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林微嘿嘿一笑。“我當初以為這麼長應該可以了。現在看來,估計還要再買。不過也不著急,先做做看,這樣下次再買也能一次買夠,不用多跑趟趟了。”
她當時犯蠢,自動把可以拉伸的長度給算在一起了……
“彆說你,我當初也以為夠了的。後來你回去之後,我自己拿尺子比劃了一下,就定了六米。多的,我也不敢買,怕浪費了。或者咱做著做著有了彆的想法。這不,就想著你來了,咱們再拿主意。”
孫芳也笑,“以前沒做過這樣的事兒,還真不知道該截取多長一段才合適。你既然這樣說,那就定個準數吧。這長度,咱們截多長一截?”
“十二公分吧?”林微放下手中的衣服,看著孫芳,“十二公分一圈起來,到時候也就五六公分的樣子了。”
到時候,為了牢固,可能還要褶一下。
“那行,你先洗衣服。我去屋子裡麵剪橡皮筋。”孫芳說著,搬著凳子起身,“等會兒你洗完了,我這邊也準備好了。正好可以做起來,兩者不誤。”
“好,你先去,我快一點洗。”
冬天的衣服不太好洗,但相對於以後的毛呢大衣,羽絨服,加絨褲子已經好洗多了。
這個年代,冬天要洗的衣服也不太多。秋衣秋褲,內衣內褲,還有罩在棉衣棉褲外麵的褂子褲子,再多,似乎也沒有了。
就拿棉褲棉衣來說,通常都是穿一冬,到了天暖起來,可以換毛衣毛褲的時候,才會進行拆洗。
不是不講究,而是沒有條件去講究。畢竟大部分人家也沒那麼多的棉花布料供一個人多做一身兒棉衣禦寒保暖。
兌好的水在露天情況下涼的很快,為了不讓自己的手難受,林微估摸著水溫,加快了洗衣服的速度。
這個時候沒洗衣機,即便是有,一般人家也買不起。所以,手洗是大眾選擇。
等洗完衣服晾好,林微已經感覺不到涼了,除非手碰到彆的部位的皮膚。
“趕緊,去暖暖。”孫芳見她進來,趕緊指了指桌子上的杯子。
那杯子外麵被罩了兩層布,裡麵倒著熱騰騰的水,這麼一弄,就是一個最簡陋的暖寶寶。
“謝謝孫姐。”
林微朝孫芳笑笑,雙手趕緊抱起那個杯子。熱度一傳過來,不禁舒了一口氣,整個人都覺得伸展開了。
“我說給你洗,你還不願意,瞧瞧你那手,紅彤彤像是幾根紅蘿卜。”孫芳瞥他一眼,手上動作不停,“我可跟你說,以後真要是結婚了,你得養成讓唐慎洗衣服的習慣。”
女人就非得十項全能,啥事兒都得做麼?
如果男人知冷知熱,全身心撲到家庭裡,那真不算什麼。碰上個狼心狗肺的,那可真就是可憐的廉價保姆了!
“結婚的事兒還遠著呢,不急。”
離畢業還有很長時間,再說她的目標還沒達成,結婚啥的肯定要靠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