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銘之所以在假期中,大老遠的從陽城返回臨海。
並出現這處施工現場,就是因為,這個項目出了問題。
確切的說,是施工隊出了問題。
昨天晚上——
施工隊在晚上施工時,有一名工人因為意外——
從三樓的腳手架上摔了下來。
落地的時候,腦袋磕在了石頭上。
當時,整個人頭破血流,陷入昏厥狀態。
孫海光和王峰看到情況嚴重。
第一時間,便將受傷的工人送到醫院。
但在經過幾個小時的搶救後。
這名工人還是停止了呼吸。
死亡時間是淩晨二點。
對任何工程來說。
死人都是大事。
一個處理不善,就會引發嚴重後果。
孫海光知道,這樣的大事。
以他的能力,已經沒有辦法妥善處理。
所以,他不顧時間已經是大半夜。
趕緊聯係了身在陽城、已經在睡夢中的李銘。
所幸,李銘沒有晚上關機的習慣。
當他接通電話,了解到具體情況後。
便再也無心睡眠。
趕緊起床,簡單洗漱一番後。
便連夜驅車趕往臨海。
李銘可謂心急如焚。
自打從事工程管理工作以來。
與李銘有關的諸多項目。
也有個彆項目,曾發生過意外事故。
但最嚴重的一次。
也隻是有一名工人在施工時,由於意外,導致重傷。
在醫院養了三個月。
花掉了十幾萬的醫藥費。
而這一次,竟然是有工人死亡。
而且還是在晚間違規施工。
此外,工人在施工時,還沒有戴安全帽。
在工程管理存在問題的情況下導致工人死亡。
會有什麼後果?
李銘想一想,都覺得頭大無比。
如果這件事不能儘快在私下裡解決。
一旦鬨大。
毫無疑問,孫海光和王峰肯定要承擔重要責任。
但李銘也絕對逃不了乾係。
而且,關係還很大。
因為,正是由於李銘的指示——()
孫海光才會把前一個乾得好好的施工隊清退。
換上了王峰的隊伍。
而這導致了,前一個施工隊在離開的時候。
由於心懷怨恨——
對一些已經完成的工序,進行了人為破壞。
從而,王峰接手之後。
需要對一些重要工序,重新進行施工。
這就必然需要消耗很多時間。
進而,就會有無法如期交工的可能。
李銘了解到相關情況後——
指示孫海光。
為了不影響工期。
可以在晚間加班、加點施工。
也就是說,正是在李銘的指示下。
才會有昨晚的夜間施工。
而那名工人從腳手架上掉落。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夜晚施工。
導致視線不好,才會發生意外。
所以,如果真的把事情鬨大——
追究責任的話。
李銘絕對要擔責。
弄不好,他這個副經理都得被撤職。
甚至還會有更嚴重的後果。
而這,是李銘絕對無法接受的。
所以,李銘連夜趕往臨海。
就是要確保,能把事情在私下裡解決掉。
無論如何,不能鬨到公司去。
不能讓劉國單和趙長天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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