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己,還有什麼好怕的。
雷振兵和吳興濤兩人走進了屋內,裡麵的光線有些暗,過了兩秒鐘,兩人才逐漸適應了裡麵昏暗的環境。
這個不到20平米的地下室,真的是一覽無遺。
除了那張小床上隨意丟了一些少年的衣物,以及一張小薄毯子,就隻剩下牆角的一個破舊旅行袋了,屋內根本沒有藏東西的地方。
一眼就能看完,還搜個屁呀!
關鍵是,這個屋內臟得要命,各種酸臭味就不說了,水泥地麵上都是各種吃剩的垃圾,就這麼隨意地丟在地上,蒼蠅飛來飛去,看得吳興濤頭皮發麻。
“不是說有戀物癖的人,都是潔癖嘛?”吳興濤在心裡打了個問號。
吳興濤硬著頭皮走上前,翻了一下床上的衣服、毯子,又查看了牆角的旅行袋,然後向雷振兵搖搖頭。
沒有物證,就不能光憑推斷抓人,最多請人家回所裡例行詢問一番。
注意了,是“詢問”,而不是“訊問”,一般隻有對待嫌疑人才用“訊問”,兩者之間能用的尺度可是很大的。
現在,不僅物證沒有,人證也沒有,把眼前的少年劃入嫌疑人,有點牽強了。
此時,雷振兵的眼神卻盯著牆上的照片看得出神,他是辦案多年的老刑偵了,自然養成了快速記憶陌生人的本事。
他一眼就看出了照片上的人,正是昨天學校裡麵起衝突的那個學生會會長。
況且,兩人昨天早上才起了衝突,就是普通人也不可能這麼快忘記。
吳興濤順著雷振兵的目光看去,自然也認出了照片中人的身份,非要用紅筆在照片上花了一個“X”,這要表達的意思也太明顯了吧。
姚新波此時也不淡定了,額頭上都開始冒汗了,他稍微挪了一下腳步,擋住了桌子底下的塑料瓶。
塑料瓶裡麵裝的,自然是神秘人給他的迷藥,他已經找流浪狗試過了,真的非常有效。
這東西彆說用了,持有都能行政拘留幾天。
雷振兵緩緩地向姚新波靠近,姚新波本能地後退,很快就退到了牆根。
雷振兵卻沒有注意到桌子底下的塑料瓶,而是拿起了桌子上的褲子,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把帶刀鞘的匕首。
“哧”的一聲,雷振兵拔出了匕首,這是一把開了刃的匕首,以匕首的長度來說,勉強算得上是管製刀具。
雷振兵盯著姚新波問道:“你收藏管製刀具乾嘛?這東西拿到街上,警察就能處理你。”
姚新波結結巴巴地解釋道:“防身......不,是防止小偷......我早上買早餐的時候,被小混混搶過錢,街角賣餛飩的大爺能作證。”
這事還真發生過!
那時候他剛到帝都沒多久,正處於失去親人的悲傷中,一個小混混趁他失魂落魄,摸了他口袋裡的錢就跑。
他人生地不熟的,根本就追不上,幸好被搶的錢不多,加起來也就十幾塊錢,也就懶得報警了。
雷振兵看他神情不像作假,這才把匕首插回去,放在了桌子上。
按照咱們國家的法律法規,非法使用、運輸、販賣管製刀具的,才屬於違法行為,收藏在家裡,還夠不上違法。
何況,對方還是個未成年人,拿把小刀在街上晃悠,最多也就口頭教育,沒收刀具處理。
咋地,還想行政處罰,關人家幾天?彆逗了,程序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