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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前科的人給他想黑的人安個彆國氏也挺正常的吧。

先秦可沒有史料說嬴政氏趙哦。

還有天天黑秦始皇修長城的,出土的雲夢秦簡上有記載,修長城是給錢的,甚至還管飯(但工錢會少),折合到現在月薪八千左右,農忙還有假期,沒錢拿的是被判刑了的。

《秦律十八種·司空》記載:有罪以貲贖(zī shú)及有責(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及賞(償),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錢=錢)。

意思是:如果你有犯罪或者是拖欠官府的債務,但又無力償還的情況,那麼就必須以勞役來抵債。

工作一天可以抵八錢,如果需要官府提供吃住那一天就可以抵六錢,《史記》裡麵記載三錢是三百個銅錢,1錢等於100個銅錢,對比一下同樣史記中劉邦服役遠行,朋友為之餞行,大多數人每人奉送三錢,而蕭何獨送五錢。

不發錢而折合成糧食的話男子一個月兩石,女子一個月一石半。

而《秦律·司空》規定,凡參與徭役的,(官府)按標準提供衣服食物。但是有妻妾且為自由人(意思是自己主動來打工而且有家人的)應自備衣物,被拘而從事徭役的,官府應借衣服食物(給人),勞作時日未滿死亡者注銷其衣食不必償還。

《秦律·金布律》對發放衣服的主管部門有規定:在鹹陽服徭役的,憑券向大內領取衣服,在其他縣服徭役的憑券向所在縣領取衣服,縣和大內按照所屬機構發放的票券,依照法律發放衣服。

《秦律·戍律》規定,一家不能同時征調兩人服徭役,主管此事的人如果不按照法律規定同時征調兩人服徭役,罰款二甲。

《秦律·工人程》規定:隸臣、下吏、參與城旦的人和製造器具的工匠,冬季減輕工作量,三天隻需要完成夏天兩日的工作量。

《秦律·司空》規定:犯罪被判罰款而以徭役償還的,在播種和管理禾苗的時節,需各放二十天回家務農。

《秦律》規定:沒有母親的嬰幼兒,每月發糧食半石,有母親但母親在官府從事零散的雜役,嬰幼兒無人照料而跟隨母親的,每月發糧食半石。

《秦律·工人程》規定:服徭役時,男人工錢高於女人25%,但是女人在做針織等女人專長的工作時,每工作一天和男人工錢一樣。

修長城會死人這個沒得說,不可避免的事實,但現在996就不會猝死了嗎……都是拿錢辦事死亡率高低的問題。

修長城的除了打工的和當兵的就是刑徒,百姓過不下去的原因是修長城嗎,不修長城就要和北麵匈奴打仗,死人是不可避免的,我覺得百姓受不了的原因更可能是秦法它連坐,修長城的刑徒裡很多不一定自己犯罪,或許隻是鄰居啊親戚什麼的犯罪結果自己被連坐了,這種大規模連坐很容易造成百姓恐慌。

隻修個長城怎麼可能會社會動蕩就亡國了,曆朝曆代都修的啊。

而其中《徭律》雲:禁苑“其近田恐獸及馬牛出食稼者,縣嗇夫材興有田其旁者,無貴賤,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繕之,不得為徭。”

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一個名叫”禮”的洞庭郡守向下屬鄉縣傳達的條令:“傳送委輸,必先悉行城旦舂、隸臣妾、居貲贖責(債),急事不可留,乃興(徭)。”意思是運輸物資的活計,要先使用刑徒,遇有緊急而情況人手不夠,才能征民為徭。否則\不欲興黔首”。

因為修長城導致秦亡國真的屬於造謠,可能有這方麵的原因,但不是全部,也不是洗秦不嚴苛,秦亡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重刑主義為總趨勢。

秦以法為本,事皆決於法,即罪刑法定。刑罰體係完備周詳,力求事事有法可依,罪刑法定。“以法為本”是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論的核心,“事皆決於法”是先秦法家“事斷於法”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秦統一以後,摒棄禮義而專任法治,把韓非以法為本的思想推向極端,在修訂、補充秦國原有法律的基礎上,形成了涉及各個領域的較為完備的法律規範。

君主獨斷,法自君出。秦統一以後實行郡縣製,建立了以皇帝為中心的封建官僚體係。秦朝統治者特彆強調要維護君主□□,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權於一身。皇帝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皇帝本人是最高司法長官。(那胡亥亡國也不奇怪了,一個廢物拿這麼多權利不加速亡國才怪,嬴政建立集權統治唯一沒想到的就是他死後是胡亥繼位。)

重刑主義(以刑去刑)。僅就死刑和肉刑為例,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處罰方式,和不同的執行方法,罪犯所受的痛苦也大不相同。而肉刑更是種類繁多,其中很多肉刑會造成被執行人終身殘廢。秦朝統治者奉行先秦法家嚴刑峻法的思想,期望通過重罰輕罪,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總體而言,秦朝的刑罰思想是重刑主義,但是,由於秦朝法律體係完備,事事有法可依,因而又體現出“罪刑法定”的一麵。

“重刑主義”即“以刑去刑”,指企圖用重刑起到一般預防犯罪的作用,所以又稱一般預防刑主義。以商鞅、韓非為代表的法家學派主持了秦國的法製改革,開創了重刑主義的法律淵源。“重刑主義”的刑罰表現如下:

在刑罰的強度上:輕罪重罰還有家屬連坐鄰裡連坐職務連坐等等。

秦律要求各級司法官吏必須嚴格依法定罪科刑,否則就要追究他們拒不執行“罪刑法定”原則的刑事責任。為此,在秦律中設有“失刑罪”“不直罪”。大白話一下就是法官包庇同情罪犯的行為也是犯罪。

秦朝二世之亡,讓後世曆朝曆代的統治者認識到,嚴刑峻法,羅網密布會使民眾在那個生產力低下、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的時代舉步維艱、被迫落草為寇,最終對統治階級的政權構成威脅。因而,漢朝統治階級一登上曆史舞台就開始實行無為而治、輕徭薄賦的政策,文帝景帝更是以緹縈上書作為契機,對秦朝的嚴酷法令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這是曆史的巨大進步。

但秦也不是曆史上被黑的那毫無可取之處,戰國末期,七雄爭霸,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采用法家思想,國力迅速強大起來,再加上秦始皇雄才大略、眼光獨到,建立了強有力的國家機器,以法治國,為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秦律邏輯嚴謹、內涵豐富,《雲夢睡虎地秦簡》不僅成為人們研究秦律的重要資料,更成為探究中華法係源頭的重要素材。而翻開法製史課本我們也可以發現,後世的刑法思想和刑罰體係很多都源自秦律,後世的諸多立法也多以秦律作為藍本。《雲夢睡虎地秦簡》在我國乃至世界的法製史上都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立法是一項巨大的工程,在千年以前,我們的祖先就以超人的智慧製定出如此完備的法律體係,《雲夢睡虎地秦簡》包括《編年記》《秦律十八種》等共10部分,各部分又詳細地做了劃分。單就行政法為例就包括《治吏律》《除吏律》《除弟子律》《尉雜》《內史雜》《傅律》《徭律》《司空》《軍爵律》《公車司馬獵律》《中勞律》《屯表律》《戍律》《行書》《傳食律》《遊士律》和《屬邦》。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秦朝,竟然能夠誕生如此完備的法律,不能不說當時的立法技術令人驚歎。

法律在每個時代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但是在秦朝,正是因為有了法律,有了商鞅變法,國家才逐漸強盛起來,而最終,也正是因為嚴刑峻法,秦朝的江山社稷才毀於一旦。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卻是從秦始皇統一六國開始綿延生根、成長壯大的。至今,仍然深深地影響著我們。

以上部分資料來自於【從《雲夢睡虎地秦簡》簡析秦律的刑罰思想】,感興趣可以搜一下,原版好像是登在報紙上,照片太模糊了建議搜網絡版的。(長沙簡牘博物館或者中國社會科學網發的那個,彆的轉載的不知道是不是和原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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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史記讓我覺得心梗的就是一句以國為氏,然後說秦人造父氏趙,然後秦始皇就氏趙了。

以前看的時候就挺疑惑的,這是怎麼畫等號的?

我尋思秦始皇姓嬴沒錯,但他也不一定是趙氏這支的吧,就算他是趙氏這支不是秦氏的,那他統治的是秦國不是趙國吧。

知道秦的立國史的也應該清楚秦不是從趙國分裂出來的,為什麼秦國的國君要以國(趙)為氏啊,這也不遵循國君以國為氏的規律啊。

當然隻是本人很討厭趙政的說法,沒有強求所有人和我觀點一致,之前題外話開頭就寫了,我知道我是非主流(?)。

沒有攻擊彆的文的意思,等寫正文也不會攻擊趙政這種說法,隻是單純寫嬴政不提趙政這種稱呼。(在疊甲了在疊甲了)

(文章正文會有嬴政=秦政,而不提趙政。)

這裡寫設定寫嗨了,不吐不快,碎碎念了一大堆資料也複製粘貼塞了一堆,不知不覺都快一萬字了(瞳孔地震),不當回事也沒關係,隻是希望大家了解到政哥還有氏秦的可能Orz。

以上除馬甲設定部分原創,其餘有的資料來自百度百科,有的資料我查了論文,有的是個人吐槽,結論則是個人拙見,求同存異不強求ww。

【最後在此震聲:我的文裡——嬴政,嬴姓秦氏!嬴政又叫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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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竟然九千五百字了,那我們再聊五毛的吧(x)。

秦國嬴姓王室的前身也就是創立者秦人早在新石器時代和後來創造了上古時代文明的夏、商、周人就有密切聯係,從史記秦本紀還有國內發現的大量遺址可知,秦人的祖先和夏商周這些氏族部落一樣,都是屬於較早融進華夏族的眾多氏族部落之一。

不過夏是屬於有文獻記載,但沒有確切考古材料證實的那種。

《史記·秦本紀》雲:“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谘爾費,讚禹功,其賜爾皂遊。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這個就是更像是傳說,但秦人祖先和後來秦國宗族姓嬴是肯定的。

公元前一千六百年左右,夏朝被商朝滅亡,秦商祖先是比較親近的近族,兩者都是遊牧部落,共同的圖騰崇拜(玄鳥,即燕子)秦商貴族在喪葬方麵也就是墓葬材料上十分相似,因為兩者之間聯係有一些秦人在商朝時期從奴隸上升到了統治階級,但也因為兩者之間聯係,在周滅商後地位屢次下降。

這可能也是後來秦王決心改革還真能改革成功,還有後來秦始皇把貴族階級踹出曆史舞台的因素之一吧,本來秦人曆史待遇就大起大落的,秦王在意階級有什麼用呢,再介意等彆國統一了他們又得是奴隸咯。(當然了,雖然貴族階級終結在戰國末,但階級是不會消失的,沒了貴族還有士族還有各種亂七八糟的世家。)

殷商時秦人主打一個從龍之功,從奴隸到統治階級了。

周滅商,統治階級的秦人被殺了一輪,秦人主打一個前朝餘孽,又滾回奴隸階級了。

兩次之後秦人或許也懂了,給人當狗是不能長久的,我們老秦人也要建國辣!

然後在周天子手上被畫了百年大餅,也經曆了百餘年努力,終於建國成功(淚目了),稍微詳細點的內容我上麵提過。

現在又提一次是想說,當時思考馬甲的時候也有考慮之前的曆史因素。

雖然秦人祖上是遊牧民族,但經曆過如此大起大落,所以在我的想象中,擬出來的是一個比較隱忍的女性形象,雖然天天手不釋卷,裝的人五人六溫文爾雅是個文化人的亞子,但打起來是那種左手持書,右手拎劍,笑著殺人的形象。

不過在變文化人之前還有一段不願在人前提起的黑曆史,就是縱馬馳騁滿臉肆意瀟灑的‘嬰兒’時代(?)。

這個時候在我的設想中對應了秦隻有封地沒有建國,還在被周王畫大餅努力打西戎的時候。

這時候秦沒有建國,‘秦’隻是遊蕩在戰場上,學著那些浴血奮戰的秦人打扮的幽魂,她什麼都扮演過什麼都嘗試過,但是看著死掉的秦人並不會哭泣也不會難過,就是單純的疑惑他們怎麼那麼弱,被捅一下就死了。

甚至剛開始她理解不了什麼是死亡,隻是知道有秦人永遠的沉睡在自己身上(秦土壤)死亡對於她來說沒什麼關係,因為這些人隻是重新回到她的懷抱而已,她能感受到那些輕如鴻羽的重量在慢慢融入自己的骨血,但又不會有更多的感想。

這個時候的她隻能算個‘胚胎’或者說‘嬰孩’。

真正理解了秦人的努力是在經過百年,他們成功建國的那一刻。

我想不可能有什麼生物一開始雙方就深愛不移,一定是因為有一方堅持不懈的努力感動了另一方,這種感情應該跨越種族。

我記得網絡上還有什麼神愛世人是詛咒什麼的,神為什麼愛世人的論調,這種想想確實有點道理。

但我想國家意識和人之間不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兩者之間的感情早在秦人為建國而努力的百年就定下來了。

秦這個時候才算是‘秦’,她愛著為她努力的秦人,那些為她奮鬥的人的後代也算是她孕育出來的,當然會有天然好感,這個時候兩者才是緊密相連的。

至於秦亡了,為什麼那麼快就改名漢了,下一章再聊五毛的,這章就不多扯了。

以上是我想的馬甲的基調,但是這種愛又是非常隱秘的,畢竟我文裡設定隻有該世界選中的人才能看見女主馬甲(笑)彆的人都看不見,也肯定不會知道設定上有‘人’在暗中默默看著他們。

不過這麼看女主真的很適合給人當媽啊(啊?)。

建國後形象轉變也是緩慢的,主要考慮了在周平王東遷洛陽後,周人的平民在宗周故地並沒有全部被轉移,因此這些周人在宗周故地的平民(“周餘民”)也成為後來秦國被統治階級的一部分。

“周餘民”的農業經驗十分豐富,對於文明程度在秦國正式建國前的秦人來說,秦文公“收周餘民”對於加速秦人的華夏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周餘民”逐漸使秦國的社會經濟主體結構由遊牧經濟向農業經濟過渡。

馬克思指出:“野蠻的征服者總是被他們所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這是一條永恒的曆史定律。”正如後來入主中原的北魏王朝,遼王朝,金王朝,元王朝被漢化一樣,秦人也一樣由於被征服者加快了向文明方向上前進的步伐。

所以我們的秦馬甲最後定下來是一個文化國的形象啦,那種平時裝一裝,一打起來不經意又很殘暴的感覺嘿嘿嘿嘿嘿~~~

這個時候的秦可能還有一個心理過程什麼的,彆的國都衣冠楚楚,她也不能給秦人丟臉,於是把自己以前胡亂扮演的角色全給扔了,變成了一枚正經穿衣服正常打扮的‘淑女’。

不過我就在這兒腦補一下,正文直接從幼崽政的時代開始,是沒有機會看見以前的‘秦’了,有這個設定是因為作者自己腦補了一下(?)。

差點忘了戰國時期還有彆的國,所以第一個世界是多馬甲,不過那些馬甲不重要就是打醬油的,到時候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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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完完整整看到這裡的嗎(目移),那我在這裡給大家說聲對不起(啊?)本來呢,這章隻有我寫的馬甲和一些服裝參考資料,但後來就寫了點題外話,從一千五寫到了六千,期間又補充了很多到了八千,然後又沒忍住囉嗦了一點到了九千五,一看快萬了那就再聊五毛的吧,就到了一萬一多……

整體看一遍修改的時候沒忍住又塞了點……所以資料零碎囉嗦看著有點點跳躍是正常的(背鍋蓋)寫廢話真的比寫正文快多了(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