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2 / 2)

而且.........

錢有為如果真有能耐的話,早就把自己弄出去了,也不用等到現在了。

錢有為的腦袋裡在滴溜溜轉著,權衡各種利弊。

終於,他下定決心了。

“我說.........我把知道的都告訴你。”李光光有些垂頭喪氣的說道,就像鬥敗了的公雞。

李光光竹筒倒豆子,把小泉金礦的背後老板是錢有為以及小泉金礦這些年發生的礦難通通一五一十的告訴了石貴陽,順帶著還把他所知道的金橋金礦發生的幾起礦難以及處理經過也一並說了出來。

末了,又補充說:“據我所知,錢書記還不是絕對的老板,他後麵還有人..........”

李光光說完,用中指指了指上麵.........

他這邊一垮,王猛那邊也扛不住了。

王萌也不是傻子。

當金橋金礦的法人代表、礦主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錢,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好!才不是為了讓自己傾家蕩產,還要坐半輩子的牢,反正李光光都交代了,自己再扛也沒屁用。

再說了,是李光光先交代的,自己是沒法子才說的,在這點上,自己比李光光強,兩人爭來鬥去的,沒有個輸贏,這件事也算自己贏了他半子。

於是,王某也交代出了他背後的老板,實際上就是金山鎮鎮長甘黃河!而且和李光光一樣,說甘黃河的背後,實際上還有人,具體是誰他也不清楚,但知道是市裡的某位大領導.........

石貴陽用了幾天的時間,又完善了一些細節和證據鏈,覺著證據確鑿了,這才向縣委書記徐雨萌彙報。

這邊石貴陽剛剛還在和徐雨萌彙報呢,那邊副縣長兼縣公安局局長劉明光打電話過來,說主管刑偵和經偵的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海波,親自來到縣公安局,說李光光和王猛牽涉到市裡的一起經濟詐騙案,需要把兩人帶回到市公安局協助調查。

原來,王海波離開了蘇淩雲的辦公室後,馬上回到市公安局,打電話叫帶了經偵支隊支隊長胡明輝,兩人在辦公室嘀咕了一通後,王海波和胡明輝帶著幾名經偵支隊的乾警,起身前往萬陵縣公安局。

目的隻有一個,把李光光和王猛押回到並州市公安局。

劉明光一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海波和經偵支隊支隊長胡明輝來了,有些奇怪,但畢竟都是上級來的領導,他客客氣氣的把兩個人迎進了自己的辦公室。

“劉局,你們縣公安局羈押的李光光和王猛,涉嫌和我們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一起金融詐騙案有關係,是這起金融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今天必須帶走。”王海波的語氣居高臨下,一點不帶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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