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1 / 2)

李光光和王猛到了派出所以後嘴很嚴,任憑石貴陽怎麼問,隻承認自己打架的事。

不就是互相打了一架嗎?還能怎麼樣?

再怎麼重也重不到哪裡去。

兩個人都是幾進宮的老油子了,對付警察還是有一套的。

當石貴陽再次問李光光的時候,李光光開始還是以為和以前一樣,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石貴陽直接拋出了上一次小泉礦難的調查經過,然後對李光光說:

“李光光,我給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識吧。現在的這些證據,完全可以證明你已經構成了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如果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彆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構成重大安全事故罪外,還構成了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彆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以外,你還構成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彆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的時候肯定會三項累加。

這還不算,還需要處以行政處罰,最緊要的一條就是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至500萬元的處罰,你是小泉金礦的法人、礦主,這些罰款都是要你出的。”

李光光今年40多歲,判個20多年的話,哪怕減一下刑,出來最少也要60了。

而且還要罰100到500萬。

就算折中一下250萬吧,那也要他傾家蕩產了!

李光光這才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開始還有些趾高氣昂的腦袋開始耷拉下來,肥碩的腦袋上冒出了細密的汗珠。

“當然了,李光光,我知道你不是小泉金礦真正的老板!你隻要說出你背後的老板是誰,不但可以戴罪立功,而且到時候承擔這些後果的不是你,而是你背後的老板,你自己權衡吧。”

石貴陽使的這招實際上和威逼利誘異曲同工。

先告訴你這件事情的嚴重後果,再給你指條路,當然了,最終還是想拿到自己有用的供詞。

其實李光光從這次被抓就已經感覺出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了。

從被關的時間到石貴陽咄咄逼人的審問態勢,再想到那天見到女縣委書記時候的畢恭畢敬,他心裡已經有了一些不妙的感覺,這次石貴陽很明顯的就沒有把錢有為放在眼裡,之前他也聽說過新來的女縣委書記背景很不一般,這次石貴陽搞得不好,肯定是拿自己祭刀,向新來的書記獻投名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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