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莫須有(2 / 2)

秘宋 荊洚曉 3963 字 7個月前

莫須有,就是不必有。

憑什麼給劉瑜定罪?不必有什麼罪行,因為放任他這樣下去,會動搖大宋的根基。

為什麼呢?因為手下寧可辭去差事,都要跟隨著他啊,這跟文官防範著的,皇家防範著的武臣,有什麼區彆呢?

當然,魏太監的話裡,還包含了另一重意思,那就是一入京師,皇城司的差遣,大約就會有其他人來接手,不會再讓劉瑜做下去的了。

劉瑜點了點頭,看了那魏太監一眼:“說下去。”

“若是相公痛快交出相關人等,諸親事官也皆從管勾皇城司公事太監而去,則莫須有哉!此曾相爺的意思。”

魏太監說罷了這一席話,自己臉上也是露出苦笑。

聽著被革了皇城司的差遣,鬨情緒?

那好,圖謀不軌!

證據呢?

莫須有啊,也許有吧,不需要有!

行吧,那就不鬨情緒,丟了差遣就丟了差遣,老實認了吧。那些親事官不願去上班,要辭職下海給劉瑜當護院,或是加入跨國武裝走私集團?

那好,圖謀不軌!

證據呢?

莫須有啊,也許有吧,不需要有!

以上是文彥博的意見,文相爺覺得如果這樣,劉瑜和武將沒什麼區彆啊,擁兵自重啊,市恩士卒啊,這樣的臣子,要什麼罪名?直接先拿下再說吧。

那隻好不鬨情緒,也隻好勸手下彆辭職下海,好好去上班,這總可以了吧?

那好,圖謀不軌!

證據呢?

莫須有啊,也許有吧,不需要有!

這是曾公亮曾大相爺的意思,儘管魏太監一臉的苦笑,但劉瑜卻明白曾公亮的意思,那就是反常近乎妖,劉瑜受了這麼大委屈,不吵不鬨,那是要養望啊,那便是所謀者大啊!這樣的臣子,肯定是有問題的,還要什麼證據?先捉起來再說了。

這還讓不讓人活?來回橫豎都是莫須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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