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編程開發期間,江飛宇就不能隨便出去了。
即使有事要出去處理,也要得到審批之後,才允許出去。
至於,因為參與軍方的項目耽誤了學業。
完全不用擔心,哪怕江飛宇期末考試不參加,學校也不會讓他掛科。
“陸博士,我選擇第二種。”
聽完陸國安的兩個選擇後,江飛宇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第二個。
江飛宇深刻明白一個道理:貢獻越大,收獲才能越大。
好不容易能夠接觸到軍方的項目,說什麼也要深度參與進去。
後世,軍企合作是一種常態化現象。
但是在2002年這會,軍方的科研項目,幾乎不可能跟民營企業合作。
既然有這麼好的機會,江飛宇肯定要提前打好關係。
隻要這個項目服務得好,以後還會有源源不斷的合作延伸出來。
陸國安吩咐道:“彥卿,你今天下班前記得發函給帝都理工大學,我們需要借調小江同誌一段時間。”
鐘彥卿趕緊應道:“好的,陸博士,我一會就去申請蓋章。”
陸國安繼續向江飛宇說道:“另外,既然你願意接下這活,有些要求得提前跟你說清楚。”
江飛宇道:“陸博士,您請說。”
陸國安所謂的要求,主要概括為以下幾條。
第一,開發出來的代碼版權,肯定是屬於軍方的。
由於江飛宇不是在編的科研人員,導彈研究院這邊會給予江飛宇一定金額的知識產權買斷
補償。
江飛宇需要提供完整的核心源代碼,並且以後都不能在任何軟件產品中使用該版本。
第二,按照保密政策,江飛宇不僅要簽署保密協議,項目內容也不允許向任何一個不知情的人提起,包括自己的父母。
一旦違反,處罰後果是很嚴重的。
第三,江飛宇作為軍事涉密項目的關鍵參與人,項目結束一段時間內,其本人是要列入管製人員名單的。
這代表著江飛宇的資金賬戶、行程、社交朋友圈等都要受到有關部門的審查。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江飛宇要出境,必須要向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後才能出境。
如果,有關部門認為江飛宇出境,有可能導致泄密的風險。
那不好意思,根據保密政策,在一定年限內是不允許出境的。
第四......
“現在知道有這麼多的條條框框後,你還願意參與項目嗎?畢竟,你現在已經給我們提出了改進方向,我們組織相關人員也能開發出來。”
陸國安饒有興趣地看著江飛宇。
他等的不是江飛宇的回答,而是想看江飛宇的態度。
江飛宇僅僅假裝性地思考了兩秒鐘,就回答道:“陸博士,我願意。並且,我肯定自己是最適合的人選。”
江飛宇兩輩子的閱曆,豈能看不出這是一個簡單的考驗。
果然,陸國安、沈建軍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江飛宇的這份覺悟,大大提高了印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