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不對勁的案件(1 / 2)

大羅調出卷宗後,就來到會議室,將卷宗放在了沈木和蕭若舞麵前。

沈木首先看的就是證人證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唯一的證人就是當年報警人,任衝在殺死他老婆崔雲雅,開門準備逃跑時,卻恰好被住房對門鄰居看到了。

鄰居見任衝慌慌張張的從家裡跑出來,並聞到了濃烈的血腥味,感覺不對勁,從而報了警。

警方隨即出動,將準備逃跑的任衝在火車站抓住。

被抓捕歸案後,任衝根本沒有辯解,一口就承認了是他殺的人,而他殺人動機是崔雲雅有外遇,二人為此經常吵架。

殺人那天,任衝喝了酒,回來又和崔雲雅吵了一架,一氣之下就捅死了崔雲雅。

證據上,凶器水果刀上有任衝指紋,且隻有他的指紋。

這個案子正如吳成軍所說,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想狡辯都無法狡辯,更何況任衝都沒有狡辯,痛快的就認了。

因此最後就以任衝殺人罪起訴,結果是法院判了其死緩。

死緩不同於死刑立即執行,有兩年緩期,如果這兩年當事人都沒有再犯罪,就減為無期徒刑。

但有一點例外,那就是如果在緩刑期間又故意犯罪,且情節惡劣,就會立即執行死刑。

而任衝此時已經度過了緩期,改為無期徒刑了。

這起案子發生時,蕭若舞和沈木還沒有來刑警隊,他們見本案法律程序以及證據都沒有問題,雙雙就一皺眉頭。

吳成軍這時在旁邊道:“這起案子辦理的沒有絲毫瑕疵,都過了三年了,怎麼還出現這麼個情況?”

沈木手指在桌上彈動了幾下,隨即就道:“案子辦理的確實沒有問題,不過有個現象值得我們留意。”

吳成軍等人立即都看向他。

“什麼現象?”蕭若舞就問道。

沈木道:“根據任衝的供詞,他和崔雲雅吵架後,二人就各自去不同房間睡覺了,酒醒後的任衝卻仍舊怒氣未消,從而趁黑用水果刀殺了崔雲雅。”

“另外本案證人,也就是任衝的對門鄰居也證實任衝在開門準備逃跑時,犯罪現場的臥室燈是關上的。”

“臥室的燈究竟是在任衝殺人前關閉的,還是殺人後關閉的,這點當年沒有問明白。”

吳成軍等人一聽,都不禁詫異起來,吳成軍就問道:“這個有區彆嗎?”

沈木點點頭:“如果臥室始終漆黑,或許還有一種可能,有人在任衝殺人之前動了手,而任衝捅的不過是個死人!”

“換句話說,當時任衝不知道崔雲雅已經被殺害了,他不過是補刀而已!”

“這不對啊!”

沈木說完,吳成軍立即道:“如果有人事先殺了崔雲雅,按道理流淌的鮮血應該有極濃的血腥味,任衝聞到血腥味應該能反應過來崔雲雅已經出事了!”

“我們在抓住任衝時,他沒有提到這個問題,這說明他當時沒有聞到血腥味,否則這是他一個脫罪的機會,他能不抓住?”

蕭若舞沉吟道:“所以剛才沈木說這是個現象,而不是漏洞,至於為什麼任衝沒有聞到血腥味,或許他當天感冒鼻塞,又或許他有嚴重的鼻炎。”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