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太陽剛剛升起。
田裡到處都是忙碌的身影。
村長出麵幫著聯係了鎮上的車。
車費也不貴,張霞想都沒想,直接同意了。
從早上六點多,第一車西瓜就出去了。
緊接著,甜瓜和草莓也在往外麵運。
林凡不在家,張霞擔起了家庭的責任,平時根本不用出來忙碌的她,也跟著所有人忙活著。
絲毫看不出她是帶領全村發家致富的老板娘!
隻是,在她的授意下,之前那幾個參與鬨事,最後卻沒有和林凡停止合作的幾家全都被暫時隔絕在外。
他們看著那些人在地裡忙碌,也是十分著急。
紛紛跑去找張霞。
張霞倒也沒慣著他們:“你們當時過去上我家鬨事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會有今天。”
“不過你們也不用急,等我們什麼時候賣完其他人家的水果,再想著你們幾家吧!”
“肯定能賣出去,你們也不用著急,就當是對你們當初反悔的懲罰吧!”
她丟下這些話以後,再也沒理會那些人。
至於那些真的簽了停止合作協議的人,她也沒有太著急。
張東給她出了主意,反正那些人都已經跟他們撕破臉了,討賬的時候也不用慣著他們。
先讓他們賣著。
等林凡回來以後,再一起找他們算賬。
張霞仔細一想,也對啊,等他們賣出去以後,這邊再拿之前簽好的協議出來,到時候不管他們賣了多少,林凡這邊都有合理的理由給收回來。
整好還能免了他們的勞作。
一舉兩得啊!
至於之前違約的一批……
按照張東的說法,可以先把他們的給賣了。
不過賣東西的錢,按照林凡之前說的,一斤兩分作價,做出來以後也不給他們發,全都抵償他們的欠款。
不得不說,張東這個家夥,還真有點黑心資本家的意思。
他的想法倒是和林凡不謀而合。
要是這些人有什麼意見,反正林凡那邊也有證據,就算他們告到天涯海角,也彆想贏了官司。
這年頭,上麵關於欠錢的法律條文還不是特彆清晰。
林凡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了,按照後世被強製執行的基本條例,給他們每個人都流出了基本的生活費。
要是按照現在的慣例,就算逼著這些人賣房子賣地,他們也沒處說理去。
……
另一邊。
林凡在警署閒的實在沒意思,坐在窗邊看著外麵。
除了每天不定時去審訊室刷一下存在感,他的日子倒也過得比較舒坦。
看著外麵人來人往,他忽然想起來個事。
“前幾天說過要培育榛蘑,也不知道現在能不能找到人?”
蘑菇的培育是一件非常費時費力的事情。
可一旦培育出蘑菇菌,賺錢那就是分分鐘的事情。
蘑菇的利潤高到令人發指!
在後世,培植蘑菇的人那麼多,還都能大賺特賺呢,更不要說現在了。
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