”
彭明遠告訴她:今天拿藥材去餘都藥材公司賣,他的兩個回家明天再來。
我因為明天要去坑口報到,所以就沒回家。
他不想讓小華子知道他們挖烏靈參發財的事。
於是跟她說小說的事。
“編輯要求每月20號前寄出24000字,因為路上要幾天時間,他們月底要排版。今天10號了,所以每天要抄寫2400字,有點累哦。”
前世他也是一名網絡小說作家,成績不算好,但也可以養家糊口。
一天寫七八千字也算正常,所以對他來說沒有一點壓力。
這年代發表小說可以讓他出名,但是發表在《傳奇》雜誌上,即使出名,名氣也沒有那麼大。
假如能夠發表在《收獲》、《十月》、《作家》這些雜誌上,那就家喻戶曉了。
當然名作家可以直接聯係出版社出書。
這些以後再說。
程雪花說:“保證不會耽誤你的事,你隻要寫得出原稿,我一定給你抄出來。
晚上這幾個小時抄三四千字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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