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
“雲來鄉,凡想鎮,凡南村。”
“哦喲,家離得挺遠啊,你到縣城裡乾什麼?”
“看望我的老師。”
警員b嘴裡嘟囔著:“看來嫌疑人和被害者是師生關係。”
“嗯,那我問你,事發時,也就是22時31分,你在乾什麼?”
“哦,放學了,和老師一起騎著車子在匡城路上,當時事發時,我正在和老師邊騎車邊說話。”
“不對,請你說實話,22時31分,你在匡城路上,到底乾了什麼?”
“乾了什麼!?”葉雲陽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他哭著嘶吼到:“我他媽當時和老師在一起,後麵不知哪兒他媽竄出來一輛車,直接往我們身上撞,當時老師為了救我,把我推開了………嗚嗚嗚嗚……你他媽*、實~?”
期間,這兩個警員隻是冷冷的看著他,一直到他哭完了,情緒穩定了,才開始展開接下來的工作。
“哭完了嗎?那我們繼續。”警員A冷冷的說。“那,你有什麼證據或是證人來證實你的說詞嗎?”
“有,有,警察叔叔,你看,我身上的衣服上的血跡和我身上的擦傷,還,還有,當時在現場那些拍攝我的人,哦,還有我,我和老師的那兩輛車。”
“嗯,也就是說,你有證人和身上血跡的等證物,就是這件衣服嗎?”警官A邊說邊按了按桌子上一邊兒的按鈕。
很快一個端著托盤的警員就從那倆審查官身後的門裡走了出來,他手中的托盤,正是他身上那件沾滿了鮮血的衣服。
此時那件衣服被疊的很整齊,封裝在那盤子上的透明證物袋裡麵。雲陽呆呆的看著它,好久才開口回答到:“嗯,就是這件,喏,衣服背麵那個藍翔的標誌,就是我們學校的。”
“好。”警員A點了點頭,一臉的如釋重負的對著旁邊那個端著托盤的小警察說道:“快去,把現場的證人帶過來,讓他們親自指證指證。”
那小警察出去了一會兒,再回來時,帶回來了三個人,兩男一女,他們仨一進來,雲陽便感覺到了一絲不安。
“你們當時是目擊到了事故現場吧?”警察A問他身邊站著的那三個。
“嗯,親眼看到了,在匡城路上,那輛車自東到西的開,開的可快,一下子撞住那倆騎自行車兒的,其中一個被撞飛了,另一個被當時那個被撞飛的給推出去了。沒被撞死,但是傷嘞不輕,叫救護車拉走了,也不知死沒死。”其中那個年長的回答道,他看了一眼那邊兒一臉懵逼的雲陽,接著說:“當時那個肇事車停住了,打裡麵下來一個人,那就是他。”那人指了指雲陽,“他下了車,看了一眼,估計是怕了吧,馬上就開車逃離了現場。”
“滾你媽的老東西!警察叔叔,他說的是瞎話啊,我他媽根本就不會開車啊!我也沒車啊!”雲陽當時就毛了,手腳頓時就是一陣冰涼。
哦,什麼狗屁做筆錄啊,把他叫到警局,原來是把他當做嫌疑人了。我靠啊,被害者反過來倒被他們說成是加害者了。
那個審判他的警官A當然沒有理他,他聽完後,對著警官b點了點頭,接著又問那老頭兒身後那倆人,同樣得出了相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