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現代人而言,根本沒考慮過什麼包辦婚姻…再且,她本來的年紀也快奔三了,沈景安與她而言還太小。
雖說調戲調戲可以,但真的從未考慮過要與他成婚之事。
在林蔓說下一大串話之後,少年這才翻了翻身子,從床上坐了起來。
黑暗中,二人四目相對。
他說,“我本便是你家買來的,再轉賣掉也無可厚非,無須解釋!”
“哎?!”林蔓嘶了一聲,“我說了我不是這個意思…”
可那話不是這個意思又是什麼意思?
林蔓無法解釋了。
乾脆也不解釋了。
手腕一撩,掀開簾子之後便鑽到了自己的床上,“我說了沒想過要將人買賣的意思,你愛信不信…睡覺睡覺!”
話雖如此說,可她躺在床上根本沒有任何的睡意。
她現在隻有一個念頭。
分家,分家,想什麼法子分家。
起先她要給自己理清楚一條很重要的思路。
林燕風因為遵從老爺子的遺言不能提出分家,那麼,就讓陳氏等人來主動來說分家,把二房分出去。
可是林燕風每個月工錢有五百文,倘若把二房分了,也就意味著陳氏今後都再管不得林燕風的工錢…與此同時也意味著陳氏會失去一顆進財樹…這樣的話,她如何會同意呢?
要從陳氏身上找突破點的話…
咿,有了。
買沈景安是找人借的‘高利貸’,買他花了二十兩銀子,若是算是利息,隻怕也不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林燕風每個月工錢為五百文,不吃不喝攢銀子都要攢四年才可賺個本金。
而且還要在不給陳氏任何銀錢的情況下。
但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林燕風借這比錢的時候隻是為了應急,可真當還起來,那就很吃力了。
沒哪個放高利貸的願意把一筆銀子放個四五年,就算有,那利息也是一筆可觀的數字,說不定還會超過了本金。
如果是這樣,那這是不是一個突破點呢?
心中有了想法,林蔓便又掀開了簾子找沈景安商量。
“我有個不太成型的法子,也許可以達到咱們分家的目的,要不要商討商討?”
林蔓本就是個愛說話的,便算對方是個還未及冠不懂世事的少年,可隻要有人能聽她說話便好。
沈景安還來不及拒絕,便見得林曼已直接跳到了他的床上。
“我當時候迷迷糊糊記得我爹為了買你回來,是找一個叫王五哥的人借的錢,咱們要不去找找這個人?”
沈景安不覺好笑,“我記得,你爹是借的羊羔息罷!”
“嗯?”羊羔息?
她對這方麵不太懂。
沈景安將自己的身子往裡挪了挪,“羊羔息,還一倍利息!”
一倍利息?!
“那豈不是買你時候借了二十兩銀子,如今還要還四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