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程方秋沒再就著這件事情繼續說下去,而是笑著轉移話題,“對了,我叫程方秋,住在村西邊,如果你在村裡有什麼事情需要幫忙的話,都可以找我。”
“時間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下次見。”
她衝著他揮了揮手,然後又跟挖掘機裡的趙誌高打了個招呼,便小跑著離開了。
“方秋妹子走了?”
“回去了?晚上還來嗎?”
“真受歡迎。”耳邊傳來趙誌高的感歎,讓周應淮將視線從那道倩影身上收回來,他默默在心裡附和一句。
確實受歡迎。
這邊拎著飯盒回家的程方秋因為順利接觸到了周應淮,所以心情還挺不錯的,就連麵對討人厭的大太陽都沒那麼煩躁了。
隻是這次之後,一連幾天她都沒能找到機會和周應淮說
上話,原本還算高昂的激情頓時像是被潑了一盆冷水,從頭涼到尾。
尤其是這麼多天,每天重複地割豬草,她都快被折磨瘋了,又累又熱,晚上躲在被子裡都不知道偷偷哭幾次了,隻覺得這種一眼望到頭的苦日子沒法過下去了!還不如躺在家裡啃老呢!
隻是讓她在程家白吃白喝,她實在抹不開臉,啃老的“躺平”方式,無異於是另一種精神折磨,思來想去,她還是選擇繼續把活乾下去,隻盼望著早點拿下周應淮,能進城過好日子。
轉眼間來到休息日,難得能睡個懶覺,程方秋一覺睡到大中午才起來,洗漱完畢後就直接吃午飯,丁夕梅心疼她這段日子消瘦了不少,還給她煮了個荷包蛋。
白白嫩嫩的蛋白裹著湯水咬進嘴裡,好吃得差點兒讓她落淚。
她在後世各種挑剔星級餐廳時,絕對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為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荷包蛋紅了眼眶,真是世事難料!
“這周同誌還真厲害,那麼多人都拿那機器沒法子,他搗鼓兩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寬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熱飯了,他對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談,勾得丁夕梅和程學峻舍不得錯過丁點兒精彩瞬間。
程方秋對此興致不高,唯獨在聽到有關周應淮的消息時,會豎起耳朵認真聽一會兒。
嘖嘖,真不愧是書中大佬,對一切疑難雜症都能遊刃有餘的解決。
能力出眾,擔的責任就越大,這段時間修路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問題出現,不少人都來向周應淮取經,所以他幾乎天天都忙得團團轉,根本沒有多少空閒時間。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產,他估計能喘口氣了。
想到這兒,程方秋眼珠子轉了轉,還沒想好該怎麼去周應淮麵前冒個泡,注意力就被程學峻給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著程保寬和丁夕梅說話的空隙,偷偷摸摸從角落裡拿上背簍和鐮刀就想往外跑。
這樣子,一看就有鬼。
“乾什麼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問出來。
這句話成功止住了程學峻的腳步,見偷跑失敗,他回頭嘿嘿一笑,“和同學約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說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聞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對上程學峻衝著自己擠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還好吧,這兩天不太想吃。”
“姐!”程學峻有些慌了,他著急地提高聲音喊了一聲程方秋,後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經過這幾天的相處,程方秋還挺喜歡這個古靈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氣好,是個姐控,基本上姐姐說什麼,就是什麼,讓往東絕對不往西,讓坐下絕對不站著。
唯獨就是喜歡在閒暇時間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這也不是什麼缺點,人嘛,短短幾十年,想乾什麼就乾什麼,活得瀟灑自在就行,更何況他玩歸玩,並沒有耽誤正事,該讀書的時候讀書,該玩的時候玩,什麼時間點做什麼事情,他心裡都有數。
可是偏偏程學峻喜歡往深山裡鑽,他也是個有本事的,總能弄些野雞野兔之類的回來,但是再怎麼樣,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險不知幾許,萬一運氣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動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蟲鼠蟻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難受,所以平時家裡都拘著程學峻,不讓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連續大雨後,更是看得緊。
算起來,除了上次他放學回來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經許久沒上過山了,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癢癢,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誰曾想被抓個正著,這下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