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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家出錢建牆,首先得給一個說法。
這會議結束之後,法院、訴訟院、糾察院三大機構,便頒布一則告示,表明我們這三大機構,不是官府機構,沒有朝廷的授權,我們都隻是鄉紳,或者是沒有功名在身的書生,職責就是管理本地區的治安,無權處理衛輝府以外的事務,今後任何對外事宜,必須要通過專門的渠道去解決。
而這專門的渠道,指得就是吉貴。
郭淡當然不會把鍋甩給吉貴,他們可都是一邊的。
吉貴也馬上發表申明,表示自己隻與州府交涉,不與民間交涉。
這個申明非常簡短,但卻是耐人尋味。
隻與州府交涉,這很好理解,畢竟明代非常講究這地位對等,吉貴統管的是衛輝府外事,地位在州府這一級彆,他肯定不會跟縣裡打交道的。
但後麵這條,不與民間交涉,就很有趣了。
往好的方麵理解,就是將來那些大地主要人,必須先去本地縣衙告狀,縣衙受理之後,再反饋到州府級彆,州府再去找吉貴商談,地主不能直接去找吉貴。
雖然非常麻煩,但不管怎麼說,到底還是有個解決的途徑。
關鍵就在於,這法院、訴訟院、糾察院,也都是民間機構,吉貴又隻負責外事,他是無權命令這三個機構的。
吉貴也隻能去與他們去商量。
這麼一來的話,那就是可調查,可不調查。
法院可以不聽吉貴的。
要知道衛輝府的執行能力,相比起大明朝來說,那真是另一個次元的。
訴訟院在頒布得當天,就不再受理外縣的訴訟,以前接的,還未處理過得,都是直接撤銷,因為這是違法的,他可是沒有這權力。這訴訟院都不受理,法院想受理都沒法開堂,找法紳講人情也是沒啥用的。
這一下可真就炸了鍋。
他們惹得可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周邊的大地主。
他們首先向當地縣衙施壓,縣衙本不想受理,因為古代有句諺語,官有政法,民從私契,就是說政法和契約是平行線,兩者沒有太多的交集,一般涉及到錢財、利息的契約,官府都是以調和為主,最好是你們自己解決,官府不太可能會用刑罰去處理這一類的事務。
簡單來說,就是缺乏強製性。
這其實是在維護大地主的權益,因為大地主違約,如果官府不為百姓做主,百姓根本沒有辦法討回公道,但是百姓違約,就算官府不幫忙,地主也有很多辦法逼著百姓還錢。
但這回不同,對方可都是大地主,當地縣官也惹不起,但他們也沒有辦法處理,於是就告到州府去,州府本就看衛輝府不爽,尤其是開封、彰德二府,他們立刻派人去找吉貴。
吉貴畢竟司禮監派來得,他也不虛,他就如實相告,你們自己無所作為,衛輝府都已經總動員,實在是攔不住,這怪得了誰。
他也無權命令法院,他隻能從外事方麵與你們合作來解決這事,於是乎,他提出了非常著名得建牆方案,在他們境內建一道牆,擋住他們的百姓過來,衛輝府出人去巡視。
為什麼不在衛輝府建,因為衛輝府誰也沒有這個權力,也沒有錢,不然的話,那城牆早就拆了。
這可把那些老爺們的氣瘋了。
建牆?
這是什麼狗屁主意。
且不說如今大家日子都不好過,即便好過,也不可能拿出來建牆,招待同僚們吃吃喝喝不香嗎?
但是他們目前也拿衛輝府沒有辦法,因為衛輝府目前是直屬皇帝,彆說河南道布政司,就連內閣都管不了,他們就要求地主們自己想辦法解決,他們不管了。
那些大地主可都是人精,立刻便聽出弦外之音,官府說不管了,那就是隨便我們怎麼乾。
你衛輝府好樣得,跟我們玩這一套。
我們身為地主階級,怎麼能夠吃虧,地主的榮光何在?
被波及的地主,一般都在衛輝府邊上,這來往商道,就在他們家門口,率先發難的,是彰德府湯陰縣和開封府延津縣,當地的大地主就直接封鎖道路,不給衛輝府的商隊過。
大名府,滑縣。
隻見四個大腹便便得中年男人,帶著一大群人,扛著長長得木頭,來到臨近衛輝府的河道邊上。
“封了!封了!都給我封了!任何衛輝府出來的船隻,都不準過。”
中間那中年男子是氣急敗壞的嚷嚷道。
此人名叫鄭瑾,乃是滑縣的首富,他們滑縣就挨著汲縣,可也是重災區啊。
隻不過大名府畢竟不屬河南道,交涉更加困難,故此大名府的反應要比彰德府、開封府要慢許多,也沒有那麼激烈,官府基本上是在觀望,看開封府、彰德府到底怎麼做。
鄭瑾他們這些大地主也在觀望,他們瞅著彰德、開封開始封路,立刻也帶著人來封路,這法不責眾。
正當這時,西邊行來一隊人。
隻聽一人喊道:“前麵可是滑縣鄭大官人。”
鄭瑾抬目瞧去,自覺此人麵孔挺陌生得,待其走近,才問道:“閣下是?”
那人拱手一禮,道:“在下衛輝府李通。”
一聽是衛輝府來的,鄭瑾的臉頓時垮了下來,“你們是來找事的麼?”
此話一出,周邊的人立刻拿起棍棒,將他們團團圍住。
“哎喲,大官人且莫誤會,莫要誤會。”
李通嚇得連連擺手,又拱手道:“在滑縣這塊地界,誰不知鄭大官人的大名,我李通還不至於恁地不長眼。”
鄭瑾聽得也是舒爽,問道:“那你是來乾嘛的?”
李通笑道:“我是來找鄭大官人談一筆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