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2)

是夜,夜色沉寂如水。

星幕垂釣,明月皎潔,飄過的風也略帶涼意。

柏應洲正在寫信,他吸了些墨汁之後就在信紙上筆走龍蛇。

骨節分明而修長的手指握著鋼筆,筆尖落在紙上發出摩擦的沙沙聲。

他戴著單邊的眼鏡,神情專注而虔誠,身姿挺拔,倒像是個中世紀的莊園主人。

平心而論,非常漂亮。

這樣端正的坐姿就算穿上背背佳也未必能練成!

俞沅伸長脖子去望了一眼,寫的不是中文,甚至不是英文。

除了中英雙語,他會的其他語言就隻剩下c++和Java了,c++是世界上最好的語言……所以他不認識老板寫的是什麼。

跟花體英語有些相似,還怪好看的。

柏應洲頭也不抬地問他:“怎麼不去打遊戲了?”

俞沅搓手手,貓貓點頭,“老板您可真了解我!我就是來觀望觀望,要是您沒事我就繼續去摸魚……做遊戲調研了。”

俞沅可不像是他這種老年人,對於年輕人來說,夜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俞沅悄悄退出門以後,碰到了管家。

“老板是在寫信寄信?”俞沅忍不住問謝伯。

現在還會有人寫信嗎?

管家寬和地點點頭,表情溫和,“先生保留著讀書寫信的習慣。”

俞沅僵住,眨了眨貓貓瞳。

俞沅:……可惡,襯托得他好像是土包子一樣!

俞沅叉腰腰,自豪道:“我也經常給人寫信的。”

管家倒來了興趣,“哦?想不到俞小少爺也有寫信的習慣。”

現在還寫信的人已經很少了,在快捷通訊時代,信並不是傳遞信息的最好方式,而是代表上一個巔峰時代的浪漫符號。

“哎呀,那和先生就有共同話題了呀……少爺一般給誰寫信啊?”管家笑眯眯道,“是外地的朋友吧。”

俞沅眨了眨眼睛,麵不改色道:“李華。”

這可不算他騙人啊,他確實給李華寫信的。

管家撓了撓頭,“少爺有一個叫李華的朋友啊。”

說到這個俞沅就情緒高漲,“對哇,他是個英語作文釘子戶,老賴,天天就會讓彆人代寫!”

管家搖搖頭,歎氣道:“這個朋友可不行。”

“俞少爺跟這個李華很熟嗎?”管家試探道。

俞沅冷哼一聲,額前的小卷毛一翹一翹的,“他能平安讀完高中英語還是托我的福,我天天給他代筆。硬要說的話,整個中學時期我們都在一塊,到了高考之後才分開了。”

這麼看,俞少爺跟這個叫李華的很熟啊!

管家皺起眉頭,神情也開始變了。

俞沅想到過去寫英語作文的日子,就恨不得暴打李華這個臭孩子,試問誰的中學沒有李華的身影呢!

“看來這個朋友很令人難忘呢。”

管家看向俞沅,觀察著他的表情。

“其實嚴格來說他也不算是朋友。”這個說法俞沅怎麼想怎麼奇怪,於是摸著下巴道,“應該算是一個無法描述的特彆的存在。”

特彆想打他的存在。

管家:……!

俞沅抱著手臂貓貓點頭,“嗯,代表著一個學生時代的到來和結束,還挺讓人難忘的。”

管家:!!!

居然,把這個叫李華的人比作學生時代最特彆的存在!

漏!

大事不妙!

這四個字瘋狂在管家腦海裡刷屏,於是他笑眯眯地跟俞沅揮手拜拜後,就眯起眼睛轉頭敲響了柏應洲的門。

柏應洲撩起眼皮,“怎麼了。”

管家把門掩好,走進來憂心忡忡地道:“先生我打聽到了,俞少爺有個很多年的好朋友,甚至還有書信往來。”

柏應洲筆跡停頓,背手寫字的動作一頓,墨便在紙上暈染開了,留下一團墨漬。

他抬眼道:“是誰?”

“是一個叫李華的,聽說整個中學他們都在一起玩!”管家彎下腰開始一股腦地把自己知道的信息都吐露出來,“這個李華很不對勁!”

柏應洲聽著,神色若有所思。

管家越說越起勁,幾乎是痛心疾首了,“俞少爺說他們不是朋友,對於他而言李華是無法描述的特彆的存在……連‘朋友’都不能形容他們的關係了!這個李華對於俞少爺來說肯定很重要,我看他說話的語氣都是懷念和感歎。”

為什麼初戀最難忘?因為初戀往往伴隨著曾經那年的匆匆歲月,懷念初戀,其實更多地是在懷念無法回去的青春和記憶,懷念逝去的時光,懷念以前的每一棵樹每一陣風,也是在懷念那是青.澀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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