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被燒的是老房子,五年前顧淩自作主張替她拿了一筆錢給林家,林傑分了一筆錢在鎮上買了一套房子。
好吃懶做的二兒子沒本事在家裡啃老,倒是二媳婦聰敏能乾,經營一家早餐店,小日子過得倒也紅火。
說好的請她們吃晚飯,但當他們到了餐桌上,卻隻有一鍋玉米飯,和一鍋沒有看到一點油的豆芽湯。
林珊月看了看這兩層樓的瓦片房,裝修得乾淨整潔,抬頭一看,前麵牆上掛著一排臘肉。床底下堆滿了土豆。
剛剛進來的時候,她注意到門口右手邊的豬圈裡有兩隻肥豬,豬圈旁邊關著好多隻雞,發出了嘈雜的叫聲。
還有門外的院子裡,各種各樣的蔬菜也種得有。
也就是說,不是林家窮才拿出這麼寒酸的食物來招待她們,而人家壓根兒就沒想過要招待她們。
這種食物,彆說人了,怕是豬都不會吃吧。
李寶兒天真地指著桌子上的東西,“這……這是給人吃的嗎?”
林母白了她一眼,端起碗舀上一碗玉米飯,泡上沒有一滴油的湯,咕嚕嚕立刻吃得一乾二淨。
那有滋有味的模樣,還以為是什麼人間美味。
“吃吧,這老房子突然起火,也沒有來得及準備什麼,明天再好好招待你們。”
雷厲風行的林父從門口進來,一身泥巴樣兒,身上的煙味特彆重,熏得人喉嚨痛。
他連眼皮都沒有抬起過,也拿上碗就開始吃飯。
林珊月和李寶兒以已經吃過為由沒有動筷子,眼睜睜地看著那一鍋飯見了底。
等她們吃完,兩人提出要回家,林父一聲嗬斥,“真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給我坐下,等肖家的人來接你。”
這是強娶強賣啊,林珊月又是一身冷汗,想著以前看過的社會新聞,心裡是比坐過山車還要害怕。
“我走不走不需要得到你的允許。”林珊月隻想要趕緊離開這個鬼地方。
可沒想到大哥先她一步去把大門關上,“妹妹,你就聽爸的話,嫁到肖家,你這輩子就吃穿不愁了。”
林父蹭地站起來,豆大的眼睛怒目圓視,“我看你這丫頭片子翅膀硬了,敢頂嘴是不是?”
李寶兒一直在觀察形勢,瞅到旁邊的一把火鉗,抄過來擋在林珊月麵前,“你們想乾什麼?請讓我們走。”
林父從火上麵的簸箕裡拿出一根細條兒,朝著桌上揮了揮,發出沉重的力度。他指著李寶兒,說:“我管教我的女兒,和你有什麼關係?再嚷嚷我連你也收拾。”
林珊月的腦海裡冒出了原主被打的片段,頓時感覺全身每個毛孔都在瑟瑟發抖。
“等等。寶兒是我朋友,她家是有名的官家女兒,你打了她,怕起想一輩子吃牢飯?”
越是這樣的人,越欺軟怕硬。
聽到林珊月這樣說,她們再結合李寶兒的穿著和品相,不敢輕易造次。
林父放下手中的木條,說道:“我沒有權利管你,但我有資格管女兒。你讓開。”
李寶兒堅毅得很,儘管害怕得牙齒都在打顫,也決不退縮半步。
“誰敢傷害我的朋友就是傷害我。”
林珊月想著再這樣繼續下去不是好事情,因為李寶兒的性子太烈了。
“寶兒,你記得回去的路吧?你先回去。”
“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