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沒有你短發有靈氣。”
苗苗,“……”
我在吧台前坐下來,看苗苗給我點酒,耳朵上的銀耳釘閃閃發亮,“你是不是該上台了?”
苗苗說,“就去。”
她變魔術似的拿出一支口紅,塗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領帶,在上麵留下一個豔麗的唇印,搶在我前麵說,“親愛的,你長得太可口,為了防止你被人吃乾抹淨,我得給你蓋個章。”
完了就威脅的嚷,“不許擦掉!”
苗苗一走,調酒師就跟我開玩笑,“苗苗姐的擔心是對的,先生,從你一進來,酒吧裡都沸騰了。”
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
調酒師忽地神秘兮兮的趴過來,“先生,你是那個吧。”
那個?這懷舊的說法讓我抬起頭,看了眼細|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
調酒師不知道是誤會了什麼,頓時羞澀的笑,“十九。”
我說,“好年紀。”
調酒師的笑從羞澀變得油膩,像個老油條,他把調好的酒推給我,“先生,這杯酒我請你喝。”
我看看酒杯裡的液體,“沒給我下藥吧?”
“怎麼會,”調酒師委屈的說,“你是苗苗姐的人,我哪兒敢啊。”
我喝了口酒,有點甜,咽下去後,留在口腔裡的殘留味道就奇異的變澀,“這叫什麼?”
調酒師說,“初戀。”
我想我的臉色一定變得不怎麼好看,不然吧台後的男孩不會露出錯愕的表情。
“酒不錯。”
我說了這句話,就端著酒杯離開吧台,找了處方便聽歌,又相對隱秘點的角落坐下來。
今晚的壓軸,“跳跳糖”樂隊上台了,苗苗是主唱,像最亮的一顆星。
樂隊的名字是苗苗在吃跳跳糖的時候取的。
我至今都覺得很迷。
苗苗唱的第一首歌是慢歌,叫《第八種顏色》。
詞曲都是她一手操辦的,關於希望,她是個音樂天才,會在樂壇上發光發熱,為夢想一路前行,我始終都這麼認為。
苗苗是我妹妹,我希望她能過自己想過的生活,遇到簡單平安的愛情,一直好好的。
酒吧裡的燈光換了色彩,整體都偏藍色,顯得憂鬱。
我將今晚碰見霍時安後引發的一切都暫時拋到腦後,跟著旋律搖晃身體,手指在腿上輕打拍子,偶爾哼唱兩句,神情愜意而放鬆。
“小朋友,介意我坐在這裡嗎?”
旁邊冷不丁的響起一個聲音,陌生而又富有磁性,我循聲望去,見是個挺俊朗的男人,三十來歲。
我低頭看領帶上那枚顯眼的口紅印,沒什麼用啊。
男人輕笑,“我都看到了。”
我眼神詢問。
男人伸手指指我的領帶,又指台子上唱歌的苗苗,眼神戲謔。
我把交疊的腿放下來,“我介意。”
男人似是沒聽明白,“什麼?”
我笑著說,“我說我介意你坐在這裡。”
男人有短暫的錯愕,他挑眉笑出聲,很為難的樣子,“那怎麼辦才好,這間酒吧是我的呢。”
我,“……”