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倆鬨騰著要進去,最後被保安架了出去,兩人罵罵咧咧,極度不甘心,一連幾天蹲在辦公樓前不肯走。
鬨騰的整個園區的人都知道徐老板一發達,就不肯認老父老母了。
徐儘歡沒有管這些流言,而是一紙訴狀把當初把她的地址給徐父的那個警察告上了法庭。
在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下,他沒有權利泄露她的隱私。
警察沒有想到會是這樣,他以前經常這樣做,而且他也是好心,希望父女團聚,他谘詢律師,律師告訴他,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警察一時間有點麻爪,要是檔案有了汙點,他很有可能就得脫下這身製服了。
他隻能開車去找徐儘歡,懇求她撤訴。
結果剛到辦公樓下,徐父和徐二哥就一臉激動的的衝過來。
“警察同誌,你幫幫我們,我女兒不願意見我。”徐父可憐兮兮的說道。
警察眉頭微不可察的皺了一下,說:“這是你們的家事,與我無關。”
他是不敢再摻和了,省得徐儘歡再遷怒他。
見警察不幫他,徐父一下子變了臉,說:“你可是警察,群眾遇到困難,你怎麼能不幫,你對得起你身上的這身警服嗎?”
“就是,就是。”徐老二在一旁附和道。
警察深深地看了一眼徐父。
看來是他看錯了人。
有的人不像麵相上這麼老實。
他掃了一眼周圍,見有人在圍觀,隻能耐下心來問道:“您有什麼問題嗎?”
徐父見警察怕了,得意一笑,說:“我女兒不肯見我,你讓她出來見我。”
“我沒有這個權利。”警察十分官方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