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
不論徐父說什麼,他都說:
“這是家事,我沒有這個權利。”
“這涉及到個人隱私,我沒有這個權利。”
……
問到最後,都沒得到一個準話,徐父眼神凶惡的說道:“我要去投訴你。”
“這是你的權利。”警察說完,就告退了,向前台說:“我叫於洋,這是我的證件,我有事找你們徐總。”
前台瞥見徐父眼巴巴的跟在後麵,一時間沒給個準話,隻說:“您稍等,我聯係一下我們徐總。”
徐儘歡接到前台的電話,冷笑一聲,說:“你對於洋說,沒有必要私下找我,我不會原諒,一切法庭上見。”
她不想原諒,也不想故作大度的去原諒。
前台一五一十的說了。
於洋大失所望,急切道:“麻煩你再給你們徐總說一下,我知道錯了,我下次不會再犯了。”
“哦,我們徐總馬上開會了,我以後會傳達的。”前台彬彬有禮的說道。
於洋後悔的不行,早知道他當初就不要告訴徐父,徐儘歡的地址了。
他看向緊緊盯著他的徐父,眼神充滿了遷怒。
這種德行,怪不得親女兒都不認他。
“你這麼看我乾嘛?我又沒犯法。”徐父理直氣壯的說道。
一般人害怕警察,他可不害怕,隻要他沒有犯法,警察是沒有權利抓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