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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幸福裡弄堂某棟破舊的小居民樓前,3個人駐足而立。
胖胖的房東大嬸指著地下室的入口,說道:“兩位警察同誌,你們要找的人就住在裡麵,他一個月前才在我這裡租的房子,當時他一上來就問最便宜的房子多少錢,我看他年紀小,就把放雜物的地下室50塊錢一個月租給他了......”
雷振兵打斷了大嬸的絮絮叨叨,感謝道:“謝謝你,大嬸!”
胖大嬸好奇地問道:“警察同誌,那個孩子到底犯了什麼事啊?”
“大嬸,我們隻是找他配合調查,咱們不能直接說人家犯了什麼事。”
雷振兵解釋了一句,就怕這個胖大嬸嚼舌根,警察還沒抓人,她就傳得沸沸揚揚。
萬一對方不是盜竊內衣的賊,這樣一來,豈不是把人家名聲給毀了嘛!
“大嬸,你先回屋吧,接下來的事情不麻煩你了!”
吳興濤下了逐客令,胖大嬸隻好轉身上樓,她就住一樓,趴在家裡的窗戶邊上,也能聽到點聲響。
吳興濤順著台階走下去,敲了幾下破舊的木門。
過了十幾秒鐘,才有一個穿著短褲、大背心的少年打開門。
少年看樣子剛被吵醒的,睡眼朦朧,被太陽光直射,眼睛有點睜不開。
等緩了幾秒鐘,看清眼前兩人身上的警服後,姚新波的表情立馬有些驚慌失措。
畢竟還是個17的少年,沒什麼城府和閱曆,加上本來就心虛,見到警察不慌才怪呢!
雷振兵問道:“你就是姚新波?”
“是......我是。”
姚新波此時更加手足無措了。
雷振兵向少年展示了搜查令,說道:“這是搜查令,我們懷疑你跟某起盜竊案有關,現在需要對你的住所進行搜查,請你予以配合!如果你不識字的話,我們有義務把搜查令的內容讀給你聽,”
“盜竊案?自己什麼時候偷過東西了?”
姚新波的眼色逐漸從驚慌轉為了迷糊。
“也就是說,他們來找自己,不是因為預謀報仇的事情暴露了!”
姚新波很快就在心裡想通了關節,既然不是因為事情敗露了,那還有什麼好怕的。
姚新波輕鬆地說道:“哦,我認得字,你們要搜,就進來搜吧!”
雷振兵和吳興濤對視了一眼,兩人心裡都是一陣不解。
剛才對方看到自己等人第一眼的時候,表情中的驚慌是做不了假的。
17歲的少年,基本上還不太可能偽裝自己的情緒,內心什麼想法都表現在臉上。
為什麼對方聽完搜查的內容後,就陷入了短暫的不解,以及現在的從容不迫?這不合理呀!
“進來呀!”
姚新波反而催促起來,他突然回過神來,自己要報仇隻是一個念頭,還沒付諸行動,即使暴露了,也不能把自己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