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鋌而走險(1 / 2)

紫紅色的母牛係在稻草棚外的白楊樹下,

狗剩和石頭兩兄弟稀奇的圍著牛打轉,蘭香更是已經割了一把草來喂牛。

羅三則和羅家堡的男人們圍著這頭牛觀察,讚不絕口。

“頭方角短,肩長體大,背腰平直,四肢粗壯,正宗秦川牛,才三歲口,能耕地能拉車,好牛。”

羅三則笑著對李逸道,“這牸牛懷裡還帶著一頭小的呢,已經有幾個月了。”

賣豆腐的羅二仔細瞧了瞧,“還真是,這買一送一了。”

李逸不懂牛,但也覺得這頭牛挺壯的,就是看著好像有點怪,很像是肉牛,沒一般的黃牛那麼俊美。

這牛腿看著特短,壯壯的憨憨的,羅三說得有六百斤左右。

這頭牛值十匹絹。

李逸有點不解的問三叔他們,“這頭牛六百斤重,剝皮去骨去雜也能出三百斤淨肉吧,怎麼才值十匹絹?

現在糧價,十匹絹也才能買一石大米而已啊?三斤牛肉才值一斤大米?”

羅二嘿嘿笑道,“你小子難道還敢打殺牛賣肉的主意?我跟你說,這可是犯法的。

這牛確實能出三百斤肉,但不能殺也沒人敢殺,隻能耕田拉車。如今動蕩饑荒,許多人棄荒逃災,活命的糧食最值錢,這田啊牛啊,反倒沒那麼值錢了。”

一頭牛十匹絹,放在太平年月也算高價了,隻是跟糧價一比就很奇怪。

“都餓的活不下去了,不敢殺牛吃肉?”李逸問。

大家都笑了。

真正餓的活不下去的,哪裡又會有牛,他們能有點種子都不錯了。這種時候家裡有牛的,那起碼也是地主了。地主家大業大,沒到殺牛充饑的地步,也就犯不著冒犯法的險。

朝廷律法:諸盜官私馬牛而殺者,徒二年半……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

一口牛肉,兩年牢飯。

這可不是開玩笑,殺自家的馬牛都要徒刑一年。

黑市上有賣牛肉的,但這屬於犯罪行為,牛多是偷來的。

“那如果我家牛摔死了,能不能殺了賣肉?”

“不能,得上報官府,衙門會派人來查驗實情,就算耕牛老、病、殘、死,需要屠宰,也得由官衙指定屠戶來殺,牛角、牛皮、牛筋還要上繳,牛肉也是由指定的屠夫收購的。”

正因此,所以現在一頭牛才值一石大米的錢,但黑市上,卻能賣到五倍、十倍的價錢。

羅三提醒李逸,“你這頭牛原是郭村正家的,是官府登記在冊的,現轉賣給你,可也仍在冊,你若是私賣、私宰,到時可是要追責問罪的。”

“這麼好一頭牛,好好養著,能耕五十畝地呢,今年還能下頭牛犢子,一歲之前的牛犢,管的就沒那麼嚴了。”

屠牛是重罪,甚至與鑄造假錢、持刀搶劫、圖謀造反、忤逆父母一樣列為十惡不赦的重罪,遇天下大赦都不能赦免。

不得官當、蔭贖,公私賤隸犯者,還要先決杖六十。

但其實也是可以打點擦邊球的,那就是牛犢不在明確規定禁止屠宰之列,所以一些貴族、官員就打牛犢主意,說牛犢非牛,

‘水煉犢’、‘羊膏髓通花軟牛腸’、‘烤牛犢’等菜肴,就這麼光明正大的搬上了自己餐桌。

如今鬥米三百六十錢,而一斤豬肉得一百五十錢,一斤羊肉二百錢,至於牛肉,黑市上也是賣二百錢一斤,偷偷的賣。

李逸這頭牛,僅是賣牛肉,都能賣六萬錢,這還不算牛皮牛筋牛骨等等。

這真是暴利,但一般人還真不敢乾這種事。

不過一百五十錢一斤的豬肉,也實在是驚人。

一隻大鵝賣一千多錢,一隻雞或鴨,也要賣六七百錢,雞蛋六文錢一個,鴨蛋八文錢一個。

最差的粗鹽,也賣到三十多文一斤,好點的鹽賣百文一斤。

植物油,如胡麻油、大麻子油、荏子油、菜子油、紅藍花油等,價格從二百多錢一斤到百來錢一斤,比豬油羊油貴不少。

現在的物價,簡直跟瘋了一樣。

像羅三家,平時連鹽都吃不起了,更彆說油,一天兩頓小米粥,稀的照出人影,摻野菜吃,平時摸點魚蝦田螺捉點青蛙一起煮都算有葷了。

可他們對現在的生活已經挺滿意了,

起碼不用背井離鄉逃荒,逃荒才是真正的慘,羅三當初逃荒,妻子病死半路,大女兒賣了,小兒子餓死,逃荒路上,到處都有餓死的人,那種絕望,人都麻木了。

傍晚,

李逸又煮了半鬥小米,特意請羅三還有村裡幾位保長,以及同保的幾個鄰居一起吃飯,他們先前也幫忙做了見證人。

大唐四戶為鄰,五戶一保,百戶為裡,五裡一鄉。

每個自然村裡,本戶跟周邊四戶為鄰居,共同組成一個保,保有保長。這一保五戶,是深度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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