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從小,就並沒有什麼“鄰居”的概念。
雖然小學課本上都要背什麼“鄰居勝似親人,遠親不如近鄰”的俗語,但那天放學後,我在我家的山頭上,拿著望遠鏡對我家隔壁幾百米開外的“近鄰”觀察了很久之後——
我悟了。
有事還得打110。
就這距離,隻要我不在家裡搞原子彈核爆,我的鄰居壓根發現不了任何動靜。
就連萬聖節,我們幾家小孩也都是得司機開車去一家一家要糖果,還有無人機幫忙拎東西,一切非常高科技。
我哥說,你們屬於賽博鬨鬼。
我:……
嗬,小兒科。這算什麼賽博鬨鬼,哪天我的porxxxx網站的瀏覽記錄被人發現了,這才叫賽博鬨鬼。
……不過話又說回來,鑒於我家跟鄰居家的距離,已經我鄰居們十天半個月出去度假不回家的特性——這是我第一次真正自己拜訪鄰居,還有點新奇。
“哇,這個家真漂亮,跟我家完全不一樣耶。我帶了點小小禮物,不成敬意——”
我把兩瓶紅酒抱在手上,換了鞋,走進去。
“打擾了,我把酒放在哪兒比較好?”
“來,給我吧。”
裡昂從我手中接過酒,他目光掃過標簽,停頓了一下,有點驚訝,唇角彎起來,
“你品味很好。”
謝謝你工具人賀枕流。我的釣男人有你一份功勞。
我麵不改色地應了:“這是專門挑的。聽說教授很喜歡好酒,登門拜訪得投其所好嘛。”
“你對酒很有研究?”
“一般一般,略懂。”
裡昂微微一笑,鼻梁上的小痣很溫柔。
他拎著酒,道,“你先去餐廳吧,我馬上就過去。”
“好。”
估計教授已經坐下了,我順著走廊,也走了進去。
明明是隔壁的公寓,布局跟我一樣,但裡麵的擺設裝潢卻跟我家完全大相徑庭。
不過,不愧是法學教授的家裡,一整麵牆都是高聳的書架,各類書籍琳琅滿目,還有不少其他語言的書,簡直像是走進了個小型的圖書館。
走進餐廳,白色蠟燭點著火光,銀質餐具反射出銀亮的光芒。我走到大理石長桌儘頭,低下頭,陷入了沉思。
我看看左邊的刀叉,又看看右邊的刀叉。
總共……兩副餐具。
這是什麼意思?
有人要用手吃?
我退了幾步,又退回了客廳。
客廳空無一人。
“那個,裡昂——”
我又走回來,轉過身的時候恰巧撞入一個胸膛。
“加栗,怎麼了?”
他穿著鬆垮的襯衫搭配深色毛衣背心,領口微微敞開,露出性感的喉結。
黑發男人笑著問我,“都進來了,怎
麼不坐下來?”
我被他扶著肩膀,按到了位子上坐了下來。
他開了酒,頓時濃鬱的紅酒香就充斥了室內。
“你送來的酒很好,沉澱35年的香氣。”他說,“波爾多拉圖最好的紅酒之一。”
酒液滑進高腳杯的杯璧,澄澈甘紅的液體晶瑩,“甚至不需要醒酒。”
我淚目。
這逼裝的,我好羨慕,下次我也背。
我眼睜睜看他給我的杯子倒了個底,連忙喊停:“可以了可以了,就到這兒!”
“嗯?”
“我明天期中考試。”
“是嗎?那是不能多喝。”裡昂一笑,他聽話地停了倒酒的手,將我的杯子推到我的麵前。
“陪我一起就喝這麼多?不然,隻有一個人喝這麼好的酒,太浪費了。”
我:“……”
這個男人,好會說。
我勉強估量了一下杯子裡的酒量,堪堪點了個頭。
還行,紅酒度數不高,這麼點最多迷糊點,不至於斷片。
我:“對了,教授他——”
裡昂頓了頓:“教授說他等會兒再加入我們。”
我噢了聲,順手抿了口酒,“教授這麼晚了還在忙嗎?不過教授這種級彆了——應該是在帶學生?”
裡昂溫柔的目光掠過我的校服,道,“確實是在帶學生。”
“好辛苦。”我發表感歎。
裡昂跟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順便還讓我嘗了他做的前菜和牛排。
“我兩年前才回國,之前從小跟我家人在國外生活,學了一手做飯的好手藝。可惜平常很忙,沒太多時間做飯,更彆提做給人吃。”
他笑起來時,鼻梁的小痣被燭光映得柔和,
“這還是回國之後第一次。”
“謝謝你,給了我這個機會。”
“請你務必要多吃一點,我難得有喜歡的客人,可以這麼招待。”
他話內容說得很正常。
但男人的嗓音微啞,帶著很低的磁性,聽起來莫名地性感。
林加栗,這是正式社交場合,收心!
不要亂想不要亂想。
要不是等會兒教授要來,這是個三人聚餐,我都會覺得他是在釣我。
不過跟美人吃飯還是很開心,裡昂是個人才,說話又很好聽,讓我超喜歡這頓飯。
“我以前是在A國工作,前老板那裡工作變動,才回來的。”
“是嗎?我小時候也經常在A國,你在哪個城市?”
“N城。加栗你呢?”他問。
“哈,N城……”我差點去那裡上大學了,“我家的世家好友在N城,所以小時候去A國的話,都會在那裡呆上段時間。”
裡昂笑了:“那裡的秋天很美。”
我說:“的確。”
秋天的N城中央公園,葉子紅得像是楓葉一樣。雨後鋪滿
路麵,穿著靴子踩在上麵¤_[]¤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濺著水漬發出嚓嚓的聲響。還有回到一條街之隔的公寓之後,管家阿姨拿來的熱薑湯。
兩杯薑湯。
將深綠色的格紋圍巾解開,我哥接過杯子,轉過來,把熱薑湯先遞到我手裡。
……
可能是有回憶的加持,我對裡昂的好感度增添不少。
讓我想起了很多過去的美好時光。
一頓飯的聊天時光,等我意識到的時候,杯裡的紅酒都已經被我一口氣喝完了。
日。今日份酒量用完了。
黑發男人關心地注視我。
“加栗,你的臉很紅。不會已經喝醉了吧?”
“沒有……還好。”
可惡,在教授來之前,我不能太醉。
“我去趟洗手間。”
站起來太猛,我一瞬間頭有點暈。
婉拒了裡昂關心來攙扶的手,我搖搖晃晃地走進了洗手間。
紅酒的醉感和烈酒不一樣。
烈酒讓人想要跳躍,尖叫,神經壓在澎湃要爆發的節點,想找肆虐的出口,適合狂歡。
而紅酒……日了狗了我真的會醉,救我狗命!!
鏡子裡的學校製服少女長發及腰,眼下的皮膚都被酒精蒸騰得緋紅。
洗了個臉,稍微清醒了點。
我推門出去了。
裡昂竟然在走廊等我。
我說,“我感覺我有點暈……不然我還是先去書房,跟教授打個招呼,然後先回去吧?”
見他不動,我反應過來,“你也要用洗手間嗎?”
裡昂看著我,隻是靠在那兒。
“林加栗。”
他忽然問。
“你為什麼這麼想見教授?”
“嗯?我對法律有崇高的敬意。L大的法學教授誒,這個含金量也太高了。算是金字招牌。”
他笑了聲。
喉結因為笑意滾了滾,“我不信。”
“好吧,”我想了想,醉意讓我模棱兩可地說了個實話,
“我想追的人……是教授的學生。”
裡昂的笑意忽然減弱了片刻。
過了會兒。
他問,“南禾?”
我回頭。
我懷疑自己聽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