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五章 華宇娛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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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飛宇繼續說道:“第二點,我們鼓勵原創,也支撐翻唱,僅僅是原創歌曲比賽,參加的選手範圍太窄了,所能產生的效益也會大打折扣。”

“老郭,我說句不好聽的,有能力創作歌曲的人畢竟是少數,會寫歌唱歌又唱的好聽的人,就更少了,即使這兩樣都過得去,萬一長得不好看,不討觀眾喜歡也白搭。所以,這一條必須改。”

郭明誠一直在賣力地記錄,他要把江飛宇講的內容,儘量一字不漏記了下來。

經過江飛宇的點撥,他才發現自己想問題還是太理想化了一些,考慮不周啊!

“當然,你鼓勵歌曲原創的本意是好的,我建議你可以在獎項上設置原創獎,這樣就可以達到激勵原創的目的。”

江飛宇想了一下,在原來的基礎上又補充了一點。

這個時候李婉依也停下碗筷,認真地聽江飛宇講解,這方麵的知識也是她欠缺的。

她深感自己能力不足,為了成為江飛宇的賢內助,隻要有機會都會認真地去學。

見其他人都停下碗筷,小芳也不好意思一個人吃了,豎著耳朵認真地聽。

雖然江飛宇和郭明誠討論的內容她基本沒聽懂,但是也不妨礙她認真學習,能聽進多少算多少。

記完後,郭明誠突然意識一個問題,請教道:“老板,如果翻唱也可以參賽的話,那到時候獲獎的翻唱選手怎麼簽約呢?他們沒有創作能力,跟我們飛宇音樂現在主要的業務還是不太搭邊。”

“老郭,這也是我想跟你說的,飛宇音樂的主營業務還是音樂網站的運營,另外一個大的業務分支是簽約原創歌手,把他們當成歌手去包裝和培養,以及實體音樂的發行等業務,這是傳統唱片公司以及經紀公司的業務範疇,我覺得這部分可以剝離出來了。”

這個問題江飛宇以前就意識到了,不過以前公司的業務規模小,加上也就隻有老郭和他手底下幾個懂音樂的人在搞,就一直這樣將就著。

現在光是飛宇音樂簽約的原創歌手都有幾十號人了,雖然能當成一流歌手培養的不到10個,不過也相當於一個小型的經紀公司了。

加上現在公司也有錢了,是時候進行業務拆分了。

郭明誠興奮問道:“老板,您的意思是成立專門的經紀公司來培養和包裝歌手?”

老郭興奮是有原因的,原本他屈辱的職業生涯都奉獻給了唱片公司,為了雪恥才加入了飛宇音樂這種看起來“非主流”的音樂公司。

當然,他現在肯定不會覺得飛宇音樂是非主流的音樂公司。

現在有機會以大佬的身份再次回到音樂圈,這不就相當於“衣錦還鄉”嘛,能不興奮嗎!

江飛宇懶得理他心裡的“小九九”,肯定道:“沒錯,我的意思是在飛宇音樂旗下再注冊一家經紀公司,專門負責歌手藝人的運營,公司負責人還是你擔著,正好借著這次的活動加強跟電視台的合作,拓寬咱們簽約藝人的發展路線,說不定以後也能培養出幾個影視歌三棲的巨星。”

這方麵江飛宇一點也不擔心,實在沒有演戲的天賦,以後上綜藝就是。

現在的歌手、演員真的是憑借才能出道。

至於後世的娛樂圈,那就隻能嗬嗬了。

哪怕你什麼能耐也沒有,隻要相貌過得去,照樣也能給你捧成明星。

無非就是曝光度、話題熱點、好的人設這些東西嘛!都是資本運作的結果。

過了好幾分鐘,郭明誠那股興奮勁才過去,他很快意識到光靠自己是玩不轉新的經濟公司和飛宇音樂的。

而且他擅長的是歌曲創做,對藝人的挖掘、培養、包裝和運營是不擅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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