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克多去了一家琴行,買了一把電吉他和專用的小音箱,還額外購買了一副插線耳機。
目前的插線耳機都是頭戴式,音質也能將就。
為了防止擾民問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回到家後,維克多拿出吉他,插好音箱,調試好琴弦,便開始瘋狂的練習起來。
他已經很久沒彈過吉他了。
自從穿越以來,也就在巴黎的時候摸過幾次,也沒有怎麼彈。
不過有著前世的熟悉度,再加上這雙手也因為從小學鋼琴的靈活性,很快就熟稔起來。
而且因為現在的手掌更大,手指更長,可以更方便的按下一些比較複雜的和弦,切換的時候也非常順暢自然。
他本想將自己會唱的歌曲分個類,特彆是他記得住歌詞和曲譜的。
結果發現這太難了。
因為他記憶裡熟悉的歌實在是太多了。
吉他隨便彈一個熟悉的前奏,就能馬上把這首歌完整的哼唱下來。
抉擇半天,維克多林林總總的選出十幾首歌,將歌名都寫下來,又按照風格進行統籌篩選。
他打算在後半年自己製作一張專輯出來,整張唱片的曲風,就以搖滾和流行為主,搭配上一兩首美國佬最喜歡的鄉村音樂,主打的就是一個多元化。
有了最終的決斷,然後拿著紙筆開始謄抄。
“呼!”
維克多將歌詞和曲譜寫完一首後,便放下筆甩了甩手指,自己又再彈一遍。
然後滿意的收進了抽屜,打算明天上完課後,回來繼續再戰。
他寫的不僅僅是旋律部分,還有歌曲所有樂器的譜子。
如此一來,這項工作的難度也大大提升,對他來說算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次日。
維克多定了鬨鐘起來,洗漱過後便背著書包前去上課。
剛從家裡出來。
一個和他同樣大的男生騎著摩托車,突然停在了他的麵前。
“嗨,維克,快上車。”
男生名叫哈裡桑,和維克多從小學就是同學,一路都是一個學校,甚至是一個班。
現在上了大學,也都進入了哥大。
隻不過他讀的是哲學專業,一個被他稱作必須不停思考的學科。
“這麼酷的摩托車?”
維克多驚訝的看著哈裡桑,“花多少錢買的?”
“1500元。”
哈裡桑笑道,“是我父親送我的大學禮物,不過我也精心挑選了很久,以後我將注定與它形影不離。”
“OK,希望你可以騎著它直接進教室。”
維克多直接跨上後座,“兄弟,讓我看看你的車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