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販子用所有財產買了一匹馬,再也買不起第二匹了,可他實在不甘心,用唯一剩下的一隻寶石戒指買通了為斯基泰人國王牧馬的奴隸,讓母馬斯基泰人國王最好的一匹公馬配了種,這才離開。
母馬懷孕後馬販子不舍得把它賣掉,一直精心地飼養著,直到小馬一歲才帶出來賣。塞雷布斯原本想連母馬和小馬一起買,但馬販子不肯賣母馬,塞雷布斯懷疑他是想再找一匹好馬,來這麼一次。
馬販子當時開價很高,一匹小馬要了成年好馬三倍的價錢,塞雷布斯還是眼也不眨地買了,甚至覺得買的很值。
雅典的騎士級公民家裡都有馬,他自己跟著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賽車冠軍學馬術和駕馭戰車時也已經買了馬。那匹馬對雅典人來說已經算是好馬了,速度快力氣大,性情沉穩,很能負重,是一匹優良的挽馬,但塞雷布斯卻不是很滿意。他更偏愛熱血馬。
他前世養過賽馬,一眼認出母馬和格雷都是極好的阿拉伯馬,因此在馬販子為格雷開出高價,在雅典無人問津,還遭到很多嘲笑時毅然買下了它。雅典人偏愛挽馬,也就是能拉車的冷血馬,覺得格雷這種馬華而不實。塞雷布斯買下格雷被認為是看中了它的媽媽漂亮的外形,像女人一樣追求外表不注重實際,也遭到了不少嘲笑。
格雷漸漸長大,比它媽媽還出眾,跑起來當真是“風入四蹄輕”,才三歲時雅典就沒有馬能比的上它,人們漸漸承認塞雷布斯確實沒有看走眼,格雷確實是好馬,但還是不認為格雷值那麼高的價錢。不知道這位裡奧尼達是瞎貓撞上了死耗子,還是真正的識馬之人。
牽來的馬裡奧尼達一匹也沒有看上,等人都散去,菲多帶著塞雷布斯走到他跟前,說:“裡奧尼達,這就是我的主人塞雷布斯,那匹灰馬的主人。”
裡奧尼達直接把珍珠拿出來,遞到塞雷布斯跟前,問:“你願意跟我換了嗎?”瑩潤的珍珠手鏈在他粗糙的手掌上顯得愈發晶瑩璀璨。
塞雷布斯拿起珍珠看了看,確實如菲多所說,品相非常好,在這個珍珠還不能人工養殖的年代算得上稀世奇珍。
不過再珍貴的東西也不能讓他用格雷去換。
塞雷布斯搖搖頭,說:“我的馬不換。我用錢買的你珍珠行嗎?我願意出一千兩百德拉克馬。”
一千兩百德拉克馬能買到六匹好挽馬了,但裡奧尼達還是搖頭:“不,我隻要馬。”
塞雷布斯說:“你再拿十串這樣的珍珠出來,我也不會用我的馬跟你換的。德爾菲不會有人出價比我更高,為什麼不拿了錢,遇到彆的好馬時再買下呢?這樣對你來說更有利啊!”
裡奧尼達拿回珍珠,打量了他一番,反問:“我是斯巴達人,不需要金銀,隻想要一匹好馬。我為什麼要先把珍珠換成笨重的金銀,再用金銀買馬?珍珠對我來說更方便。”
塞雷布斯一怔,笑了起來,說道:“裡奧尼達,我的馬是馬販子從斯基泰人那裡販來的。有幾個馬販子會去斯基泰人那裡販馬?你如果想等,不知道要等多久。珍珠不像寶石和金銀,珍珠時間長了會發黃,越來越不值錢,到時候就算有了好馬,你的珍珠也許已經一個德拉馬克都沒人買了。你現在把它賣給我,把金銀帶回去,到時候用來買馬不是更穩妥嗎?”
裡奧尼達低頭看了下珍珠,問道:“它會發黃?”
旅店的主人一直在門口看熱鬨,應該是他的熟人,聞言回答道:“是啊裡奧尼達,如果你想存起來換馬的話我勸你還是換成錢存。珍珠很難保存,時間越長越黃,確實會越來越不值錢。”
裡奧尼達動搖了。
塞雷布斯請他到中庭喝酒,討價還價,最後用一千兩百德拉克馬買下了那串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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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奧尼達動搖了。
塞雷布斯請他到中庭喝酒,討價還價,最後用一千兩百德拉克馬買下了那串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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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弄錯了馬匹價格,所以這一章珍珠價格也要跟著改一下,改完了少了一些字數,我以後會用番外補上,這裡就先重複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