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長勝輪大劫殺,悍匪翁泗亮(二十五)(2 / 2)

得到允許之後,黃達明撲通一下跪在地上,咚咚咚的磕了三個頭,隨後便被帶上了刑車。

緊接著一聲聲刺耳的警笛響起,刑車載著這些人緩緩駛出法院,奔向了他們的人生終點,翁泗亮搶劫殺人團夥所有成員,最終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其實在所有主犯被執行的時候,還有五個涉案的蝦兵蟹將在逃,2002年2月22號,一名叫張紅軍的案犯被抓,此人在船上參與了直接殺人,隨後被判處死刑。

另外四人始終在逃,至今仍未抓捕歸案,極有可能逃到了東南亞一些國家,估計此生再無機會回到國內了。

本案中很多媒體爭論的焦點,就是黃達明應不應該被判死刑,有些人認為黃達明並沒有直接殺人,不應該被判死刑。

但法院給出了解釋,首先黃達明提供了最主要的作案工具,而且安排了自己的馬仔出海一起作案,另外事發之前索要了百分之三十的回報,並在事後分得一萬美金,按照當時的彙率,為人民幣八萬三千元左右。

以上這幾點已經足夠說明,黃達明就是主犯之一,張君案中毫不知情的槍販子最後都被判了死刑,黃達明的死刑一點都不冤。

另外這個案子的影響太大了,二十三條人命,外加一條價值幾千萬的大船,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而長勝輪號至今依然下落不明,收購船隻的羅傑後來一直都是國際刑警的通緝對象,但是一直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也沒有他的任何消息。

長勝輪劫殺案,被中國警方偵破了,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非常大,因為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丟失船隻的事情,全世界範圍內並不少見,有些明確是刑事案件,更多的就是莫名其妙的失蹤了,最後隻能歸咎於海難,能夠破案的少之又少。

本案最終的走向,和翁泗亮的擔心一模一樣,即便是他們不在近海殺人,船員的屍體沒有被發現,也不能確保萬無一失。

本案中涉案人員一共38個,判死刑的就有13個,這麼多人很難保證全部守口如瓶,保不齊什麼時候,就被人揭發了。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索尼偉才是本案的一號人物,彆看這小子是個印尼人,但此人能在黑道上遊走於各個國家,各個勢力,絕非簡單人物。

但凡是乾違法的事情,黑吃黑的多去了,乾走私的警察抓不住你,就有民間的來乾你,出去劫船也一樣,沒準一個不小心,就被人反殺了,沒有什麼是容易的事。

所以還是那句老話,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的做事,才是人間正道,如果想挑戰法律,想要不勞而獲,首先就要看看自己的腰杆子有沒有那麼硬,另外還要看自己有沒有那個運氣。

在更新翁泗亮這個故事的過程中,有部分讀者覺得此案的過程並沒有那麼驚心動魄,而翁泗亮這夥人被稱為悍匪也很牽強,其實作者在挑選案例的時候,更多關注的是案件背後的故事性和代表性,其中大部分悍匪,都是社會飛速發展過程中的產物,把他們的故事寫出來,更多的目的是具有警示意義。

有些案犯確實很猛,但背後的故事性並沒有那麼強,不過為了滿足一部分讀者的要求,從下一章開始,本書將為大家講述另一個故事——惡從膽邊生,悍匪田明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