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八章和平協議(2 / 2)

雖說運回來比較麻煩,好歹還能慢慢運。

加上他們手中的儲糧,大約能滿足全軍4-5個月所需。

最缺的物資,還是各種救命的藥品。

加裡曼丹這邊的人,有病基本上靠自身扛過去,最

多用點草藥。

所以,同盟軍能繳獲的西藥很少。

眼下,隨著印國拚命封鎖海岸線,同盟軍就是有錢也買不到物資。

印國海軍已經被偷襲過一次,同樣的錯誤人家不可能再犯。

在大馬關閉兩國通道的情況下,同盟軍手裡的各種軍用物資隻能越來越少。

等撈彬介紹完,阿成做了總結:“在武器彈藥充足的情況下,咱們確實可以蔑視印國的軍隊,但如果手裡的槍都成了燒火棍,談其他的就是浮雲。”

張祖輝提出了一個建議:“司令,我們能否放棄現在的地盤,轉移到西加丹行省發展呢?那邊開發了幾百年,土地都是良田,加之人口眾多,絕對是一個好的地盤。”

這個想法,阿成不是沒想過,但最終還是放棄了。

首先,搬到那邊並不能解決同盟軍現在缺乏彈藥的情況。

其次,雖說那邊華人不少,但占主體的人口還是本地土著。

現在同盟軍隻是搶一波,普通民眾很少反抗。

一旦同盟軍露出要占領那邊的想法,這些土著絕對會被煽動起來跟同盟軍拚命。

幾百萬人口,這個人口基數能將現在的同盟軍拖垮。

在21世紀的今天,同盟軍也不可能把這幾百萬人殺乾淨。

要不然,絕對會惹得“五大善人”出手。

再一個,西加丹行省以沼澤為主。

雖說有利於種植水稻,但並不適合發展工業。

最後,西加丹行省是加裡曼丹島的核心地盤。

占了那邊,印國絕對不可能繼續招安同盟軍,不利於為同盟軍贏得發展軍工業的時間。

綜合考慮之下,阿成還是打算在東北部建立地盤。

張海林問道:“司令,印國很清楚海岸線對我們的重要性,他們真的可能把索達依坎縣給我們嗎?”

阿成堅定道:“能不能拿到,要談過後再說,談不攏就繼續打,咱們沒有其他的出路。如果能從談判桌上獲得,咱們勤煉幾年基本功,以後怎麼翻臉都不怕。”

阿成是計劃用西線占領的幾個縣兌換半個索達依坎縣,至少要保證同盟軍能完全占據巴魯達城、彭加不丹、索達依坎這三個縣。

有三個縣在手,足夠同盟軍開發好幾年了。

隻要同盟軍能夠實現基本的糧食、武器彈藥自產。

讓出去的幾個縣,隨時能搶回來。

在清楚知道同盟軍現在的困境後,所有人都知道繼續打下去是什麼後果。

正如阿成所說,先花幾年的時間積蓄力量。

隻要自己實力強大,以後隨時可以翻臉。

在這邊建了一個華人當家做主的國度,注定是一個長遠奮鬥目標。

那麼,不妨先建立一個華人當家做主的自治區。

省的行政編製,印國肯定不會給的。

地盤還是這麼大,叫自治區還是省都無所謂。

統一內部思想後,各個軍事主官就回去做下麵士兵的思想工作了。

手段也很簡單:先說目前碰到的困境,再強調長遠目標不會變。

大部分士兵,還是明事理的。

這邊,孫逸祺作為正使、撈彬作為副使,二人代表同盟軍與印軍進行了第二次談判。

在雙方都不想打的情況下,這次談判就順利多了。

經過兩周的談判拉鋸,雙方初步達成了和平協議。

主要條款,大概有14條:

第一,印國劃撥索達依坎、巴魯達城、彭加不丹、萬椰那縣這四個縣成立東北行政區,由同盟軍自治,同盟軍需認同印國這個國家主體,不再搞分裂。

第二,同盟軍需要將部隊縮減到一個旅7000人的規模,這支部隊隻能擔任本地防禦,沒有國-防部的調令不得進入其他區域。

這一點,同盟軍無所謂。

本來,阿成就隻打算養1萬左右的正規軍。

其餘的,轉入預備役就是了。

把預備役當主力部隊來練,也不是不可以。

第三,同盟軍需要遵守印國的基本法律,對治下各族人民一視同仁。

第四,印國不得阻撓華人到東北行政區生活定居。同理,同盟軍也不得阻止原來離開的本地土著回來生活定居。

第五,同盟軍需接受印國海軍、海警的共同監管,不得利用海岸線走私武器彈藥,采購任何武器彈藥需要報經有關部門的審批。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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